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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人肉占車位”被車強行頂開 媒體:暴露法治意識缺位

作者:光明網

“人肉占車位”事件暴露法治意識缺位

楊璐嘉

日常生活中,你可曾遇到過“車未到,人卻已占車位”的情況?#女子人肉占車位被車強行頂開#的話題及視訊這兩天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引發公衆熱烈讨論。

1月16日晚,江蘇南京一家商場的地下公共停車場内,有兩名女子站在停車位處,前面一輛小型轎車緩緩倒車進入停車位。令人吃驚的是,這兩名女子竟然試圖用手撐住車尾部,阻攔其倒入,終因人車力量懸殊,該轎車成功占據車位(據1月17日極目新聞報道)。

因類似行為而引發沖突糾紛的情況為什麼會出現?是因為缺乏相關規定,還是由于公共停車場管理不到位?不一而足。或許,法治意識的淡薄和對公序良俗價值的漠視,才是根本原因。

何為公序良俗?簡言之,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寥寥四字,但無論是秩序法度還是人倫綱常,抑或是德行教化,皆可蘊含其中。其要求每個人在社會大格局中,實作自身權益之時,都能夠将個體利益訴求嵌入社會秩序中,置身善良風俗中,遇到問題少一點暴戾,多一點平和。回看此事件,公共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主要用于停放機動車。如無特殊規定,應秉持車輛先到先得、有序停放的原則。否則,公共停車場運作規則就會受到破壞,公共停車場就可能會陷入無序的混亂狀态。

另一方面,正如警方通報所稱,司機在明知車後有人還強行倒車,也應接受批評。盡管車速較慢,但其行為仍有一定的危險性。在面對不文明行為時,平和溝通應是首選,也可以通過停車場管理者協調等方式進行解決,如果以過激行為實施私力救濟,背後反映出的仍然是公序良俗意識的缺乏。

視訊中占車位的女子最後選擇了報警處理,後來警方對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不當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從“占車位”到警方介入,小事件不斷更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在某種意義上,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樹立法治意識,形成底線思維,對于養成良好道德風尚,具有重要意義。法治意識的缺乏又何嘗不是此類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症結所在。是以說,事件雖小,卻不可等閑視之。

鑒于此,可以在培育公民法治意識方面多做些工作。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其中要求加強對道德領域熱點問題的引導,以事說理、以案明德,着力增強人們的法治意識、公共意識、規則意識、責任意識。1月17日晚,南京市警察局江甯分局對雙方的不當行為分别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将事件調查結果公布。公安機關沒有簡單地“和稀泥”,而是理清事實、厘清是非、及時通報結果,釋法說理,以具體事例來引導群衆言行,并大力倡導積極向上文明和諧友善的社會風氣,真正做到“事了人和”,為合法權益的保護和法治秩序的維護提供了典型範本。

不講規則,行為失當,不是一個具備法治意識的人應有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現象。從這個角度講,在日常社會生活中,要更多地宣示遵守公共秩序的價值,以“社會共識”涵養公序良俗,這也是我們關注這一事件的初衷和目的。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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