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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将救命錢12萬給兒子買房,搬新房時卻拒之門外,兒子說讓我先住兩年

家住長沙的陳渝之在2013年時出去買菜,結果發生了一場車禍,事後對方賠償了陳渝之12萬元,結果這些錢被兒子拿去買房,但是在搬新家之時,兒子卻将父母拒之門外,這是為什麼呢?

父親将救命錢12萬給兒子買房,搬新房時卻拒之門外,兒子說讓我先住兩年

陳渝之老人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當時被搶救過來之後,賠償款就算是救命錢了,當時兩個女兒都說這筆錢不能動,但是兒子卻說要買房,兒媳甚至說不買房就離婚,陳渝之老兩口不得已将賠償款拿給兒子買房,但現在兒媳卻不讓他們搬進去。

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我們跟着陳渝之老兩口到了他們兒子陳偉平的小區,但是老兩口隻知道兒子在這個小區,卻不知道具體位址。我們通過電話聯系到了陳偉平,一見面母親就提出要上去看看新房,然而兒子卻直接将他們帶出了小區。

對此陳偉平母親氣憤不已,然而陳偉平卻說是父母不守當初的約定,原來當初買房時本來規定陳偉平夫妻先搬進去住兩年,然後再把陳渝之老兩口接過去,但是在新房搬家時,父母卻堅持要一起搬過去。

陳偉平說為了這個新房母親與妻子經常吵,甚至妻子還與母親動了手,為了不讓他們再吵,是以不同意父母搬過來一起住。對于兒子的冷漠,母親失去了調解的耐心,直接要求與兒子斷絕母子關系,并要求兒子把當年他們買房出的錢15萬歸還。

對于母親的這一要求,陳偉平卻将之怪罪在大姐身上,認為父母要錢是大姐在其中挑撥,如果他把錢給了父母,很快就會被大姐花光,那麼為什麼陳偉平會這樣說呢?

原來陳渝之是老重慶了,後來大女兒來長沙打工,在長沙站穩腳跟後就将父母和弟弟都接了過來,并且安排在自己家裡住,陳偉平在這裡上完了國中高中,結婚之後沒房住也是住在大姐家裡。

陳渝之老人及陳偉平在大姐家一住十幾年,大姐夫不是沒有意見,對此陳渝之老兩口也覺得不能再給大女兒家增加負擔。是以兒子在買了新房後就要跟兒子一起搬過去,但是兒子兒媳卻不同意,然後大女婿說,如果陳渝之老兩口還和他們住在一起就和大姐離婚。

最終老兩口沒有搬進兒子的新家,大女兒懷着三個月的身孕,與丈夫離了婚,因為她對丈夫說,你不養他們我一個人養。對于這一切,陳偉平卻認為大姐是假離婚來騙他。為了解決他們的問題,最終我們約了他們一家人到社群進行調解。

陳家母親堅持要住進兒子新買的房子,但是兒媳堅決不同意,認為兩個性格不合。對于父母的贍養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需要三個人一共出力。大姐這十多年來的付出,并不至于用司弟弟陳偉平的回報,隻是希望弟弟能夠對她有足夠的了解,而不是無端地進行猜疑。

最終陳偉平邁出了關鍵的一步,向大姐請求原諒,大姐一時熱淚直流。最終一家人打開心結,重歸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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