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
正是市民朋友聚會歡慶的日子
酒足飯飽後,
就有一些人心存僥幸
抱僥幸心理飲酒後駕車上路行駛
對此,從2022年1月30日開始,永安市警察局交警大隊結合轄區交通實際情況,連續組織開展酒醉駕夜查統一行動。下面,就曝光春節期間查處的5起醉駕案例,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
2022年1月30日21時34分許,俞某飲酒後駕駛閩GDG**2兩輪機車行經永安市中山一中橋路段時被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23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022年2月2日21時13分許,薛某飲酒後駕駛閩GQ3**6号小型汽車上道路行駛,行駛至永安市燕江南路刑偵大隊路段時被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2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022年2月4日21時20分許,姚某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閩GPE**8二輪機車上路行駛,行駛至永安市江濱路燕北派出所路段時被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2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022年2月5日20時33分,賴某飲酒後駕駛閩GJT**1小型轎車上路行駛,行駛至永安市含笑大道南山禅寺路段時被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94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022年2月5日20時21分,林某飲酒後駕駛閩GAA**2二輪機車上路行駛,行駛至永安市含笑大道南山禅寺路段時被查獲。經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檢測,結果為81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酒駕的危害已是老生常談,但仍然有人心存僥幸以身試法。為此,三明市警察局、永安市警察局組織開展了舉報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永安市警察局舉報方式:市民可撥打110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經公安部門查證屬實的酒駕每宗獎勵300元、醉駕每宗獎勵500元!
這一次,
我們希望和“您”共同努力
重拳整治這些心存僥幸的酒醉駕司機
讓對酒醉駕的監督無處不在
讓酒醉駕者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來源:永安交警微釋出 永安街頭巷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