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戀情遭對方父母反對 男子多次向女方家投擲爆竹引發火災 獲刑11個月

作者:環球網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

因為對方不同意女兒的愛情,2019年下半年,遼甯新民市男子朱多次到女主家,扔石頭砸窗戶、鞭炮和玻璃......結果,發生了火災,但幸運的是沒有人受傷。近日,新民法院一審判此案,朱某引發争吵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9月18日,判決文書網絡公布了該案的判決。

判決書顯示,被告朱某男子,1986年出生,國小文化。法院聽說:因為被害人鄭不同意他和他的女兒處理的仇恨對象。2019年6月下旬的一個晚上,朱镕基來到鄭家中,從路邊撿起一塊石頭,扔在被害人鄭家北側的窗戶上,然後逃離現場。2019年7月初的一個晚上,朱镕镕再次來到鄭家,向鄭家扔石塊。同年10月26日23時33分,朱正提着買來的鞭炮,用黃膠帶綁在一塊石頭上,在鄭某醫院,點燃鞭炮後,用一面綁在石頭上的牆面扔向被害人鄭,房子南側的窗戶, 但窗戶沒有被砸碎,然後鞭炮在窗外爆炸,點燃了距離房屋2米的稻草堆,該稻草堆已被獨立燒毀,因為受害者發現它已經及時熄滅,燒毀了20多捆稻草。2019年11月1日23時23分,他再次将鞭炮帶到鄭家北側,點燃鞭炮後,扔在屋北側,鞭炮爆炸後,炸碎了鄭家的一扇窗戶。還認定,被告已賠償受害人的實際損失,并取得受害人的了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因故出生、死亡,多次任意破壞他人财産、恐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構成挑釁滋事罪。鑒于被告人在庭審中自願供認,并已賠償被害人的損失,為取得被害人的了解,對被告人給予輕判。9月9日,新民法院以煽動騷亂罪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1個月。

溫/北青-北京頭條新聞 孔令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