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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法院四年受理破産案6267件,化解不良資産約7000億元

作者:齊魯壹點
山東法院四年受理破産案6267件,化解不良資産約7000億元

1月19日下午,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闖通報了2018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破産審判工作情況。

王闖表示,2018年以來,山東法院共受理各類破産案件6267件,化解不良資産約7000億元,盤活存量資産約1300億元,安置企業職工約18.5萬人。在2020年度全國營商環境名額評價中,山東辦理破産3項(次)二級名額獲得滿分,成為全國最佳前沿,有效助力全省營商環境建設水準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據王闖介紹,破産案件主要呈現三個特點:破産案件審理進入良性循環。通過開展“破風”行動和破産案件常态化排程,破産案件質效全面提高,破産結案數量實作連續三年翻倍增長,截至2021年底全省法院破産案件平均辦案天數從1234天下降至753天,下降比例達到39%,持續優于全國平均水準。适用簡案快審機制成效顯著,2021年共有345件案件适用簡案快審程式,平均審理時間壓縮到6個月以下,最短用時36天;破産審判體制機制建設亮點紛呈,在全國率先探索實行破産管理人市場化選任,全省16個中級法院實作破産府院關聯機制全覆寫,預重整适用、個人債務清理等破産前沿工作取得有益經驗。在最高法院支援下,山東設立濟南、青島2家專業化的破産法庭,5個法院設立破産審判庭,各地法院普遍設立破産審判團隊。創新推行院上司主辦破産案件制度,形成“院長+庭長+員額法官”團隊模式,院上司帶頭主辦破産案件占比超過26%;破産審判山東經驗初具影響,去年,山東法院向全國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彙報了山東法院破産案件簡易審理工作情況,報送了山東法院破産審判府院關聯機制運作情況報告,參與了跨境破産修法編纂,承擔了個人破産制度調研課題,為破産法修訂完善貢獻了“山東智慧”。

山東法院立足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制定促進破産重整、落實“六穩”“六保”任務8項措施,制定疫情期間保障困難企業發展10條意見,支援防疫抗疫急需物資産業鍊破産企業恢複生産。助力僵屍企業出清,制定持續優化營商環境12條意見,出台全省法院“僵屍企業”司法處置方案,設立“僵屍企業”出清綠色通道,2018年以來共受理省、市屬“僵屍企業”案件580件,審結422件。

山東法院引導破産企業走破産重整的路徑,破産結案方式由單一的破産清算逐漸向重整、和解轉變,2018年以來山東法院運用重整、和解方式結案高于全國法院平均水準近20個百分點。

為破解破産處置“三難”問題,2020年山東高院出台破解破産處置“三難”問題指導意見,對解決土地處置、人員安置、債務财産清理等難點問題形成一些創新做法。在某汽車公司清算案中推動政府相關部門配合開展土地使用權協定出讓,提高債權清償比例55%。在某集團公司破産清算案中,創新實行行政許可“平移”,使企業資質無形資産“變廢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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