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省嶽陽市華榕縣消防隊員在清理火災現場時發現一具屍體,死者是一名30多歲的女子,隻穿内衣,躺在床上,上半身被子蓋在被子下面,基本已經燒焦,頭部已經被打傷, 但不是緻命的傷害。床上的被子被掀開後,有破碎的盤子和散落的啤酒瓶碎片。卧室的地闆上還散落着啤酒瓶。

床被分成兩個盤子
發生的事情是一個兩室一室的房子,隻有主卧室着火了。床上的被子燒得最嚴重,火應該在這裡。經過調查,消防員排除了電力線起火的可能性,這很可能是人為縱火。
死者名叫李宇,是這裡的房客,死者的手機、金項鍊、金戒指、零錢都丢失了,這很像一起搶劫殺人案。
消防隊員在滅火時摧毀了現場,未能提取腳印、指紋等,門窗沒有損壞痕迹,也沒有發現撬爬的迹象。當消防員到達時,門從裡面鎖上了,打電話給樓上警察的房東用鑰匙幫忙打開了門。
與死者李宇住在樓上的房東餘華培說,他晚上起床撒尿,看到屋内冒出濃煙。
事發時,現場中心位于四層小樓周圍拆除改造,小樓周圍沒有其他樓宇,更何況有監控探頭。
犯罪發生地的四層建築
法醫在李宇體内發現了這名雄性的體液,表明他在她被殺前幾個小時就已經發生了關系。李宇的丈夫帶着一個10歲的孩子遠在湖北的家中,通常隻有李宇一個人住在華榕縣上班,這和李宇的關系應該是誰呢?
屍檢結果顯示,李宇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也就是說,火災發生時李瑜還活着。有散落的玻璃、啤酒瓶碎片,李宇的頭發上也有玻璃殘渣,李宇的脖子被捏痕,說明兇手很可能将李宇打昏,然後放火燒死。
李宇穿着内衣,床頭櫃上的外套,沒有撕破的痕迹,看起來很像李煜在兇手來後睡覺,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進入李煜房間應該是一個非常熟悉李瑜的人。
李宇遇害時年僅35歲,在一家旅館工作,平時獨自租房,房東餘華培向警方反映當晚案件的重要細節。餘華培說,案發當晚9.m點左右經過李煜的門時,聽到李煜和她善良的劉躍龍在客廳裡大笑,因為餘華培以前見過劉躍龍,是以他能聽到他的聲音。
但當民警找到在當地棉花生意上出名的劉躍龍時,劉躍龍決心根本不認識李玉,案發時正和妻子睡在家裡。但劉躍龍的妻子說,劉躍龍在犯罪時不在家。這太可疑了!
經過一番詢問,劉躍龍隻說了當晚他真的去的犯罪,當初他和幾個朋友在賭博,被公安機關處理後不敢說出來。而且他确實和李宇有過幾次戀愛關系,原因不怕家人知道。
經過核實,有人可以證明當晚犯罪劉躍龍确實是在和朋友打牌,那麼房東餘華培可能是故意說假話。房東是故意轉移注意力嗎?而于華培說,火災是發現是因為房間裡冒煙,但根據案情現場,樓下的火災煙霧不會直接進入樓上的房間,那麼于華培樓下怎麼找到火呢?
這時民警得了個消息,案發後餘華培把自己的一張存折交給了一樓的老太太,并表示民警一定會來調查的。餘華培案出案時65歲,一直單身,兩個月前他把房子轉租給了李宇,他搬到了三樓。在他的懷疑上升後,警方提取了他的DNA,将其與從李宇體内提取的男性DNA進行了比較,但沒有成功。
餘華培還解釋了轉賬存折的行為,表示自己和李宇有關系,怕民警發現他的财物會被扣押、處罰,于是他轉了存折。雖然案發當天與李瑜發生性關系的不是于華培,但不能排除他是殺人縱火案的嫌疑人。
警方不斷觸摸李宇的熟人、朋友,不斷提取DNA對比,終于在案發一個月後找到了另一個有性關系的人。這名男子名叫孫健,是一名屠夫,在華融縣的一家肉店工作,并在案發當天下午與死者發生性關系。
接下來的審訊工作,也遇到了同樣的困難,孫健咬了一口,他的案件當天沒有去李宇家,對于李宇的兇手,他不知道,而那天他們并沒有在出租房的關系,是在酒店裡,民警發現旅館老闆證明确實有一個男人開了一個房間。酒店從業人員證明,孫健在犯罪當天中午15點左右和李玉凱的房間,大約17點鐘離開酒店,而孫健的家人可以證明,犯罪當晚孫健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不在犯罪現場,孫健的懷疑減少了。
事件調查人員自事起,身邊的李宇社會關系進行調查,但有一名嫌疑人被排除在外,而李宇的房東于華培的身體越來越多疑惑,尤其是于華培關于他如何發現火災的描述一直無法說服調查人員,如果有一個對象非常相似,也不能排除, 然後調查人員沒有信心檢查下一個嫌疑人。
為了能夠指明調查工作的方向,偵查員決定對于華培進行測謊儀測試,雖然測謊儀的結果不能直接證明嫌疑人的身份,但往往要對偵查人員消除一些幹擾。測謊儀從9:30開始,中午休息兩個小時,5點.m.結果出來後,測謊專家非常明确地告訴調查人員:不是他,暫時排除了餘華培涉案的嫌疑人。這樣,調查人員必須調整案件的偵查方向,重新整理案件線索。
流經華融縣的華榕江也有一個名字叫渭江。發源于長江,向南蜿蜒,最終彙入800英裡長的洞庭湖。這條河已經流淌了數千年,滋養着河兩岸的魚米之鄉,見證着這條沿河小縣城的發展和蛻變。李宇被殺的小樓,如今已經改建為休閑廣場,十年過去了,人們已經忘記了小樓裡的兇案。
本案,案發後,在李煜家人确認後,李宇的手機、金項鍊、金戒指都不見了,很可能被兇手帶走。是以,調查人員調查了華融縣大大小小的黃金和珠寶店。
同時,調查人員沒有放棄與李宇的聯系調查,根據手機狀況繼續調查,所有與死者有聯系的人都要查處。李宇的家人找回了她的生活通話記錄,調查人員逐一找到與李煜打電話的人,以确認是否與李煜的死亡有關。首先要調查的是案發當晚最後一個和李宇交談的人:死者的朋友楊曉飛,40歲,在當地做小生意,這個電話是犯罪當晚21點45分,離李宇被殺大約三個小時,調查人員很快找到了楊曉飛。

調查人員發現楊曉飛
楊曉飛說,當和女朋友在外面洗澡時,因為李宇在一家酒店工作,想請李宇幫忙一起開個房間。當時,李宇說她家裡有客人沒有去,楊曉飛是最後一個打電話給李宇的人,他确實有一定的懷疑,但很快調查人員從酒店得知,犯罪當晚楊曉飛确實和女朋友一起住在酒店裡,并沒有犯罪的時間。旅館老闆認識楊曉飛和他的女朋友,并能夠确認楊小飛所說的話。但楊曉飛反映的一個重要情況引起了調查人員的注意,那就是李宇那天晚上沒有去洗澡,因為家裡還有人,這個人不是于華培,不是劉躍龍,那會是誰?
日複一日,李宇一個接一個地聯系的人都被帶到警察局進行訊問要查處,嫌疑人不開門,就得用證據固定就可以了。
那天,調查員張馬在經過傳訊室時又聽到了劉躍龍的聲音。張馬忽然想到,不止一次聽到于華培說,他聽到客廳裡的死人和好人,聲音有點嘶啞,仿佛帶着湖北口音,張馬記得這劉躍龍不是犯罪的時候,但為什麼這次警察來跟他說話。出于好奇,張馬找了個時間推開審判的大門,沒想到調查的不是劉躍龍本人,而是一個叫文佑華的人,張馬又驚又興奮,因為他和劉躍龍的聲音驚人地相似,張馬調查和劉躍龍多次交流, 他的聲音印象深刻。
通訊記錄顯示,溫有華在案發當晚19點左右給李雨打電話,而通話時間是3分多鐘,這說明溫有華和李宇知道,但在調查人員聯系溫有華時,他說一直在湖北家,直到最近才回到華榕縣上班, 溫有華在一家供銷機構負責采購工作,後來因為經濟問題被開除出機關,溫有華生病不能做繁重的體力勞動,條件不是很好,一個人帶着孩子,早些年,溫有華和妻子離婚,一個人靠打零工養活自己和年幼的兒子, 沒有房子,沒有财産,沒有技能,調查人員增加了溫有華的懷疑。這就是為什麼餘華培發誓要說,犯罪當天是劉月龍和李玉說的,那是因為兩個人說得太多了。下一步是找到更直接的證據。
警方正式啟動對文有華的審判,審判進展順利,由于案發後的巨大壓力,溫有華很快承認自己是殺害李雨的兇手,并供認自己曾用李雨的一塊廚木闆打李雨這個細節,這讓民警更加确信溫有華是兇手, 但定罪不能完全基于供詞,必須找到更确鑿的證據。
恢複的闆
民警開始從李雨家打聽,要拿走戒指、項鍊在哪裡,起初溫有華說扔進河裡,但公安法官溫有華家的情況不好,他說的不一定是實話。又經過一次審判,溫有華終于認罪,賣給了君山一方。民警發現購買文友花珠寶的金店老闆做辨認,老闆一眼就認出了文友花。
随後,民警發現了溫有華的手機店,追回了溫有華出售李宇的手機。
案子破了,但溫有華和李宇是怎麼認識的呢?案發當天,文有華想毒死李宇什麼?
事情是這樣的:2000年,溫有華丢了工作,離婚了,來到華融上班的時候,遇到了女朋友張,李宇是張的密友。有一位歐陽姓女子,經常在外面說文友花女朋友的壞話,同一天文友花去找李雨就是讓李煜幫報複這個姓歐陽的女人,兩人說了一會兒,李瑜說沒有機會,溫有花準備回去,說女朋友還在等。李宇說,你沒結婚,是以怕她幹什麼,待一會兒。
溫有華沒有拒絕李雨的留置,但沒想到李雨把他留在床上,兩人沒有做愛,躺了兩三個小時,溫有華要走了,李玉說你給錢啊,至少50元,溫有華說沒有腰帶。
看到文友花下定決心要走了,李雨在前面拉着他,說不給錢告訴張某一步,文有華走到李瑜的手邊,這時李宇從床尾的紙盒裡拿出一瓶啤酒給文優華走去,文佑華氣然而,拿啤酒瓶打了李宇幾次, 然後兩個人在床上挨了一頓揍,溫優花擔心着李雨大喊大叫,用被子捂住她的頭,用手捏着她的脖子,直到李雨在床上一動不動。
溫有華準備下床穿鞋,聽到李瑜歎了口氣,他擔心李雨沒有死,看到房子的角落裡豎起了一塊一塊一尺多寬的菜闆,手上拿起這塊盤子,對着李宇的頭,隔着被子打了一下, 木闆碎成兩塊,扔到床上。
張馬沒有把盤子的細節告訴審訊的負責人,當溫有華主動交代這個細節時,張馬更是确信溫有華是兇手!
文有華怕李雨不死,他點燃了被子,但他隻是點了被子,李雨放在床頭的手機響了起來,溫有華吓了一跳,趕緊把手機電池扣下來,李宇的戒指、項鍊一起拿走了。
最終,溫有華被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随着案情的揭開,于華培發現樓下起火的真正原因終于知道了。原來在于華培卧室的床頭,有一塊雨布,雨胸罩打開,有個小洞,這個洞正好在死者的床上,也就是說,死者李玉在卧室裡的一舉一動,都是俞華培清晰可見的。
于華培說,他經常透過洞偷看床上的李雨。在犯罪當晚,當他發現床着火時,他正試圖再次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