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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場地租賃合同

酒店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租賃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酒店場地租賃合同範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篇一:酒店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出租方):省  市  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将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确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酒店”。該房産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确面積由房産部門測繪确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币: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瓦斯、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确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裝置。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xxxx年5月1日起至xx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傳遞日期

  甲方在xxxx年5月1日前,将竣工的物業傳遞乙方。如逾期不能傳遞,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傳遞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内将當月租金傳遞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将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内(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将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内順利

  傳遞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内将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傳遞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緻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将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裝置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裝置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裝置的标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内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裝置、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标準、星級酒店計分标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傳遞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緻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産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産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定設施、裝置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确認,物業移交前如裝置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複。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将各種證照的影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内,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緻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緻使房産、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複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緻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财産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财産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緻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内甲方不進行重建複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複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複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内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檔案。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讨,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滞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品質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機關的糾紛緻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争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争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送出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限制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位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

  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确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位址、執照内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内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内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将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緻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适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産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篇二:酒店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武漢xx建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陳xx(身份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确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緻,特簽訂本合同。

  1、出租方将其合法擁有的地處于酒店一層北端(實際使用面積為30平方米)的商場場地的經營權承包給承租方經營使用。依照後附平面圖示注為準。

  2、承租方租用的場地隻限于出租方規定的如下經營範圍: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産,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産,并向出租方承諾從事符合國家法令與承租方經營範圍内的業務,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該租賃場地的使用用途。

  3、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xxxx年12月1日至xxxx年11月30日,合同五年一簽,押金5000元,月租金3000元(包含水電費),若承租方要延長租賃期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願意租賃同一場地,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需另簽協定。

  4、承租方必須以6個月為周期,提前支付當期租金18000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門分機電話,号碼

  為:,出租方需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證件。

  5、本合同簽訂後,承租方應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如承租方忠實履行本合同所有責任和義務,那麼,在雙方解除租賃關系時,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實際收到的保證金的金額如數退還給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後一個月電話費賬單後7天内退還承租方),但不計利息。

  6、租賃期内,租賃場地内部的維修由承租方負責,租賃場地的主體結構部分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

  7、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8、承租方在沒有生意的情況下可以自行轉讓。

  9、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端正經營态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維護店容衛生。

  10、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價應符合國家物價局規定的物價标準,因承租方義務引起的客戶糾紛及其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12、在租賃期間,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可以要求終止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提前3個月口頭通知另一方。

  13、本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電話:

  承租方: 電話:

  篇三:酒店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出租方):

  聯系位址:

  乙方(承租方):

  甲方擁有位于 經營使用權,甲方将該物業中規劃作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酒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确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作協定,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概況

  甲方将位于******物業。出租房屋土地證編号******** ,土地用途為****。該物業中規劃為酒店功能的部分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該房産部分,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精确面積由房産部門測繪确認為準。(物業概況詳見附件)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系;甲方向乙方保證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其他有礙物業使用的權利瑕疵。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乙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總接口)、瓦斯(總接口)、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總出口)等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裝置。

  第二條  期限約定

  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年,即自本協定項下物業傳遞乙方後滿8個月之日起算,順延**個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賃期限起算日起開始計收。

  2、物業傳遞、進場裝修、正式營業日期

  甲方在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8個月内,将竣工的物業傳遞乙方。甲方承諾自協定簽訂之日起,積極督促辦理立項、報規和施工許可相關手續,自簽訂協定之日起,30個月内将物業傳遞乙方。如逾期不能傳遞,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傳遞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影印件給乙

  方備案。

  乙方在得到甲方許可情況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賃物業,以便于及時組織施勞工員進場裝修,保證在全部接受物業之日起8個月内裝修完工,并正式營業。如提前營業,租金照常按傳遞日順延8個月起算。如逾期不進場施工和不能正式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補償甲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2個月的屬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實際房屋建築面積計算,租賃期前三年租金單價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裝置維護費、資訊配套費。

  從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後,在租金單價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基礎上每兩年遞增*%

  乙方按每半年一個計租期一次性支付六個月租金給甲方,支付日期為每半年計租期的前一個月月首15日以内。

  第四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協定在協定有效期内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定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許可證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萬元。在乙方正式營業6個月後,甲方在7日内返還保證金**萬元。保證金不計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剩餘保證金。

  如遇乙方不按規定時間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提取保證金沖抵租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支付。如乙方逾期兩周未交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租賃用途

  甲方擁有将所建的**(物業概況見附件),規劃酒店功能部分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

  乙方承諾建設、裝修、經營并定位為商務酒店類型。

  乙方保證不得利用承租物業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是以給甲方造成經濟、信譽及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需提前終止協定,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在協商達成一緻後可有償解除協定。

  第六條  設施裝置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包括:主體建築外裝修(不含門窗)、牆地面水泥砂漿、水電總接口、天然氣總接口、下水總排口,一次消防設施,到各樓層,以及2部客梯、2部貨梯。

  甲方提供20個負一樓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乙方使用超過20個(不含20)停車位的,收費标準按甲方收費标準的50計收。

  乙方自行負責負責安裝中央空調系統、二次消防設施,水、電到各

  房間,以及門窗、室内裝修及酒店大堂外裝修。

  甲乙雙方按本協定約定以及行業标準進行物業交接,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拖延。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負責與裝置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積極配合。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裝置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裝置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裝置的标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裝置的年檢和物業内正常的維修、維護,由此産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影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七條  乙方須知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将各種證照的影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乙方承諾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消防工程竣工批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工程竣工批文滞後,導緻物業交接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裝修方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承租酒店内外裝修風格必須與項目整體建築風格、色調一緻。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内,房屋及裝置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緻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如因前述原因緻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由甲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複;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叁日内開始組織維修,如甲方故意拖延,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從房租中直接扣除。是以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财産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由乙方造成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及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本協定由于法律、政策的影響和政府行為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将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定。本協定是以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特别約定,該場地因不可抗力遭到嚴重損壞,導緻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商議。如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内乙方既無法繼續經營,雙方也無法達成一緻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協定。本協定是以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租賃物抵押、轉租及續租

  1、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經營權或收益權抵押于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

  2、乙方不得将承租物業轉租給第三方。 3、合同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如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  物業管理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關于項目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包括裝修規定、營運手冊、場地及設施裝置使用要求等)。 如規章制度有修改,按修改後的執行。

  2、雙方确認,甲方應提前3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确認,在得到乙方書面确認後方可進入該場地進行有關大廈的物業維修、保養或其他與該場地相關事項,并應采取一切相關的合理技術措施。乙方不得是以而向甲方提出營業損失、營業場地的占用、人員加班費或任何類似形式的補償或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通知及經辦人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協定所示位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确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位址、執照内容等重要檔案要在7天之内以書面通知對方。

  雙方應指定具體的從業人員作為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的聯系人、經辦人,經辦人有權代表公司發送、簽收有關函件,具體權限以正式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經辦人、聯系人變更的,應在7日内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任何他人透露本協定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内容。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協定期滿後如乙方欲繼續承租本協定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将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協定。

  本協定期滿後乙方未能續租的,無論何種原因,除依本合同約定獲

  得退還的剩餘保證金(如期滿應付)外,不得要求甲方補償其裝修等費用。乙方可自行拆除可移動的裝修設施、裝置,但不得房屋結構或對房屋繼續使用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在本協定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協定的約定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2%向甲方承擔違約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支付租金及按上述标準确定的違約金,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争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協定有關的争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送出武漢仲裁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适用該仲裁委仲裁時确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結果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限制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本協定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租賃協定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産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3、本協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定期滿終止。

  4、本協定一式八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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