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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年的,幹這種事,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吉林長春,除夕當天,一名網友在外就餐時,将5000元左右的羊毛大衣,放在前台旁

作者:家子說法

“大過年的,幹這種事,不知道是怎麼想的!”

吉林長春,除夕當天,一名網友在外就餐時,将5000元左右的羊毛大衣,放在前台旁邊的凳子上。就餐完畢後,竟然發現大衣不見了。報警後,通過檢視錄像,發現衣服是被另外一桌人拿走了。

網友稱:“大過年的,拿走别人的衣服,不知道是怎麼想的,他們那一桌還有兩個小孩。不管是拿錯了還是故意的,都希望你立刻把衣服送回飯店。”

今天,這家店的店主表示,“衣服已經送回來了,物歸原主。”(來源:二三裡資訊)

#普法行動#

這也太沒品了吧?衣服這種東西,能拿錯嗎?從視訊上看,拿走衣服的男子把衣服是提在手裡的,這能拿錯嗎?

目前,報道裡沒有提到拿衣服的男子是怎麼處理的。

但從法律上來說,如果這名男子是故意拿走他人的衣服的話,這件衣服價值又确實超過5000元。那麼,他的行為,已經屬于盜竊,而且由于盜竊的金額較大,達到了盜竊罪的立案标準,已經涉嫌構成盜竊罪。

而盜竊罪一旦構成以後,即便他事後主動将衣服送回來,也隻是一種悔罪表現,不能否定其之前已經盜竊既遂的本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而即便男子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也屬于治安違法行為,應當進行治安處罰。

當然,也不排除這名男子确實拿錯了的可能。如果确實隻是拿錯了,那麼他由于不具備盜竊的故意,自然不存在處罰的可能了。

這件事裡,這名網友的行為也比較令人費解,為什麼吃飯時不将衣服放在自己旁邊,而是放在前台旁邊的凳子上?

考慮到涉事飯店是一家串串店,不排除是因為怕衣服上有氣味,在店家的安排下放的。

如果是店家安排放的,那麼作為商家,對顧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這裡的安全保障義務的對象,包括顧客的人身安全,也包括财産安全。雖然衣服是被他人拿走,但是店家也存在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過錯,在衣服找不回來的情況下,店家需要承擔一定的補充賠償責任。

如果是這名顧客自己放的,由于店家并不清楚這種狀況,那麼不能認為店家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損失應該由顧客自負。

不管怎麼說,還是提醒大家過年期間,在外就餐時,也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不要因為一件小事搞壞了過年的心情。

你對這件事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與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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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說法 關注我,從故事裡學法律。

#長春# #長春頭條#

“大過年的,幹這種事,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吉林長春,除夕當天,一名網友在外就餐時,将5000元左右的羊毛大衣,放在前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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