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早上打電話說,今天下午放假了,我和老公興緻勃勃開車一小時去兒子上班的城市接他回家,誰知到了兒子家,他卻說:今天不跟我們回去。已經是小年夜了。這是這麼回事?說好的怎麼不算數了呢?
昨天兒子公司發了點年貨,有大米2袋、水果、幹果、阿膠糕、還有一桶油,兒子說:他那邊基本不做飯,時間放久了怕壞掉。是以要把這些水果,食品,米油拿給我們,可是他沒有汽車,讓我們今天開車去接他,順便把這些東西一起帶回來。
變化比時間還快,我們是上午到了他家,他還在上班,吃過中飯他回來了,告訴我們公司上司臨時作的安排,說明天還要上半天班。是以他今天還不能走。
我在想過年就這麼幾天,就不能早放幾天假嗎?每月工資又不高,年終獎也隻有幾千元。過年回來勸勸兒子換個工作。你們說這種情況應該換工作嗎?明年工作好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