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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歲孩子在拜訪鄰居的新房子時摔倒,二審結果:房東也有責任

作者:環球網

來源:新晚報

楊某新房裝修在社群業主群中釋出裝修公司廣告并邀請鄰居參觀。與社群老闆徐某夫一對2歲的兒子肖(化名)一起來訪,兒子不小心摔倒造成腦損傷留下殘疾。10月25日,燕訊從杭州臨安區法院獲悉,法院一審判決楊應承擔10%的責任,财産公司應承擔5%的責任,徐某夫婦将自行承擔其餘的損失。許某夫婦未對判決提出上訴,杭州中央法院近日維持原判。

楊某與一位社群業主在一起,同時也是一家裝修公司的股東,其新房裝修在業主群中做廣告,邀請鄰居參觀,并表示鑰匙留在門口,無人可自行進入。徐某夫婦沒有告訴楊某,帶着一個2歲的兒子小到九樓楊某家,這期間小從落地窗到天花闆一直沒有安裝玻璃掉落。

兩歲孩子在拜訪鄰居的新房子時摔倒,二審結果:房東也有責任

徐某夫妻花了20萬元用于醫療費用,兒子最終因腦損傷留下殘障,于是鄰居楊某、裝修公司、物業公司等上法庭,認為楊某裝修公司釋出廣告兜售,應該與裝修公司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物業公司拆除外牆安裝落地窗未履行監督義務, 有故障。要求楊某、裝飾公司、物業公司共同賠償醫療費用、傷殘賠償等損失達50多萬元。

楊和裝飾公司承認,楊某裝飾施工部自組織。楊某認為,徐某夫妻沒有告訴探望,孩子的傷勢與自己無關,不應該負責。物業公司不認為自己是要承擔現場施工監督和安全管理的義務,揚某拆除外牆隔牆窗戶并不違反裝修管理協定的規定,發生事故是因為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

法院聽說,楊某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確定安全出入環境,楊某更換衛生間窗戶未及時采取安全提示和保護措施,應承擔部分責任。物業公司應承擔部分責任,因為他們未能及時停止和跟蹤其拆除外牆的管理。徐某夫婦把2歲的孩子帶進施工現場,并讓孩子脫離了他們的有效控制,有重大過錯,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裝修現場,不要帶孩子!

無論責任如何劃分

孩子的生命是無法挽回的

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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