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某高管家暴妻女,婆婆在場毫無作為,冷眼旁觀,實在讓人無語,痛心之極。這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說明了每一個不稱職的丈夫背後都有一個為人所不齒的婆婆或公公。原生家庭對一個人的影響有多大,會反映在父母的教育上,銘刻在孩子的身上,這個孩子無論以後年齡有多大,學曆有多高,一經不爽,家暴成了其發洩的不二選擇,因為少時的陰影揮之不去,也許是自以為是的男權思維在作崇。
本人有親身經曆,雖然咱爸是勞工老大粗,但咱從小到大沒看到過父親有家暴的影子,再不濟,就拿家夥什出氣,僅此而已。說到本人,受到父親影響,自結婚以來,被我破壞了一台冰箱,地闆上有發洩後的兩個小坑,呵呵,每每看到小坑,愧疚呐!
是以呀,我們的女性同胞,找伴侶得先了解對方原生家庭的背景,不要腦袋一熱光看表面,而忽視了對方的家庭結構,及個人好惡。
家暴有了第一次,必然有N次,忍耐不是辦法,必須拿出法律武器以確定自己的合法權益,及人身不受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家暴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布五周年之際,重慶市進階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通報了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本次新聞釋出會向大衆傳達了一個鮮明訓示,家庭暴力絕不僅僅局限于拳打腳踢,侮辱、謾罵、恐吓、惡意降低生活費、精神暴力,這些,通通都是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