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5日,江蘇吳中區警察局民警到轄區一處工地,并将民工住宿的一間工棚給封了起來,這讓住在這間工棚裡的勞工大吃一驚,因為他們聽說10天前有個女人此被害,對此一直住在裡面的勞工并不知情,當時他們甚至懷疑是不是警察搞錯了。直到一名年輕男子被押往該工棚指認現場。
大家恍然大悟,直呼沒有想到,其實更讓勞工沒有想到的是,這個男子害人的時候,他們就睡在一旁,但卻一點沒有察覺,而該男子不僅害了人,還在工棚裡分屍。此後警察為了查明案情,逐一走訪了該男子的工友,他們說這個男子叫嚴亮,是2017年5月份的時候來工地幹活的,當時一同前來的還有他的妻子蘇蘭。

一夜情成婚姻
這個名叫嚴亮的男子就是該案的嫌疑人,而被害人正是他的妻子蘇蘭,這對一同前往工地打工的小夫妻,到底發生了什麼,能讓丈夫痛下殺手,并且殘忍到分屍的程度,這其中的恨令人心驚膽寒。随着案件的偵辦,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原來嚴亮在2012年8月1日與妻子蘇蘭在河南相識,當時也是經朋友介紹。
此後朋友們經常在一起玩,時間久了,郎未娶,女未嫁,二人便發生了一夜情關系,當時嚴亮也沒想着要跟蘇蘭有什麼結果,但不久後蘇蘭說自己懷孕了,這讓嚴亮措手不及,當時蘇蘭才18歲,而嚴亮已經25歲,蘇蘭将懷孕的消息告訴嚴亮之後便提出要跟他結婚。
嚴亮對警察說,當時他不想跟蘇蘭結婚,因為在相處的過程中也慢慢了解蘇蘭,知道她的生活作風不好,嚴亮說至今他還記得,有一次蘇蘭在網吧裡面上網的時候,有一個男子給蘇蘭發了一條資訊,資訊上說:還想跟你再睡一次!雖然明知蘇蘭作風不好,但是女人懷孕了,他也沒有辦法。
期間他猶豫了,蘇蘭要死要活的,嚴亮也說明自己猶豫的原因,并跟蘇蘭達成協定,可以結婚,但是把手機裡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删除了。蘇蘭當下把手機丢給了嚴亮,并說“你自己删吧,想怎麼删就怎麼删”。就這樣,在2013年元旦相識不足半年的嚴亮與妻子蘇蘭結婚了。
一地雞毛的婚姻
他們是在老家辦了酒席,因為蘇蘭年齡還小,是以并沒有去民政局登記結婚證,根據他們老家的風俗,辦了酒席就代表是夫妻了,是以他們在外都以夫妻相處。對于這段原本就十分倉促與荒唐的婚姻,嚴亮說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做給他的父母看。因為他的父親也是一個遊手好閑的男人
這個父親從來不關心他,還一個勁地拿他跟其他男孩子對比,說嚴亮不如别人,是以結婚也有一點兒跟自己父母賭氣的意味。不管如何,正是這段不該有的孽緣,讓這二個年輕人最終毀在對方的手中。案發後,嚴亮回想當年的時候,覺得自己不該如此沖動。
嚴亮說,跟妻子蘇蘭結婚之後,妻子不做家務,連飯都不煮,而當自己去跟妻子理論的時候,蘇蘭卻說自己嫁給他不是來當保姆的,她是來享福的;另外妻子還整日地抱怨丈夫掙不到錢之類的,說他沒有本事,嚴亮對妻子蘇蘭說,那為何當初還要嫁給他,蘇蘭說“當時我瞎了眼”……
對這個妻子,嚴亮越來越看不順眼了,而且他還發現妻子婚後跟其他男人保護着暧昧的關系,經常夜間有其他男人跟她視訊通話,嚴亮曾經聽到有個男人對蘇蘭說“你什麼時候來我家,我媽跟妹妹都非常的想你”,對此嚴亮覺得,通話的這個男人跟蘇蘭肯定關系不正常。
就這樣,你來我往,二人在婚姻中不斷地挑對方的毛病,彼此撕扯着傷害着,雖然他們二人并非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但是卻經受着夫妻生活的一地雞毛,而夾雜在他們中間的是二個年幼的孩子。說到這個地方,這二個人之間的感情已經是千瘡百孔了,但雖是如此,嚴亮跟蘇蘭最後卻還是領取了結婚證。
對此,嚴亮說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在這6年的“試婚”生活中,蘇蘭多次懷孕,并給嚴亮生了二個小孩,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長大,他們需要入戶上學,但入戶的首要問題就是孩子的爸媽還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此之下,為了給孩子入戶,他們二人前去當地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
領證卻成束縛?
從一開始隻是辦酒席,還沒有登記,到後來領取結婚證,嚴亮對蘇蘭的要求變多,态度也變了。嚴亮說,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時候,他們想分開就分開,畢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是領了結婚證,就代表蘇蘭是他真正名義上的老婆了,是以蘇蘭的那些不檢點行為他需要管,因為他是丈夫。
但是蘇蘭會将自己的手機設定層層的密碼,是以嚴亮根本解不開,也就無法檢視,但是嚴亮如果将自己的手機設定了密碼,蘇蘭會大吵大鬧,在嚴亮看來,這不公平,他覺得妻子有事瞞着他。為此二人也是經常鬧架,在警察走訪嚴亮的工友時,他們也說這對小夫妻整日吵個不停,這說明二人關系日益緊張了。
此時仇恨的種子已經在嚴亮的心頭生根了,爆發隻是在等一個機會而已。而這個機會就在不久之後來到了。2017年7月3日晚,蘇蘭外出了,嚴亮認為妻子在外跟其他男人開房,而在電話上蘇蘭卻說是在外面跑步,此後嚴亮看到蘇蘭坐着一輛機車回來,但是後來嚴亮問她,她卻說是打車回家的。
因為那天晚上蘇蘭外出是從工地下來之後出去的,身上本來很髒的,但是回來之後,嚴亮發現蘇蘭身上很幹淨,這說明她在外面洗了澡,但是嚴亮追問之下,蘇蘭并不承認,蘇蘭說即使是離婚了,她也不可能再跟其他結婚,因為婚姻沒有自由,她現在想要自由了。
蘇蘭從一開始央求跟嚴亮結婚,6年時間過去了,她現在想要自由了,想離開嚴亮,嚴亮無法接受,他認為蘇蘭在外有人。于是二人又是争吵數日,一直到7月4日晚,蘇蘭在工棚裡面收拾東西,說要去工地上面加班,去工地上面住,嚴亮便阻攔,說可以送她上下班,對此蘇蘭拒絕了。
當晚他們睡在一起的時候,嚴亮想要與妻子蘇蘭發生關系,但是蘇蘭數次拒絕,說嚴亮豬狗不如,腦子成天想着龌龊事情。對此嚴亮已經怒火中燒。因為同一間工棚裡面還睡着另外一對夫妻,嚴亮也不好太過強求,是以就拿起手機,準備刷刷手機之後睡覺。
當時是7月5日的淩晨,他看到妻子朋友圈發了一句話,說“我隻想把自己的東西給在乎我的人,而你已經不在我在乎的名單内,我現在連你的呼吸都不想要”。嚴亮認為妻子已經厭惡自己到了極緻,此時他默默地扯下了自己的褲腰帶,然後在手中把玩。
當時已是夜深人靜,他與妻子睡在數幾十個工棚中的一個,在這個工棚之中,他與妻子睡覺的地方與外面隻有一個簾子隔絕着,簾子之外就是另外一對夫妻,嚴亮心中是怎麼想的,他說也不清楚了。他當時一邊把玩着褲腰帶,一邊用手去碰妻子,但是妻子還是對他說着惡狠狠的話。
痛下殺手,抛屍湖裡
于是他将褲腰帶纏到妻子的脖子上雙手勒緊,嚴亮說當時他不想松開手中的褲腰帶,同時也不想傷害妻子,就這樣持續了很久很久,他控制住妻子不讓她掙紮的幅度太大,久到什麼程度?嚴亮說一直到天亮,他的腦子裡還沒有轉過神來。
那一夜,恍如隔世!清晨的太陽照進工棚的時候,他知道天亮了,而枕邊人已經被他害死了。此時除了害怕、恐懼、無助還有如何處理掉屍體,别讓他人發現。而就在此時,跟嚴亮同住一個工棚的另外一對夫妻準備上工地了,工友問嚴亮要不要一起走。
嚴亮恍惚之間回答說“今天不舒服,不去了”,嚴亮當時并非不舒服,此時的情況下他早已無心工作,一心就是接下來應該怎麼辦。他曾想過将妻子背出去,然後找個沒人的地方扔掉,但是這個勞工生活區有幾百上千人,背出去肯定會被人發現,但他仍舊試了一下,發現根本背不動。
嚴亮說,他不想肢解妻子的屍體,但是他沒有辦法,隻有那樣他才能将屍體運出去。于是就在那間工棚的床上,他親手肢解了同床共枕的妻子蘇蘭,然後将屍塊放進行禮箱中,随後帶着有血的被子、菜刀,前往離工地不遠處的一個湖邊,将這些東西一同抛進了湖裡。
做完這一切的嚴亮重新回到了工地上,他躺在床上翻來覆去,他無法想象自己做了這樣一件“驚天大案”!此時他回想與妻子見面那一刻,以及這6年的笑與淚,歡與痛,他十分的後悔,無心工作的他在工地待了數日,每日他都要去抛屍的湖邊看看,就如同妻子在那裡等他一樣,隻有這樣他才會好受一點。
就這樣渾渾噩噩地過了幾天,7月14日,他買了一張回重慶老家的火車票,他想家了,想家人與兩個兒子。回到家後,他便将此事告訴了姐姐,姐姐勸他自首,嚴亮也決定去自首,但是要見過爸媽與兒子之後。
在7月15日那天,嚴亮在家人的帶領下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報警,因為案發地在蘇州吳中區,嚴亮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立即與吳中區警察局取得聯系,而對此一無所知的吳中區警察局立即前往嚴亮之前所在工地,将現場進行封鎖,同時派人去重慶接人。
在工地現場,因為嚴亮離開後,又有其他勞工睡到嚴亮夫妻曾經睡過的床上,生活用品,包括被子都更換了,現場的物品都已經動過,但是唯一的簾子是沒有更換的,而偵查人員也在簾子上找到了蘇蘭的生物檢材。
此後嚴亮被帶到了該工地指認現場,同住的工友驚呼不敢想象,當偵查人員問及同住的工友夫妻的時候,他們說,因為對方是夫妻二人,是以平日裡即使夜間床上有響動也是正常的,是以并沒有在意那麼多,而嚴亮在工棚裡殺害妻子并将妻子分屍,這着實令現在還住在裡面的工友吓得不輕。
當然,上述所說也僅僅隻是嚴亮的一面之詞,當然我們可以确定的是夫妻二人的婚姻已經走到盡頭,當愛情被成仇恨,仇恨會蒙蔽人的雙眼,進而做出反悔一生的事情。在此也提醒大家,婚姻關系着二個家庭,更關系着自己未來,是以請認真對待。
上述案件中的嚴亮已然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規定可能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很明顯嚴亮的行為并不屬于情節較輕,但嚴亮即使不被判處死刑,基本上也是在監獄度過餘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