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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赟說 | 李梓嘉事件反映出兩種羽毛球組織構成的不同

據我了解,歐洲運動員的成長過程以俱樂部或個人團隊為主,之前我也提過,像丹麥隊在我打球的那些年裡,隻有極少部分人是有國家隊“編制”的,其他都是自己訓練或者跟俱樂部訓練。也就是說,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為他們提供所需一切的軟硬體條件的是自己的家庭或者俱樂部,而非羽協。

蔡赟說 | 李梓嘉事件反映出兩種羽毛球組織構成的不同

泰國的因達農也是這樣,她父母工作的工廠的老闆是個羽毛球迷,自己組建了俱樂部請教練來教這些孩子。這樣的成長環境下,運動員成才後回報的主要對象是自己的團隊或俱樂部,國家隊或羽協主要承擔的是賽事報名群組織參賽的工作,對于隊員沒有限制的能力,也沒有資格。這種情況下,運動員選擇做“自由球員”是很正常的。簡單來說,就是成長過程中沒有用到太多羽協的資源,也就談不上太多回報。

蔡赟說 | 李梓嘉事件反映出兩種羽毛球組織構成的不同

但是對于馬來西亞,乃至大部分亞洲羽毛球強國來說,還是以專業隊梯隊培養模式為主。當你在很小的時候被選為後備苗子,那麼你訓練的場地、器材,相關的住宿、餐飲,配套的教練、隊醫就全由集體提供,很多人一進專業隊不僅不花錢還可以拿工資。在這樣的模式下,運動員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的資源基本都是協會、隊伍提供的,成才之後對隊伍進行回報,也在情理之中。前者是自己花錢培養自己,是以成才後有更大的自由選擇範圍;後者是集體花錢培養,成才後自然需要回報。

蔡赟說 | 李梓嘉事件反映出兩種羽毛球組織構成的不同

二者有自己的特點,也都培養出了優秀的運動員,“個人化”成長的比如丹麥的蓋德、拉斯姆森、安賽龍等,德國的申克,泰國的因達農等;集體成長的像中國隊、馬來西亞隊、南韓隊等。日本隊過去也是運動員隸屬于各公司,但樸柱奉擔任總教練後也逐漸形成了國家隊集訓式的模式。是以我認為,根據國家、民族的思維習慣,運動員個人實際情況等,兩種不同的培養模式都能出人才,隻不過不同的成長過程使得雙方的思維模式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對于李梓嘉事件李宗偉和安賽龍的不同看法,這是這個原因造成的。二者沒有對錯,隻是角度不同。

蔡赟說 | 李梓嘉事件反映出兩種羽毛球組織構成的不同

就向在網上看到的,如果你買了16元的東西,在遞給售貨員20元後又遞過去1元錢,中國人都懂什麼意思,但歐洲人就會一臉懵。每個人都有從自己角度去評價事情的權力,但是對于李梓嘉事件,我個人希望的是這件事趕緊順利解決,保證優秀運動員能出現在賽場上,比各種讨論聲援批評重要得多。我始終認為,運動員是一項運動的核心,如果因為競技能力以外的原因讓一位非常優秀的運動員的職業生涯蒙上陰影,對于整個羽毛球界來說都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