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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貿易虛增營收利潤 ST金正及實控人被處罰

來源:上海證券報

曆經一年多的調查,ST金正涉嫌存在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一案有了明确結果。公司19日晚披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調查認定公司存在财務造假行為,并給予相應處罰。

據證監會調查,ST金正主要存在三類違法事實:一是通過虛構貿易業務虛增收入利潤;二是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三是部分資産、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

經調查,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報表範圍内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機關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9.9億元。據此,ST金正對應年份的财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ST金正還長期與萬某君控制的諾貝豐投資有資金往來,萬某君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萬連步的妹妹,但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2018年度、2019年度,ST金正通過預付賬款方式,分别向諾貝豐支付非經營性資金55.45億元、25.3億元,這些資金大部分被ST金正劃入體外資金池,主要用于虛構貿易資金循環、償還貸款本息、體系外資産營運等。

此外,ST金正還通過銀行向臨沂凡高農資銷售等7家參與前述虛構貿易業務的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彙票,累計金額10.28億元。為解決大額預付賬款餘額和虛假暫估存貨餘額,ST金正還虛構生産過程,虛增産成品25.44億元。

證監會調查認定,ST金正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萬連步全面負責決策、組織實施上述違法行為,時任副總經理、财務負責人李計國和時任财務部經理、财務中心總監唐勇組織、參與上述違法行為,未盡勤勉盡責義務,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萬連步、李計國的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唐勇的違法情節嚴重。據此,對萬連步給予警告,并處以240萬元罰款,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李計國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唐勇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

同時,證監會決定對ST金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另5名知悉、參與上述違法行為的高管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50萬元罰款。

據公告,在監管部門發出《事先告知書》後,ST金正、萬連步等提出,請求延後作出行政處罰,理由是公司目前處于積極整改、恢複元氣、消除風險、控股股東破産重整的最關鍵時期,為保持現有管理團隊穩定,避免處罰導緻管理層更換,懇請延長至2022年3月底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監管部門認定,當事人提出的延期處罰理由與本案并無直接關聯,延期于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