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M (*,G)和(S,G)通用規則
通用規則一:
無論何時,隻要建立一個(S,G)項,而其相應的父(*,G)項不存在的,就首先自動建立新的(*,G)項。
理由:
在cisco的執行程式中所有(S,G)資料結構是其父項(*,G)資料結構連結在一起的。這樣做不僅使附加的維護這些(*,G)項的存儲器耗費最小,而且還由于各種PIM内部的最佳化效果獲得補償。
通用規則二:
RPF接口是作為對源IP位址(或稀疏模式(*,G)項,RP)的最小開銷路徑接口(基于AD/metric)來估算的。如果多個接口的開銷相同,選擇最高IP位址的接口作為tiebreak。
通用規則三:
在建立新的(S,G)項時,其出口表提供一個來自父(*,G)項的出口表的副本。
通用規則四:
多點傳播轉發項的入口(RPF接口)決不能在其出口表項上出現。
通用規則五:
每個多點傳播狀态項的RPF接口(即輸入接口)每5秒重新計算一次,而且依據規則4對輸出接口的清單做适當的調整(以防在輸出接口清單上出現輸入接口)
通用規則六:
對(*,G)項的出口表的添加和删除都被複制(在通用規則4的限制下)到所有與該組相關的(S,G)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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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 dense-mode (*,G)和(S,G)規則
dense-mode規則1:
密集模式(*,G)項的輸出接口清單(OIL)映射了現有的PIM-DM的鄰居接口或直接連接配接組成員的接口。
dense-mode規則2:
密集模式(S,G)項的出口在剪枝時不能删除,而是被标記為“Prune/Dense”,且仍保留在出口表上。
dense-mode規則3:
當一個接口的PIM鄰居清單上,增加一個新鄰居時,該接口在所有PIM-DM(S,G)輸出清單重新設定“Forward/Dense”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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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M sparse-mode(*,G)和(S,G)規則
sparse-mode規則1:
sparse-mode的(*,G)項,是作為顯式加入操作的結果而建立的。
sparse-mode規則2:
sparse-mode的(*,G)項的入口總是指向RP的共享樹。
sparse-mode規則3:
sparse-mode(S,G)項在下列條件下建立:
接收一條(S,G)的join/prune消息
葉路由器切換到SPT
不可預料的(S,G)到達時,(*,G)狀态不存在
在RP上接收一條Register消息時
sparse-mode規則4:
增加到sparse-mode(*,G)和(S,G)項OIL中的接口由如下兩個條件之一決定
當通過該接口接收到一個适當的(*,G)或(S,G)的加入消息時
當該接口存在一個該組的直連成員時
sparse-mode規則5:
從sparse-mode(*,G)或(S,G)項的OIL中删除一個接口發生在如下兩種之一的情形:
當通過該接口(這裡沒有直連成員)接收到一個适當的(*,G)或(S,G)的prune消息(不被否決時)
當該接口的有效期計時器倒計時到0時
sparse-mode規則6:
接口有效期計時器重新置回3分鐘是通過如下兩個條件之一來進行的:
該接口接收到一個适當的(*,G)或(S,G)加入消息
在接口上接收到一個來自直連成員的IGMP Membership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