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壇“梁朝偉”馬家輝年輕時找黃霑約稿,他代表出版社提“可以不要太短麼”的要求,霑叔非常嚴肅地說:文章長了有P用,必須短,兩三百字表達清楚不就行了?!
霑叔的文章絕非深刻一類,他行文勝在百無禁忌和才情萬丈,全盛時期他一天寫四五個專欄,經常把稿紙全部鋪開在辦公桌上,抽着煙跟朋友聊天完全不影響他寫作。
70年代末,霑叔發表《不文集》,一本集雜文和黃色笑話的書居然成了暢銷書,在那個年代一再加印,光版稅就讓他掙了超過100萬港元。
馬家輝曾經模仿霑叔寫過一本書取名《馬家輝數風流人物》,并夢想成為黃霑第二,無奈才情所限,隻好承認他的書“不好看”。
香港的文人墨客無不嫉妒霑叔的鈔能力。
後輩馬家輝一張馬臉經常眉頭緊鎖,在文壇他的顔值完全夠用,卻不讨人喜歡。
前輩霑叔于是教他獨門秘籍:你每天起來對着鏡子大笑十聲,強迫也好假笑也好,到最後弄假成真你的臉就歡樂了,别人就會喜歡你了;半夜裡你起夜也要對着鏡子重複這件事情,不用幾個月,你絕對不再苦口苦面!
隻可惜就如同馬家輝認為文章還是要長一些一樣,他對自己的馬臉苦面也是認命了。
文章長短之争由來已久,娛人娛己開心就好,你喜歡長一點,還是短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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