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重述戈羅普和"死功案"

作者:三聯生活周刊

本文發表于《三重生活周刊》2020年第40期,原标題《重述戈羅普與死龔案》,嚴禁私人複制,侵權必須查處。

20世紀50年代以來,唐代初著名的狄仁傑(630-700)以狄法官(譯作"狄法官")的稱号,跻身于世界著名偵探之列,并被譽為"東方福爾摩斯"。這一切都歸功于著名的漢學家,荷蘭人戈羅普。正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十多年的時間裡,創作了以中國古代為題材的偵探小說《狄法官之謎》系列,包括14部小說、2部中篇和8篇短篇小說,使狄仁傑偵探成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标志性人物。今年是戈羅普誕辰110周年,研究人員對他和狄耿的小說有什麼新發現嗎?

溫/張玲

重述戈羅普和"死功案"

戈羅普晚年在東京書房寫作的照片

武則天的《四大奇迹》和狄功系列小說之間有什麼微妙的聯系?

20世紀30年代末,曾在荷蘭駐日本大使館擔任助理翻譯的戈羅普多次前往中國參加各種文化活動。據他自己回憶,1936年在上海遇到了狄仁傑的後代,"是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長者,精通古書法和繪畫鑒賞,後悔這次會面隻是出于禮儀的普遍性,因為作者沒有預見到14年後,他會寫一系列關于他著名祖先的小說"(見《釘子案》前言)。迪仁傑的另一面是否曾有過難以鑒證,但這段時期出乎意料,或許是高若佩與帝功結緣的開始。

戈羅普于1910年出生于荷蘭聚特芬,被稱為羅伯特·漢斯·範·古利克,他的父親威廉·雅各布·範·古利克是荷蘭皇家陸軍的一名軍醫。1915年,羅伯特跟随家人漂洋過海,在荷屬東印度(現在的印度尼西亞)生活了八年,然後才第一次接觸中國文化。1923年,全家回到荷蘭定居,在奈梅亨市高中學習,放學後自學中文,并開始使用中文"Gorope"(古利克的"High",姓氏中的"Lope"來自羅伯特的荷蘭語翻譯),并在學術期刊《中國》上發表研究論文。1930年9月,Gorope進入萊頓大學學習中文和日文,1932年2月獲得學士學位,然後轉學到烏得勒支大學,1934年4月,他以論文"Mi"獲得了東方語言學碩士學位和哲學與文學博士學位,論文"Ma Tau Ming Wang的古代和現代來源", 然後進入外務省,被任命為荷蘭駐日本大使館助理口譯員。

在荷蘭駐日本大使館工作了七年後,由于太平洋戰争的爆發,Gorope 于 1942 年 7 月 30 日乘船離開日本。在他匆匆趕來的路上,他随身攜帶了幾本中文作為閱讀的書,包括長篇小說《武則天的四大奇迹》,這導緻了後來系列小說的寫作。根據他的自傳,直到1944年被調到重慶,他才真正閱讀了《武則天四大奇迹》,并在1948年左右在華盛頓特區.C工作時對翻譯它産生了濃厚的興趣。

重述戈羅普和"死功案"

1949年初版《地公案》封面

1949年,《武則天四大奇迹》的英文譯本《狄國安:狄國安破案》在日本東京出版。關于本書出版前後的情況,戈羅普寫道如下:

當我發現有很多年輕的日本作家寫關于芝加哥和紐約的三等偵探小說時,我決定出版我的"死功案"的英文譯本,向那些作家展示中國古代偵探小說中有很多好的主題。我自己付了錢買了這本書,它賣得很好,在六個月内,我收回了成本,賺了一大筆錢。中國和日本的作家都喜歡讀這本書,但不覺得他們必須寫這樣的小說。老實說,這個主題缺乏"異國情調的興趣"。是以我決定繼續寫這部小說作為實驗,是以我繼續寫《銅鐘案》。(見偉大漢學家戈羅普傳記)

《武則天四奇案》又稱"狄公案",由清朝先30次講述地仁傑在山東省昌平縣的故事,當時智斷三起疑似病例,最後34次是他入京後清朝的經曆,以及武遠黨羽鬥勇。戈羅普截獲了前30部英文譯本,因為在他看來,前半部分的劇情相當刺激,而且基本遵循了西方偵探小說的套路和規範,足以引起西方讀者的興趣。

這個英文譯本與後來戈洛普自己寫的系列小說之間的聯系,其實是相當複雜和微妙的。從内容上看,英文翻譯包括三個案例,分别是《黎明雙體案》、《奇體案》和《新女人殺人案》,其中《殺毒新女人案》滴滴公開看到灰塵落入茶碗,因而下毒源的細節,後來在《金案》中借用;《奇兵團案》中周麗比的通奸,用鋼針謀殺丈夫的陰謀,在《鐵甲案》中也有很多東西可以借鑒,但在女主角的故上卻有一定的保護,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原來中心狠狠的、令人發指的傳統形象。此外,迪公的四名随從馬蓉、喬泰、洪亮、陶幹,也是直接借鑒了《武則天四奇案》,各自的經曆也有相似之處,但高若對人物塑造非常細心,讓人物顯得更加飽滿生動。

在形式上,《帝功案》的英文譯本基本沿襲了中國傳統章節,用一套句子作為一章的背,開頭是一首訓練詩和一個楔子造成的文字,為了照顧西方讀者,還準備了一張字表,配上前言, 後記,着眼于中國古代司法制度和中英文經典參考。戈洛普在"第一輯"(即《金案》、《湖畔案》、《銅鐘案》、《迷宮案》和《釘子案》)中也以同樣的方式創作。值得注意的是,在他自己收藏的1903年上海廣義書局石刻版六卷小開書《武則天四奇案》中,第15次到第16次之間插入了一段子彈在"馬開"。在《帝功案》英文譯本的《同一位置》中,中國戲曲中增加了一小集的戲劇形式,但這一特征在後來的五郎迪公案小說中沒有再出現。

重述戈羅普和"死功案"

1951年初版《迷宮案》日文譯本的封面

除了以上比較明顯的方面,如果仔細比較一下《地公案》的英文譯本和原版《武則天四奇》的中文譯本,我們會發現兩部文本之間還有很多細節。在翻譯中,戈羅普從原著中删去了一些瑣碎而毫無意義的内容和人物,突出了主線劇情,許多具體的處理手法甚至修辭術語,都出現在後來的小說中;另外,中文原本有一個關鍵線索是由諧波引起的,Gorope在翻譯中巧妙的變通辦法,或許是受此啟發,後來在創作《迷宮案》時也把諧波作為重要的關節。在某種程度上,他試圖将這種翻譯轉化為類似于西方偵探小說的作品,或者狄公案"第一系列"的原型。看完,方某才明白自己後來創作的《銅鐘案》一拍看起來相當成熟,我猜他用了一次前期演練的英文譯名,從輿論的發表和評價中可以看出效果,一旦得到滿意的回報,對于這種轉變的效果是信心的極大增大, 然後開始建立自己的。

1950年3月,戈羅普完成了第一部小說《銅鐘案》,由狄功主演,但因其對佛教徒的負面描繪而被日本出版商拒絕 - 直到1953年,該書的日文譯本首次發表在偵探俱樂部雜志上,由英國邁克爾約瑟夫出版社以英文出版。他繼續寫了《迷宮案》,由他的朋友和日本漢學家Fish Backshenxiong教授翻譯成日語,著名的偵探小說家江戶川也遵循自己的指令,于1951年由東京談話俱樂部出版,名為"殺死迷失的人"。

這裡插入一個轶事:1952年1月,五十郎一家在香港度假,"我和什榄在九龍一條偏僻的小巷裡找朋友家時,偶然發現了一座小廟宇,是為了紀念宋代偉大的偵探寶恭而建的。在他旁邊的祭壇上,有一尊迪肯的雕像!我們燒香,我的妻子堅持說,當時在老法官和我之間建立了一種命運,一種神秘的聯系。後來發生的事情似乎證明了她是對的。

1952年2月,戈羅普調往印度新德裡,會見張立賽教授,借助迷宮案改編成華人,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商業通訊社出版,名為《擇家奇案》。由于這本書是他自己寫的唯一一本中文書,是以具有特殊的價值和意義。就在今年8月,原出版社推出了這第一版影印本,也獻給戈羅普誕辰110周年緻敬。

為什麼英文版在西方很受歡迎?

戈羅普最初并不打算出版這部小說的英文版,隻是把它作為中日文本的劇本,直到後來一個朋友對這部新的偵探小說表示有興趣時,才決定嘗試一兩部。1956年,《迷宮》的英文版由荷蘭的Van Houvey出版社出版。迪伊的小說在西方世界首次亮相,受到"偵探女王"阿加莎·克裡斯蒂的稱贊:"我非常喜歡這本書,整本書充滿了罕見的魅力和新鮮感,我祝願它取得更大的成功。"

比較閱讀中文自譯本和英文版,不難發現,這不是簡單的中英譯本,說一本書兩部作品都是對的。在語言風格上,漢語自譯的近乎白話小說,文字清晰流暢,句子的寫法特别有用,其中還穿插着詩句和漢語,一套古韻,完全是為中國讀者而寫的漢式白話小說。在書的開頭,他按照傳統的話寫了《臨江仙》:

紅宇一攬子的運作包羅萬象,太陽星河清新。世間萬物自然,還原天網的秘密,獎勵永遠不偏不倚。

在老名鼎鼎的老百姓中,天賦是有争議的。有多少聖賢在遠古時代,在人行天橋上,為世界雪上雪奇緣的不公。

相反,英文版,由于西方讀者對中國曆史文化缺乏了解,是以文字簡單易行,描述性和介紹性段落較多,在細節處理上,尤其是人物的對話,也更精細的設計,也更娴熟,以喚起大衆的閱讀興趣。從英文版來看,有時候似乎能體會到那種牛刀切雞,不能快樂無奈,隻能淺薄。這種極其關愛不同讀者的能力,前提是能夠掌握不同語言的寫作,否則就會有軟弱感,也會有失敗感,而戈羅普确實做到了。毋庸置疑,他是一個喜歡炫目的技巧的人,在中文書中主要是文字功夫,故事本身是第二位的,是以在寫作方法上略顯平淡,而在英文版則是廣博的知識,上到教會制度下到家居物品都是一切,并始終保持認真嚴謹的态度, 正如著名學者吳曉玲所說:"高锟的世博和雜項科學,為他創作狄公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了解了這個背景,要了解他創作的哪怕是一個小情節,哪怕是一草一屏,幾乎一字不提。"

1957年,林玉堂的英文《武則天傳》由英國海涅曼出版社出版,《釘子案》的前言和其他幾部小說的後記中都提到了戈羅普。雖然林雨堂在這本書中對狄公的記述集中在他職業生涯的後半段,但在性格上,卻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尤其是在《廣州案》中關于唐高宗危疾、宮廷派系互相争鬥,高若可能從林書豪的著作中吸取教訓。

1958年,高公開始創作"新系列"。他聽取了西方讀者的意見和要求,旨在縮短小說的篇幅,減少書中的人物數量(通過安排帝功和親同伴一起努力實作這一目标),在體裁上也發生了變化,删除了章節重看,打開了參考詩和楔子, 為了用更多的篇幅來描述人物,故事情節也主要是自我創造的。他原本把短篇小說集《破案》作為山地作品的"新系列",在書中加上作品年表,後來應出版社的要求,寫了兩部作品的"新系列",這兩部作品都是帝功獨自探索案例的故事。

1967年7月,高恭回到荷蘭海牙度假,得知自己患上了肺癌,接下來的幾天,仍然隐姓埋頭工作。根據傳記,他的上一部小說的靈感來自30多年前在萊頓大學讀書時的一次巴黎之旅和法語歌曲"詩人的精神",當時他與法國着名歌手Lucian Poise一起在Pois Forest騎馬,"巴黎的浪漫而詩意的時光, 像波西米亞生活"。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天,他整晚都在播放朱麗葉·格雷科的唱片,以及盧西恩·波瓦耶的《詩人的精神》,堅持在病情惡化的前一天晚上完成中秋案,并在兩天後于9月24日去世。

自1951年《迷宮案》日文譯本出版以來,《小說系列》已被翻譯成29種語言,暢銷全球。至于它的價值和傳播,荷蘭著名漢學家威爾特·L·伊德瑪(Wilt L. Idema)曾經說過,在1950年代後期,狄公小說在西方世界引起了轟動。"我還是一名高中生,每次當地圖書館買到最新的迪公小說時,我總是想搶占先機。圖書館隻在星期五晚上開放,我必須在星期六晚上讀完我的新書,因為我父親也必須讀完。在1963年進入大學之前,我對中國的了解都來自《帝工案小說》和《明珠》一書。在英語世界中,該系列一直流行到1970年代,在法國持續了更長的時間,在那裡它仍然吹噓為戈羅普傳記作家撰寫續集。"狄功小說回歸中國後,"近年來出現了幾部電視劇,其内容不僅限于戈羅普的作品,但可以公平地說,如果沒有戈羅普的早期創作,今天就不會制作出這些電視劇。這使得戈羅普成為20世紀中西方文化交流史上獨一無二的人物。許多西方作家從中國文化中汲取靈感,有的将自己的作品翻譯成中文,但在中國卻沒有人像《戈羅普的笛功案》那樣廣為流傳,對中國人的想象力産生了如此巨大的影響"。上面所說的是對戈羅普及其作品的公正評價。

(主要參考文獻:《偉大的漢學家戈羅普傳記》,C.D.巴克曼著,H.德弗勒,史惠業,海南出版社,2011年;《戈羅普事件》(增刊),嚴曉星,西出版社,2019年;Wilt L. Idema: Robert H. van and His Judge Dee Novels,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