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章鑼鑼 吳陳宏)近日,浙江省雲和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再次走進該縣楊柳河工業園區。這裡企業集中,叉車使用較為廣泛。檢察官發現,昔日叉車“橫行”的現象已沒了蹤影。
2021年7月,雲和縣檢察院開展安全生産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對縣内的工業園區、企業、主幹道進行走訪調查、蹲點摸排。調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叉車存在違規上路、未登記上牌便投入使用、叉車駕駛員不具備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就上崗操作、違章停車裝卸等15項問題,嚴重威脅企業安全生産和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
叉車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摸清了,但檢察官仔細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後發現,叉車監管存在部門職責交叉、法律法規不明确等執法難題。該監督哪個部門依法履職呢?檢察官走訪該縣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警察局交警大隊等部門及縣内3所律師事務所聽取意見,并依托對外協作機制,積極運用“專家論證”模式,邀請雲和縣及慶元縣法院行政庭法官、專職律師召開專家咨詢論證會。通過論證叉車管理的職責歸屬,以及對法律法規的全面梳理、解讀,對相關案例的讨論,與會人員一緻認為,雖然目前法律法規有所滞後,但不妨礙作為主管部門的市場監管局依法履職,全面監管叉車的安全使用。
專家論證給出了專業意見,而叉車安全規範使用事關企業發展和群衆安全,相關部門及群衆對叉車管理又有什麼好的建議呢?雲和縣檢察院邀請有關職能部門、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等召開公開聽證會,共商解決叉車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并進一步厘清管理職責。聽證員一緻認為,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對叉車使用的監管,確定叉車使用規範安全。
2021年9月,雲和縣檢察院向縣市場監管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采取有效措施監管叉車規範安全使用,并建議建立跨部門關聯機制,推動叉車使用監管常态化。雲和縣市場監管局立即聯合縣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開展叉車安全專項檢查行動,加強叉車安全使用宣傳。行動中,職能部門新增加登記叉車21輛,發放叉車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35本,發放監察指令書8份,立案查處案件1件,同時選取2輛叉車接入浙江特種裝置線上平台管理,通過掃碼上崗實時擷取叉車GPS、作業資訊。
為推動檢察建議落地生根,雲和縣檢察院與縣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局、綜合執法局、警察局共同制定了《關于加強叉車安全生産領域公益訴訟檢察與監管執法協作配合的若幹意見》,進一步助推叉車管理常态化,推動監管執法提質增效。(範躍紅 章鑼鑼 吳陳宏)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