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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服刑過的監獄原獄長:組織迷信活動、長期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

撰文|餘晖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1月20日消息,雲南省小龍潭監獄原監獄長王春華被雙開。

紀委通報稱,他曾“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對個人實際持有的房産隐瞞不報”“長期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疫情防控期間不正确履行職責,多次邀約下屬打麻将”等。

去年4月主動投案

王春華,男,納西族,1961年4月生,雲南麗江人,大學大學學曆,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孫小果服刑過的監獄原獄長:組織迷信活動、長期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

公開資料顯示,他長期在政法系統任職。

1981年8月起,他先後在怒江州泸水縣警察局、麗江地區行署司法處、雲南省第十三勞改支隊工作,1997年12月任雲南省麗江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正處級)。

2000年7月,王春華任雲南省昆明北郊監獄籌建上司小組組長,3年後任雲南省第二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雲南金馬機械總廠廠長。

2011年1月,王春華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5年多後(2016年9月)任雲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委員(副廳級)。

2017年11月,他轉任雲南省小龍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礦務局局長、委員,2020年12月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二級巡視員。

2021年4月22日,王春華主動投案。

曾在孫小果獲減刑的監獄當獄長

觀海解局注意到,王春華擔任雲南省第二監獄監獄長期間,“昆明惡霸”孫小果在該監獄減刑兩次後出獄。就在孫小果出獄前,即2010年3月,時任第二監獄監獄長的他還被表彰為“全國監獄勞教工作先進個人”。

孫小果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總共減刑3次,2009年1月轉監到雲南省第二監獄,在二監又減刑兩次,于2010年4月出獄。之是以中間要由第一監獄轉到第二監獄,是因為違規減刑遇到了阻力。

時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羅正雲說,2008年孫小果的繼父李橋忠給自己打過一個電話,說孫小果在一監減刑未能得到通過,主要是一監的一個紀委書記叫何紹平持不同意見。羅正雲等人隻好将孫小果轉到第二監獄,繞過何紹平繼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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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華主動投案的一大背景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

2021年2月27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召開。

會議提到,實行“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促使政法幹警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解決“老問題”,防止“新問題”,達到自我淨化、自我革新的目的。

2021年3月底,中央第十二督導組進駐雲南,開展為期3個月的駐點督導。根據官方披露的消息,到雲南的督導組組長是湖南省委原書記杜家毫。

督導不到一個月,王春華就主動投案了。

疫情防控期間,多次邀約下屬打麻将

伴随着王春華被雙開,他的相關問題也對外披露。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披露,王春華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組織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請吃、娛樂活動安排,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對個人實際持有的房産隐瞞不報,違規幹預、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等。

此外,他還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在金融機構吸收存款謀取利益,未支付本人入住酒店的費用,長期與多名女性搞錢色、權色交易,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工作不負責任,緻使公共财物被違規使用,疫情防控期間不正确履行職責,多次邀約下屬打麻将。

通報中還提到,王春華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教訓深刻,讓人痛惜”

觀海解局注意到,在王春華主動投案不到一周,2021年4月28日下午,雲南省紀委監委到雲南省小龍潭監獄召開了“警示教育大會”。會議通報了王春華涉嫌違紀違法案件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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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提到,王春華擔任過雲南省小龍潭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作為“一把手”不懂得限制自己、恣意妄為,一步步跌入違法犯罪深淵,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永遠抹不去的污點,教訓深刻,讓人痛惜。

會議要求,監獄全體上司幹部和幹警職工要深刻汲取教訓,警鐘長鳴引以為戒,切不可信念滑坡,放棄世界觀改造;切不可心理失衡,放松自我限制;切不可濫用權力,經不起誘惑考驗;切不可脫離監督,膽大妄為謀私利。

王春華涉嫌違紀違法案件對雲南省小龍潭監獄的政治生态造成了不可低估的破壞和污染。

會議稱,王春華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投案,監獄全體上司幹部和幹警職工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打消思想顧慮,敢于直面問題,勇于修正錯誤,主動講清自身存在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争取寬大處理”。

資料 | 雲南省紀委監委 新華社 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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