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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特輯】成都曆史上的過年習俗‖楊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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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特輯】成都曆史上的過年習俗‖楊向飛

成都曆史上的過年習俗

楊向飛

清代民國時期,臘月二十三、二十四,祭祀竈王爺。街上售賣竈神像、竈馬和竈糖。家家戶戶打米酥,用米粉和白糖拌勻,放在木盒中用小鐵錘反複捶打,類似今天的糍粑。

臘月二十四以後,家家戶戶打掃庭院,叫做“打揚塵”。

除夕當天,打掃房屋,貼春聯、換門神。白天家族一起吃飯,叫做“食年飯”;晚上先祭祀祖先,然後一起聚餐喝酒,叫做“團年酒”。晚輩向長輩磕頭,叫做“辭年”,長輩給晚輩發壓歲錢。在廚房、井台、廁所、浴室等處點燃蠟燭,終夜不熄,叫做“照耗”。家人吃晚飯後圍坐烤火(燒榾柮)聊天,整晚不睡,叫做“守歲”。當天晚上,鑼鼓聲、鞭炮聲徹夜不斷,叫做“鬧年”。

除夕夜燒過子時香後,首先祭祀祖先,在中堂祖宗神位前點燃香燭、擺供果,然後,由長輩帶領全家老幼,分男左女右,衣冠整齊,肅立兩旁,向祖宗神位焚香燒紙;按輩份長次,依次向祖宗跪拜,上酒供飯。祭完家神後,至新年初一淩晨,按曆書所載的吉利方向,燃燈籠火把、奉香,按照曆書記載的喜神吉方出行禮拜,叫做“出天方”。将用雞血祭過的門神貼上,然後面對喜神方位禮拜;有的則向喜神方向焚香化紙禮拜。

【春節特輯】成都曆史上的過年習俗‖楊向飛

正月初一盛行遊廟,在宋代,這一天的主要活動是登安福寺塔。範成大說:“成都一歲故事,始于此塔。”安福寺塔,俗名黒塔,唐大中年間建,塔身共有十三級,在成都西,是重要的宗教、旅遊地之一。後該塔毀于宋真宗時期的王小波、李順之亂,祥符年間重建,仍有十三級,與最初的規模相當。這一天,成都人早上持小彩幡遊安福寺塔,并将彩幡粘在楹柱上,表達成都人渴望和平、厭惡戰争的心願。到了清代民國時期,正月初一天剛亮,祭祀竈神,叫做“接竈”。然後把用紅紙剪的大雄雞貼在大門門楣上,因初一俗稱“雞日”。正月初一清晨,一般吃湯圓、挂面,寓意阖家團圓,又名“金線釣葫蘆”,然後出門向喜神方向的各處廟宇中上香,大多喜歡到武侯祠、望江樓、丁公祠,名為“出行”。解放後,人們亦沿襲此俗。是日,人們多出南門到武侯祠,然後從小路到百花潭,再遊青羊宮。

“文革”期間,朝廟還願作為封資修而被廢止。改革開放以來,朝廟習俗再度興起。正月初一淩晨,到文殊院、大慈寺燒早香還願的人絡繹不絕。

這一天,朋友、親戚間還要往來拜年。唐宋時期,人們将寫有自己姓名的紙片或貼在主人家門上,或從門縫中投入。清代民國時期,則用一紅色或白色硬紙片,寫上自己的姓名、住址,貼在主人家門口。解放初期,此種拜賀之風消失。改革開放以後,親朋之間則于春節前通過寄送賀年片恭賀新年。

正月初二,宋代時期是給先人掃墓的日子。到了清代民國時期,這一天婦女要回娘家(正月初二到正月初六),如果是新婚,則夫妻兩人同去,叫做“拜新年”。有水井的人家準備香燭紙錢祭祀井神,禮畢汲水,叫做“開井”。

正月初三,宋代要祭東君。東君為日神,人們祭祀日神,乞求新年風調雨順。這天與初二日一樣,也是掃墓的日子。

正月初四,民國時期有養馬的人家,這一天要騎馬到騾馬市遊覽,保佑所畜騾馬平安。

正月初五,明清民國時期叫做“破五”,也叫“牛日”,各家打掃自家爆竹、香灰等(從除夕開始,家中所有垃圾都不打掃,一直到初五),倒在當街,讓來往之人踩踏,叫做“送五窮”。同時,在家中,燃香燭、燒錢紙、放爆竹,把藏在家中的“窮鬼”驅出門外。然後背着人,悄悄在河邊撿回一鵝卵石,叫做“請回元寶”。初五,也是成都“蠶市”開市之日,宋代,在西南門、得賢門開蠶市。四門外農貿市場都在這一天開展農貿産品交易會,四鄉農民都前來趕市。這一天城内商鋪也開門正式營業。農村地區這一天還要讓家中男子用鋤頭在自家田地中挖土三下,表示新年破土、五谷豐登之意。過了“破五”,各家各戶開始請春酒,互相往來拜賀請吃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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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五日”

正月初七是人日,從唐代開始就有遊草堂的風俗,至今不絕。

正月初八是谷日,民間俗傳這一天如果是晴天,則一年風調雨順;如果是陰天,則當年歉收。

正月初九叫做“上九”,俗傳這一天是玉皇大帝生日,百姓多到玉皇觀燒香祈福。從這一天開始放燈,直到正月十五,都叫作燈節。當天晚上開始,沿街挂滿各種燈,有獅子、龍、竹馬、走馬、鳌山、采蓮船等各種名目。新婚妻子必須在初九前回娘家,叫做“躲燈”。嶽父母給女婿送燈一盞,叫做“送燈”。

正月十五,宋代為上元節,放燈活動非常盛行,街頭燈會熱鬧非凡,其中尤以大慈寺、昭覺寺、五門這三處最為集中。唐代成都正月十五放燈規模就很大。到了宋代,成都于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日放燈。後來益州知州張詠認為三天時間不夠,又在正月十三增加了一晚。後來又在十七日晚增加“殘燈會”,主要讓燈會期間值班巡邏的皂吏們遊玩,以表彰節日堅守崗位者們的辛勞。當時北宋政府規定的是“三夜燈”,全國可能隻有成都是“五夜燈”。到明清時期,正月十五為元宵節,百姓之間互相饋贈自制的湯圓。晚上吃過湯圓後,人們于房門前焚香化紙敬神,俗謂“送年”。整座城市處處張燈結彩,至晚上,燈明如晝,大家争相猜燈謎,猜中者會獲得槟榔作為獎勵。這一天,婦女要迎紫姑神(即廁神),并向其蔔問吉兇。

過了正月十五,就算新年過完,人們也開始正常上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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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春”

此外,春節期間還有一項重要活動,就是“打春”。立春前一日,成都最高行政長官率領官員,到東郊春廠祭祀句芒神,備春牛(土做的牛,如貓大),現場還有歌舞、雜技表演等,百姓觀者如堵,叫做“看春”。立春當日,以五彩春鞭鞭打土牛,叫做“打春”,也叫“鞭春”。然後将土牛敲碎,圍觀群衆争相搶拾土牛碎片,俗傳可以保家中平安。該風俗在成都曆史悠久,從唐代開始,一直到1931年才廢止。

來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辦公室

作者:楊向飛(成都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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