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18歲小夥舉報自己嫖娼 約47歲失足婦女 對方中途吃宵夜溜了

作者:舜網

在廣西柳州,發生了不可控的事件。一名18歲男孩報告說他正在嫖娼。于是,他和那個失足的女人,都被關押了十天。原來,小夥子找來了一名47歲的失足婦女,兩人約定包夜費用是600元,誰知一次交易後,女子跑了,小夥子讓她退50元不追究,女子卻沒有同意退款。

18歲小夥舉報自己嫖娼 約47歲失足婦女 對方中途吃宵夜溜了

小夥子的脾氣一下子就上來了,認為那女人是在耍猴,沒有職業道德,一怒之下報警,兩人很快被抓了起來判處了十天的拘留。小夥子本身還期望女方能夠回去,見很長時間還沒有回來便要求退50塊,沒想到女方這個條件也不答應,小夥子抱着不怕罰款和拘留的态度,才發生了這麼一出鬧劇。

18歲小夥舉報自己嫖娼 約47歲失足婦女 對方中途吃宵夜溜了

這件事在網上發酵後,引起了無數吃瓜網友的熱議。這起事件中的年輕人主動向警方自首,并向警方仔細描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減輕處罰。失足婦女沒有“自首”的行為,必須嚴肅對待。

18歲小夥舉報自己嫖娼 約47歲失足婦女 對方中途吃宵夜溜了

那麼這600元怎麼辦?小夥子能拿回50元嗎?走失女子的600元是非法收入,應該沒收并上繳國家,這筆錢自然沒有退還的可能,那年輕人的50塊錢自然不會退還。失足婦女雖然吃虧,但年輕人卻得不到任何好處,因為你先觸犯了法律。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