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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流民的歸宿:淺析東晉南朝的僑置與土斷

西晉末年的腐敗政治與内戰,以及十六國時北方的混戰,引起了北方人民的大流徙。他們或走遼東,或走隴右,但最多的還是渡江南遷。江東地區的交通發達,其有邗溝、淮河、濟水一脈相通,便于北方流民順之南下。東晉南朝的政府也為拉攏南渡的士族,擴大自身統治基礎而優待流民。

北方流民的歸宿:淺析東晉南朝的僑置與土斷

五胡亂華

南渡的人通常是按籍貫聚集若幹家,節節遷移,形成一個又一個的流民群。南渡官僚也往往随帶部曲,并且沿途收集流散,以擴大自己的部曲隊伍。江東地區自孫吳時期開始,制約其經濟開發的一大原因就是勞動力的緊缺,是以南方地主也樂于吸收大量流民作為勞動人手,形成了“南北權豪,競招遊食”的局面。

最初南遷的北方流民,稱為僑人,沒有編入國家戶籍。為了控制流民,維護封建統治秩序,東晉政府在僑人集中的地方,陸續建立許多與僑人舊籍同名的僑州、僑郡、僑縣,使僑人著籍。僑置郡縣的官吏由北方人擔任,僑人有特殊的"黃籍"——白籍,單立戶口,不向國家納租服役,即使後來納租調,也比一般編戶輕些。

北方流民的歸宿:淺析東晉南朝的僑置與土斷

東晉南遷流民分布圖

東晉南朝主要的僑州有南徐州、南兖州、南豫州、南青州、雍州、青州等,幽、冀等不設僑州、隻設僑郡、僑縣,主要集中在長江下遊地區。僑置郡縣的設定,受益最大的是南遷的士族豪強,一則可以給他們提供較多的官職、官位,二則他們控制的大量戶口,不交租服役,政治、經濟利益都受到照顧。

北方流民的歸宿:淺析東晉南朝的僑置與土斷

庚戌土斷

随着年代的久遠,僑置州郡越來越多,嚴重影響了國家賦稅收入及民戶管理,因而從成帝鹹和年間(326-334年)開始,東晉采用“土斷”的辦法加強對僑人的控制,即将散居的僑人斷入所在的州郡,而不再設僑置郡縣,把原先擁有特權的僑人編入所在郡縣的行政體系之中。東晉南朝曆代均進行過“土斷”,見于記載者共有十次。其中尤以庚戌土斷與義熙土斷最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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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權臣桓溫

東晉興甯二年(364年),大司馬桓溫為增加朝廷财力,緩和社會沖突主持了庚戌土斷。他把僑州郡縣流民編戶入冊,一起納稅。過去,僑民一直是受照顧的。土斷之後,國家控制的戶口大量增加,賦稅收入也增多了。

“哀帝興甯二年三月,庚戌朔,大閱戶口,令所在土斷,嚴其法制,謂之庚戌制。”

庚戌土斷以嚴格著稱,東晉宗室彭城王司馬玄因藏匿五戶被下獄治罪。但庚戌土斷也隻維持了數年,東晉康甯元年(公元373年),桓溫死後,此法不行。繼之而起的是劉裕主持的義熙土斷。

義熙土斷

東晉元熙二年(420年),劉裕廢東晉恭帝司馬德文,自立為帝(宋武帝),國号宋。劉裕掌權後,對東晉的弊病進行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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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帝 劉裕像

東晉初年以來,各地設立了許多僑郡縣,以安置北方南遷的士民,增添了許多官職,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嚴重影響國家财政收入,造成了版圖混亂。東晉雖進行過土斷,但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義熙九年(413年),劉裕再次實行土斷法,取消僑置郡縣。居民不再區分土著僑人,一律歸當地郡縣管轄,承擔一定數量的賦役。義熙土斷時也尤為嚴格,會稽大族虞亮因藏匿亡命千餘人而被處死。稱帝以後,下令赦免“亡叛”,限制官僚亂征租稅,減輕雜稅徭役。這些都有利于生産發展和增加政府收入。

此外,劉宋孝武帝時期對雍州地區進行過土斷,齊高帝時期對豫州、四州和郢州等地區實行過土斷,南梁和南陳時期對南徐州地區也進行過土斷。

北方流民的歸宿:淺析東晉南朝的僑置與土斷

南北朝并立形勢圖

僑置郡縣的設定表達了東晉南朝對收複失地的決心,也寄托了南渡漢族人民回歸故鄉的情感,對于穩固政權起到了重要作用。僑置郡縣後,僑人在當地開墾良田,促進了南方經濟的發展。但随着越來越多僑郡縣的設立,也導緻了社會管理制度的混亂。同一地名在不同地區出現,并且朝令夕改,造成了地名系統極大的混亂。戶籍制度的不統一也使得政府在賦稅征收、人口管理方面面臨困境。

土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财政收入,規範了行政區域劃分,緩解了賦稅征收、人口管理等問題,但并不能真正做到解決,這是由當時南北分裂的政治環境所決定的。至隋朝統一,僑置郡縣與土斷終于退出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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