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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暴被訴離婚,跪地獲原諒後捅妻子20多刀,辯稱正當防衛遭駁

作者:運城大小事

張某稱,之是以和妻子劉某再起沖突,是因為劉某外出打工不肯帶着他。劉某拿着刀說要砍死他,他認為這是劉某說話的習慣,但隻是吓唬他,直到被劉某砍傷手指後,他惱了,奪過刀就朝劉某砍去。“捅了多少刀記不清了,當時腦子一片空白。”

2020年9月20日,不堪家暴的劉某作出了鄭重的決定——起訴離婚。

劉某再婚嫁給了與丈夫張某,8年婚姻,一地雞毛。在女兒的記憶裡,母親時常訴苦,稱“張某會因為她回家晚了,懷疑她在外面有人,動手打罵,這樣的情況,從2012年起就經常發生。”

就在劉某起訴離婚2個月後,在法院對面的律師事務所辦公室裡,她再一次選擇了原諒。

“張某不願意離婚,苦苦哀求劉某兩個多小時,還給劉某跪下,劉某同意撤案。”劉某當時的代理律師記得,2020年10月9日上午11點,劉某寫下撤案申請書後,與張某一同離開。

3個小時後,劉某身中20多刀,倒在血泊裡,兇手正是張某。

男子家暴被訴離婚,跪地獲原諒後捅妻子20多刀,辯稱正當防衛遭駁

△圖源網絡 圖文無關

2022年2月9日,潇湘晨報記者獲悉,張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時劉某的子女也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87萬餘元,并要求嚴懲張某,一審獲賠3萬餘元。

“劉某沒有和子女一起生活,一直與張某生活。從了解到的情況來說,她的确是遭遇了家暴的,之前也沒有想過用其他的辦法尋求幫助。兩人之間似乎還有一些别的情感糾紛。”劉某子女的代理律師向記者透露,對于一審結果,劉某子女沒有繼續上訴,該案也沒有進入二審程式。

女子遭遇丈夫家暴後起訴離婚

劉某是再婚嫁給了張某。在劉某的起訴狀等材料中記載,2013年5月10日,劉某與張某結婚,2020年9月,劉某以張某家暴及出軌為由起訴離婚。

劉某有兩子一女,劉某子女的代理律師告訴潇湘晨報記者,再婚後,劉某沒有和子女居住在一起,而是單獨與張某一同生活。從了解到的情況看,婚後的劉某遭到家暴。

在二人的親屬眼中,劉某與張某婚後的關系也并不和睦。

張某的兒子描述稱,他的父親身高1.6米多,中等身材,腿腳都利索,在當地一家食品廠當保安。劉某52歲,身高1.6米多,微胖,平時在街上賣烤蕃薯。“隻知道他們感情不和,經常吵架,大概(案發)一兩個月前,他們打起來,派出所還出警了,都是皮外傷。”張某兒子隻是從父親的絮叨中了解到,父親說将掙的錢都給了劉某,但劉不肯給他花錢。

當時公安機關的接處警記錄單記載,2020年9月20日晚,劉某與張某因家庭瑣事發生争吵,有辱罵行為,張某動手打劉某一拳,後經過調解,報警人放棄報警,自行協商。

劉某也多次向女兒訴苦,稱自己遭遇家暴。“2020年9月20日,張某在家裡因為瑣事動手打我的母親,母親報警,我知道後就把母親接到我家居住。母親說,張某疑心重,會因為她回家晚了,懷疑她在外面有人,動手打罵她,(這樣的情況)從結婚後就經常發生。”劉某的女兒透露,在2020年9月20日被打後,母親下定了決心要離婚。

張某最大的疑心是劉某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這一點,劉某子女的代理律師也向潇湘晨報記者予以證明,“除了家暴外,劉某與張某之間還存在情感糾紛,在張某的說法中,他認為是劉某的問題。”

男子家暴被訴離婚,跪地獲原諒後捅妻子20多刀,辯稱正當防衛遭駁

但在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中,卻并未發現劉某與他人存在暧昧關系。

這個“他人”指向張某的表弟。其表弟稱,他與劉某不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沒有其他感情。二人之前沒有聯系,後來是因劉某和張某要離婚,他受張某的委托勸劉某不要離婚。

在提取的劉某手機資訊中,她與丈夫表弟之間在案發前的微信聊天語音記錄裡,也沒有暧昧聊天互動。微信語音記錄證明,張某表弟勸劉某給張某一次機會,不要離婚。

丈夫跪地求諒解,她撤訴後被殺死

劉某的女兒最後一次見到母親,是在2020年11月15日上午8點多。“母親從我家裡出發去律師那裡,準備和張某簽字離婚。當天中午,母親在電話裡透露和張某在一起,律師稱二人和解了,我還是有些擔心,又打母親和張某的電話,都打不通了。”

劉某當時的代理律師的證言顯示,2020年10月9日,他接收劉某的委托,代理劉某與其丈夫離婚一案。同年11月15日上午,他約劉某和張某到安徽淮北市相山區法院辦理協定離婚,上午8點半左右二人到達了他的辦公室。“張某不願意離婚,苦苦哀求劉某兩個多小時,中間張某還給劉某跪下并承諾:以後都聽劉某的,出去打工掙的錢都給劉某,以前借劉某家人的錢也寫了欠條。劉某同意撤案,并寫了撤案申請書。”

該律師稱,上午11點左右,劉某和張某一起離開,走的時候很正常。“劉某寫的起訴離婚的訴狀大概内容是感情基礎差,家暴和婚内出軌,但沒有舉出具體的證據和事例。”

3個小時後,張某報警,稱自己因為家庭瑣事殺了劉某。

從重歸于好到動手殺妻,這短短3小時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安徽淮北市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在張某的懇求下撤訴後,2020年11月15日下午1點多,兩人回到淮北市相山區的家中,因外出打工等事發生争執,劉某持刀将張某右手手指砍傷,張某從劉某手中奪下刀,随即連續捅刺劉某胸腹部十餘刀緻其死亡,後張某購買農藥欲自殺未果,撥打110電話報警。經鑒定,劉某符合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胸部緻心髒破裂死亡。

另查明,張某報警稱其因家庭沖突持刀将老婆殺死,民警立即趕到将其抓獲歸案。

“劉某和我鬧離婚,外出打工。我認為感情沒破裂,不同意離婚。吵了一會,說着說着她又笑了,我就抱她,還親了幾下,說不離了,她說不離要給她錢花,給一萬元錢,我同意回家取。”張某稱,之是以和劉某再起沖突,是因為劉某外出打工不肯帶着他。劉某拿着刀說要砍死他,他認為這是劉某說話的習慣,但隻是吓唬他,直到被劉某砍傷手指後,他惱了,奪過刀就朝劉某砍去。“捅了多少刀記不清了,當時腦子一片空白。”

張某打電話給兒子,喝下買來的農藥後躺在了劉某身邊。兒子趕到後,罵他“作”。之後,張某被公安機關送往醫院搶救。

辯稱正當防衛被法院駁回,律師:家屬未再上訴

張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後,劉某的子女也請了律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該代理律師向潇湘晨報記者透露,劉某子女的訴求是,依法追究張某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87萬餘元。

而在一審審理時,張某認為,他沒有預先要殺劉某,他在自己人身受到嚴重損害時可以自衛。張某的代理人也認為,張某是激情犯罪緻人死亡,存在正當防衛過當的行為。

在被妻子用刀砍傷手指後殺妻,張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嗎?

對此,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作出了解釋。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因家庭瑣事與被害人發生争執,在被砍傷手指後奪刀,随即用刀對被害人胸腹部連續捅刺10餘刀,并伴有對四肢的捅刺,形成刀傷多達20餘處,捅刺後,張某未采取任何施救行為,最終被害人因心髒破裂死亡,結合被告人張某供述,其當時的想法是殺死被害人再自殺,兩人一起死。證明張某主觀上具有殺死劉某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被告人張某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張某與被害人在争執的過程中,被害人随手從窗台上拿刀砍被告人手指,是為了擺脫被告人的糾纏,離開現場外出打工,被告人是明知的。被害人的刀被張某奪下後已不具有威脅性,張某此時對被害人胸腹部連續捅刺直至被害人死亡,其主觀上不具有防衛意圖,而是故意殺人。

張某主動報案并在現場等待,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本案系婚姻家庭沖突引發,被害人的行為對沖突的激化負有直接責任,對張某可酌情從輕處罰。

張某對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喪葬費3.9萬餘元依法應予賠償,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主張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因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不予支援。一審判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9萬餘元。

劉某子女的代理律師告訴潇湘晨報記者,一審判決後,劉某的子女沒有再上訴了,案子應該是沒有進入二審程式了。

潇湘晨報記者周淩如 實習生鄭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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