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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國家可能會退你一筆錢

作者:看見泸州
下月起,國家可能會退你一筆錢

多退少補!

3月1日起啟動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

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公告,從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關規定的居民個人需要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

(點選上圖,檢視詳細公告)

下月就開始申請啦!

去年有人退了10000元!

那麼,什麼是年度彙算?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哪些情況可享受稅前扣除?

怎麼預約辦理呢?

下文為你一一解答!

↓↓↓

01 什麼是年度彙算?

2021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彙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适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彙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彙算不涉及财産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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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彙算。同時,按照有關檔案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彙算範圍内。

02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退稅: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

隻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于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彙算退稅。

  • 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 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 沒有任職受雇機關,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等等。

補稅: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

  • 在兩個以上機關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複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 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緻适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03 哪些情況可享受稅前扣除?

下列在納稅年度内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04 預約辦理指南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們将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前預約辦稅。3月16日以後,無須預約即可辦理。

1.何時可以預約辦稅?

2021年度彙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天候24小時随時辦理,納稅人辦稅時間非常充裕,無須搶在前幾天紮堆辦理。

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彙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2.通過什麼管道辦理年度彙算?

辦理年度彙算有三個管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特别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 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彙算。
  • 如果不友善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3.可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辦理年度彙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機關辦、請人辦。

  • 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 通過任職受雇機關代為辦理。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選擇由機關代辦年度彙算的,需在年度彙算期内(4月30日前)與機關進行确認。在納稅人确認前,機關不得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彙算。
  • 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機關及個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

4.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如果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額、已繳稅額,或者無法确定自己應該補稅還是退稅,或者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免予辦理年度彙算的條件,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 可以要求扣繳機關提供發放的收入和已預繳稅款等情況,按照稅法規定,機關有責任将上述資訊告訴納稅人。
  • 可以登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詢本人納稅年度的收入和納稅申報資訊。
  • 年度彙算開始後,稅務機關将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對預填的收入、已預繳稅款等申報表項目認真核對沒有異議并确認後,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稅款,納稅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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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國家稅務總局、央視新聞、北京日報等

編輯丨袁轶 責編丨謝蕤 樊鳴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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