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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李鴻章遺産約合人民币10億元

  清末一代重臣李鴻章(1823——1901年)在代表清廷于北京簽署了喪權辱國的《辛醜條約》以後,于陰曆九月二十七日(公曆11月7日)抑郁病逝,享年78歲。梁啟超說:“吾敬李鴻章之才,吾惜李鴻章之識,吾悲李鴻章之遇。”

  李鴻章當政期間,曾通過各種途徑聚斂了可觀的财富。清末士大夫流傳一副對聯:“宰相合肥天下瘦,司農常熟世間荒”,諷刺的就是李鴻章(合肥人)、翁同龢(常熟人)的富有。

  李鴻章的3個法定繼承人

  李鴻章家族并不算大:妻妾4人,法定繼承人有3個兒子。登入在《李氏宗譜》上面的李鴻章兒子共6人,其中3人早夭。

  原配夫人周氏生子經毓,早夭;周氏于鹹豐十一年(1861年)病故。

  繼室趙小蓮,系太湖望族、進士趙昀之女。側室莫氏,侍妾冬梅。

  長子李經方(1855——1934年)是由六弟李昭慶家過繼來的,是以又稱嗣子。

  次子李經述(1864——1902年)是由繼室夫人趙小蓮所生,因系嫡出,是以李鴻章逝世後由他承襲了肅毅侯的爵位,但他一年後也去世了,享年僅38歲。《合肥李襲侯遺集》就是他的作品。後由其子李國傑繼承爵位。

  三子李經邁(1877——1938年)是妾莫氏所生;在李經邁前後,莫氏還各生有一子:譜名李經遠、李經進,譜上記載均作“觞”,也即這兩個兒子出生後不久即早夭了。

  3個女兒:分别嫁給了郭恩垕、任德和、張佩綸,是以李鴻章的遺産沒有她們的份兒。

  李鴻章直系的《分家合同》

  1904年4月李鴻章直系子孫留有一份《分家合同》,如今在合肥大興集李鴻章享堂的陳列欄展出。美國學者苑書義(福爾索姆)在李經邁的兒子李國超處見到過這份合同,并征得主人同意,收入專著《李鴻章傳》裡。

  李鴻章遺産估計有幾百萬兩白銀。

  這件《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銀财寶等動産,隻涉及分布在安徽、江蘇、上海市的土地、房屋和一處當鋪等不動産,又沒有注明這些不動産的規模、價值,因而難以估計李鴻章遺産的總值。此外,上海圖書館儲存的李鴻章檔案裡,還有一份《李氏積善堂房地産契約集》。李鴻章在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中國通商銀行等都有不少的股份。

  李鴻章發迹之後,他們六兄弟曾在安徽老家大量購置田産,并建造“大者數百畝,小者亦百十畝”的莊園式宅第。關于李氏家族擁有的土地,據說在最盛時期達250多萬畝。這些土地一般都是采取“萬畝建倉”的辦法,委托親朋管理。現已知僅在合肥、六安、霍山等地建立的“倉房”就有幾十個。李鴻章名下的田産,每年可收租5萬石。據統計,李氏在合肥東鄉占耕地約60萬畝,占當地耕地面積的三分之二。

  從這些第一手史料可以看出,李鴻章無疑是相當富有的。梁啟超說:“世人競傳李鴻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約數百萬金之産業,意中事也。”幾百萬兩白銀,大約合今人民币10億元左右。

  李鴻章是否曾經受賄?

  李鴻章人品引起世人最大非議的,就是他在簽訂《中俄密約》期間“接受了俄國人三百萬盧布賄賂”的疑案。這件事隻有俄國大臣維特回憶錄的單方面說法,即所謂孤證。已故史學家陳旭麓先生提出“孤證不為證”,希望史學工作者再做過細的工作,盡可能找到其他旁證材料,才能最後确認李鴻章究竟是否受賄。随後編纂《李鴻章全集》時,數十位工作者經過10餘年的史料整理,一直沒發現有新的可證明李鴻章收受洋人賄賂的材料。

  1894——1895年甲午戰争期間,許多官員上疏彈劾李鴻章主和誤國,都提到了他的财産問題。禦史安維峻揭露李鴻章避戰求和的原因說:李鴻章以1500餘萬兩白銀交給了日本某商号經營,由盛宣懷代為經理,是以他不願與日本“失和”,以緻丢了這筆财産。這些說辭沒有确切的證據,後來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