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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2009年2月20日上午,在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以北40公裡的偏遠小鎮新海狸社群,剛剛下雪,四歲的阿德琳從她的房間裡醒來,下樓,她去了她母親的房間,發現她還在床上。

她走上前推着媽媽,發現自己沒有反應,于是她把媽媽翻了過來,這時,4歲的埃德林被眼前的景象震驚了,隻見媽媽渾身是血,一動不動。

埃德林驚恐地跑出家門,坐在門口哭泣,這時她旁邊打掃衛生的清潔工看到正在哭泣的埃德林沖了上來,問道:"你怎麼了?""

"我媽媽死了,它就在那裡,"阿德琳喊道。

聽到這話,勞工們立即撥打了911,警察趕到犯罪現場。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犯罪地點

當警察到達現場時,他們發現該女子躺在床上,當法醫檢查Kenzie的屍體時,他們意識到這是一起謀殺案,死因是後腦勺的槍傷,死亡發生在不久前。

更可悲的是,Kenzie當時懷孕了,她的腹部有一個胎兒,謀殺案讓她背部發冷。誰如此無情地在家中殺害了這樣一個孕婦?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高中時的肯齊

警方立即調查了死者的家屬背景,她名叫Kenzie,是一名美容師,在小鎮長大,性格活潑,善良的人,鎮上的人喜歡她,現任丈夫Chris Hawke是一名勞工,在鎮上的家具廠工作,腳踏實地,信譽良好。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珍妮莎(左)、埃德林(右)、肯齊(中)

在他們結婚之前,他們有一段不幸福的婚姻,Kenzie和她的前夫有兩個女兒,7歲的Janissa和4歲的Edlin,而Chris和他的前妻Jordan生了一個孩子,兩人墜入愛河,Kenzie搬到了Chris的家,很快就懷孕了,但謀殺案改變了一切,因為他們期待着更美好的未來。

當時,肯齊和克裡斯給寶寶起了個好名字,叫克裡斯托弗,但在這樣一個正常的早晨,肯齊向這個世界告别。

警方沒有發現Kenzie的家中有任何财産丢失,沒有撬開門窗的迹象,也沒有可疑的腳印在家中,是以他們懷疑兇手要麼是家庭成員,要麼是有預謀的兇手。

他妻子死亡的第一個嫌疑人是她的丈夫克裡斯。但克裡斯一大早就去上班了,他的同僚們可以證明他的缺席。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約旦

上午8點.m,肯齊和她的三個孩子在家,肯齊首先讓她的女兒珍妮莎讓她的兄弟喬丹起床吃晚飯,當喬丹和珍妮莎吃飯時,肯齊敦促他們"吃點快餐,否則他們會遲到上學。

晚飯後,珍妮莎和喬丹拿起書包,走到門口,坐8點15分的校車匆匆趕往學校。

法醫法醫确定,肯齊死于.m 8點至9點.m,在此期間克裡斯沒有時間犯罪,警方對克裡斯的手和衣服做了火藥殘留測試,上面沒有發現火藥殘留物,是以克裡斯很快就被清除了懷疑。

根據Kenzie大腦中一把槍的痕迹,她被射得像流彈一樣,是以警察立即搜查了現場,在家中,警察發現了很多槍支,因為鎮上人口不到1000人,地處偏僻,人們熱衷于狩獵活動,是以在家裡存放霰彈槍是正常的。

然而,警方在喬丹的房間裡發現了一把自動霰彈槍,它位于喬丹的門後,裹在毯子裡,攤位上有一個小洞,一名警察拿起霰彈槍聞了聞,說"我能聞到上面的火藥味",導緻警察得出結論,霰彈槍是兇器。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發現一把霰彈槍

警方随後前往學校通知喬丹和珍妮莎他們母親的死訊,并向兩人供認。

在他的忏悔中,喬丹說:"那天早上,我看到一輛黑色面包車停在我車庫的路上,很像附近勞工的車,但我不太在乎。

珍妮莎說那天沒什麼不尋常的,很正常。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彈殼

很快,警方在Kenzie家外面的雪地裡發現了三個空彈殼,但其中一個比另外兩個要新得多,而且由于房子的距離,警方認為這是槍擊事件後扔掉的彈殼。

結果,警方對喬丹和珍妮莎進行了第二次調查。這一次,喬丹較長的描述了那輛黑色的卡車,然後說:"車裡有一個人,戴着帽子,帽子很低,但看起來并不清晰。

奇怪的是,珍妮莎被問及她之前的供詞,她說:"那天早上,當我到達客廳時,我看到喬丹玩他的霰彈槍,很快我聽到一聲巨響,很像槍聲,然後我看到喬丹從樓梯上下來,我和喬丹一起上學。當他走到外面時,喬丹把東西扔進了雪裡,但我沒有看到那是什麼。我問喬丹他坐在車裡扔了什麼,但他沒有回答我。

珍妮莎的第二次供詞使喬丹成為嫌疑人,警方問喬丹是否殺了他的母親,但喬丹強烈否認。喬丹也對他是否玩過霰彈槍保持沉默,這讓警方有理由懷疑喬丹是兇手。

對此,所有的供詞和證據形成了一個"封閉的鍊條",警方猜測喬丹的襲擊動機:因為肯齊懷孕了,喬丹擔心即将出生的孩子會帶走父母對他的愛,是以他一直在"計劃"殺死孩子,是以那天早上,當他的母親沒有注意的時候, 用霰彈槍指着肯齊的頭。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喬丹和克裡斯

2月21日淩晨3點30分.m,警方将仍在睡覺的喬丹帶到警察局,在那裡他們發現了喬丹當天穿的衣服上的火藥殘留物,證明了警方的懷疑。

媒體紛紛湧向喬丹,他在任何審判之前就已經為人所知,媒體将他定義為"美國最年輕的惡魔"。

面對兒子的指控,克裡斯徹底崩潰了,他的兒子從未表現出暴力傾向,他和Kenzie以及他的姐妹們相處得很好,他怎麼可能是一個殺人犯?作為回應,克裡斯一遍又一遍地向警方解釋:一定是出了什麼問題!

事實上,除了喬丹之外,警方還懷疑還有一名男子,他的名字叫亞當·哈維。肯齊的前夫亞當非常生氣,他以為肯齊給了他一頂綠帽子,以至于他威脅肯齊,甚至威脅要在案發前的幾個月裡殺死她的家人。

作為回應,肯齊向法院申請了限制令,禁止亞當接近她和她的家人,亞當的犯罪動機很好,這恰好是一輛黑色卡車,符合喬丹的描述。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亞當

亞當被警察帶回警察局,但他聲稱"我不知道肯齊的家人住在哪裡,我父親可以向我提供當天不在的證明,确認我在事件發生時沒有回家"。

警方發現亞當的黑色卡車上沾滿了新雪,并得出結論,亞當沒有開車,如果亞當來回行駛20英裡,屋頂上的雪就會被吹走,是以那天不是亞當的車。

同時,亞當身上沒有火藥殘留物,警方給亞當做了測謊儀測試,以确認亞當沒有撒謊,是以亞當的懷疑被排除了。

此時,警方隻有11歲的喬丹是嫌疑人,他"自然"成了兇手。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根據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律,雖然喬丹是未成年人,但他被禁止進入少年法庭,根據成人審判規則,他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這對兒童顯然是不公平的。

此案在全國範圍内受到廣泛關注,許多法官對賓夕法尼亞州關于兒童受到與成年人相同懲罰的規定表示不滿,這讓許多人感到困惑,如果一級謀殺罪的判決在未成年人手下審判,不會超過20年,這與終身監禁相去甚遠。

經過法官的衆多提議,賓夕法尼亞州一家法院最終授予喬丹在已經入獄三年的少年法庭聽證會的選擇權。

在法庭聽證會上,喬丹的辯護律師為他的清白辯護,指出了一些疑問。

1、案發前四天,喬丹和父親克裡斯參加了一次火雞狩獵,當時兩人用的是霰彈槍,是以火藥一定要留在衣服上。

由于喬丹的手身沒有經過火藥殘留檢測,他衣服上的火藥殘留成了案件的關鍵,法院特意找了彈道學專家,專家證明,不可能确定火藥殘留在衣服上多久,也就是說,喬丹的衣服上火藥殘留極有可能是最後幾天狩獵留下的, 是以不能用作定罪的證據。

2、警方在現場搜查時聲稱聞到了霰彈槍散發的火藥味,但這種味覺感覺非常主觀,警官以前從未受過專業訓練,他們聞到的火藥氣味是剛過槍後還是打獵後留下的,非常不同,是以不能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出示。

3、在屋外發現三枚彈殼,雖然證明是同一類型的霰彈槍發射的,但無法證明是這種霰彈槍發射的,由于鎮上經常有狩獵活動,很多人都有類似的槍,在附近射擊是正常的,是以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

4、最關鍵的一點是,兇手的射擊距離肯齊很近,隻有幾英寸遠(不超過30厘米),在如此近的位置上射擊炸彈,槍上不能沾滿鮮血,但經過辨認後,喬丹的霰彈槍和包裹在外面的毯子上沒有血或腦組織碎片。

警方對這一說法給出的理由特别令人好奇,聲稱Kenzie的頭發覆寫了血迹,是以霰彈槍和毯子沒有沾染鮮血。

5歲的珍妮莎和7歲的珍妮莎在兩次來回陳述中表現出明顯的不确定性。根據珍妮莎的供詞,她8點早餐後坐在肯齊的卧室旁邊等喬丹,她從未見過喬丹進入。然後她聽到了一聲槍響,那麼當它爆炸時,喬丹在哪裡?根據珍妮莎的描述,她看到喬丹在聽到一聲巨響後從樓上下來,是以既然喬丹在二樓,沒有進入肯齊的房間,他怎麼可能是兇手呢?這種說法有許多無法解釋的地方,是以不能用作證據。

盡管該案存在疑問,而且許多指控沒有得到實質性證明,但2012年4月13日,法院判定喬丹犯有一級謀殺罪和殺嬰罪。

面對判決,喬丹總是聲稱自己被冤枉了,他從未殺過母親,并多次上訴。

11歲時,喬丹在進入監獄時表現出明顯的不誠實,在那裡他看到了太多的暴力,甚至在餐館用餐時用鋒利的刀刺傷了另一名囚犯的脖子,直接吓到他,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在他入獄之前,喬丹是學校橄榄球隊的一員,陽光明媚,他的父親克裡斯知道他的兒子不會習慣它,在喬丹12歲生日那天,他邀請喬丹當時的足球同學去醫院度過一個難忘的生日,喬丹說這是"我度過的最好的一天"。

正是由于他父親的支援,喬丹才沒有放棄上訴的機會,2013年5月,賓夕法尼亞州高等法院審理了喬丹的上訴,該上訴認定少年法庭使用了自由裁量權,但顯然超出了應有的措施,因為案件中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得出結論,喬丹用霰彈槍射殺了他的母親。 是以撤銷了少年法庭的裁決。

這意味着喬丹是無辜的!但在喬丹出獄之前,檢察官再次提出上訴,聲稱法院的審判沒有錯。

2015年4月19日,法院法官再次審查了之前出現的所有證詞和證據,最終釋出了新的判決,仍然認定喬丹有罪,法官将審判送出最高法院。

在獲得證據後,最高法院在反複審議審判期間沒有明顯的不當行為後,同意有罪判決,再次将已被宣告無罪的喬丹置于兇手的帽子中。

面對結果,喬丹和他的辯護律師再次向賓夕法尼亞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七位大法官

2018年7月18日,七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投票,其中兩人棄權,最終以5-0的投票結果推翻了最高法院先前的裁決,宣布約旦無罪釋放。

一位法官說,"警方對霰彈槍的證據顯然不足以證明本案中的槍是兇器,更不用說确定被告是本案兇手,是以嫌疑人必須被釋放"

根據國家法律"一罪不處罰",為避免過度使用公共資源,防止控方無休止地上訴,判決立即作為終審判決執行,即使将來出現新的證據,判決也不能推翻。

五位大法官被宣告無罪的原因很清楚:聯邦法醫、目擊者證詞以及從中得出的所有合理結論都符合他的最佳利益,并且與這兩種可能性同樣一緻。我們不能排除這樣一種可能性,即在2009年2月20日上午,在喬丹和他的妹妹離開學校後,一名身份不明的人進入肯齊的房間,開槍打死了她。

從邏輯上講,喬丹在7歲的珍妮莎的注視下,上樓拿出0霰彈槍,下樓,向他的母親開槍,然後把霰彈槍帶回樓上,把它放在原來的位置,抹去了霰彈槍設計中出現的證據,然後留在校車上,這是一個渺茫而聳人聽聞的可能性。

當時,校車司機還告訴法庭,"那天,珍妮莎和喬丹跑去趕校車,他沒有注意到這兩個孩子有什麼異常。

如果情況真的是喬丹的,為什麼他沒有表現出任何恐慌?他的心理素質和普通人不一樣嗎?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喬丹和克裡斯出獄後

喬丹于2018年7月18日正式獲釋,他摘下了殺手的帽子,從11歲到20歲,他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獄中,他學會了彈吉他、打籃球,父親給他寄了很多書,他不斷通過冥想,把自己的身體和精神放在另一個境界, 通過自學遠離身邊的壞事。

在喬丹的努力下,他設法獲得了高中文憑,出獄後,喬丹以計算機專業的身份上了大學,他說:"我沒有殺死我的母親,我完全無辜,在監獄裡,我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但我試圖扭轉我的生活。"

本案中,當地警方犯了一個重大錯誤,因為他們沒有檢測到Kenzie卧室門把手上的指紋,也沒有對喬丹的槍做指紋,他們隻對喬丹的衣服進行了火藥殘留測試,沒有測試他的手,這使得證據明顯不足。

關于嫌疑人亞當也有很多可疑的事情,因為肯齊的位址和聯系方式在離婚檔案中都有明确說明,而且因為兩人有一個共同的孩子,亞當收到法庭監護權檔案,上面列出了肯齊的最新位址,是以亞當必須知道肯齊的位址,而他父親提供給他的不在場證明仍然有疑問。

然而,肯齊的父母堅持認為兇手是喬丹,因為"不可能是别人,因為别人沒有潛力發動襲擊。

2009年,一名26歲的孕婦在美國被槍殺,一名11歲的繼子被捕,在她的家中發現了一把霰彈槍。

對于克裡斯來說,自2009年2月20日以來,他的生活一直陷入無盡的悲傷之中,他不僅失去了未婚妻和未出生的孩子(他給他取名克裡斯托弗),還失去了他與兒子喬丹最寶貴的十年,喬丹接受了媒體采訪并說:"我能把那些時光帶回來嗎?"顯然不是,我需要做的是從今天開始,做下一步的事情。"

"雖然最終結果是公平的,對我的客戶來說有些遲鈍,但我不明白為什麼兇手仍然逍遙法外這麼長時間,"喬丹的律師丹尼斯說。

案件暫時結束了,兇手仍然在逃,對于本案的兇手,我們認為誰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