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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移動硬碟……一起集資詐騙案浮出水面

作者:正義網
聊天記錄、移動硬碟……一起集資詐騙案浮出水面

“李有才、王小燕向我們介紹,存單這種方式利息高,還可以随用随取,很友善。我們一看那一摞摞的存單有總公司的印章,感覺很正規,就以存單的形式投了錢,現在才知道原來存單是PS的,印章也是他們自己刻的……”投資被騙的群衆回想起當初李有才和王小燕讓他們投資的場景,感到無奈。

李有才和王小燕在近兩年時間裡,以高息為誘餌,騙取投資人資金1200餘萬元。2021年12月3日,李有才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30萬元;王小燕因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大量證據被銷毀隐匿

2020年10月,該案移送高青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安亮亮仔細審閱案件卷宗材料後犯了難。李有才和王小燕到案時,從他們使用的手機中未提取到兩人合夥期間的相關資料和記錄,其公司電腦的資料也被清理。大量證據已經銷毀隐匿,直接定罪證據比較薄弱。

“王小燕自學法律專業大學,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她辯解自己沒有犯罪,還提供了錄音證據,證明她對很多事情都毫不知情。”安亮亮談起這起案件時說,“因當時處在疫情發生期間,公安機關無法将兩人拘留,對他們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

安亮亮分析,李有才和王小燕主動提供的手機均沒有微信聊天軟體,而李有才的手機有被刷機的痕迹,這說明二人的手機裡有大量對他們不利的資訊,如何提取到相關資訊對本案至關重要。

為此,他再次對現有證據,尤其是集資款的去向進行審查比對,順藤摸瓜,發現了諸多疑點。

非法集資賬目資訊找到了

經過對李有才個人集資賬戶銀行卡流水的比對,辦案檢察官發現,李有才除了将集資款大部分揮霍用于購物消費,還有數筆大額款項打給了陳小琳等人,這些人與李有才是什麼關系呢?

2020年10月29日,辦案檢察官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偵查提綱,建議根據李有才賬戶的資金流向尋找關鍵證人陳小琳等人。經查,陳小琳曾是李有才的情人之一。警方從陳小琳等人處查證到李有才虛構假工程的行為,也了解到王小燕于2019年4月從陳小琳處得知李有才有家室。

針對賬目調取不全、原始聊天資料未擷取的問題,雖經兩次補查,公安機關仍未能補充到上述證據,為了避免案件逾時效辦理,該院決定自行補充偵查。

2021年2月23日,辦案檢察官帶領法警在公安民警協助下對王小燕的住所進行突擊搜查,查到移動硬碟一個、手機一部。手機中有她與李有才等人的聊天記錄,移動硬碟裡有她和李有才非法集資的大量資訊,包括賬目、資金用途等。原來,自從知道李有才的欺騙行為後,王小燕便悄悄開始儲存相關證據,有預謀地和李有才進行對話并錄音。

2021年3月15日,檢察機關分别對李有才、王小燕二人決定逮捕。3月30日,高青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守好百姓的“錢袋子”

2017年,兩人相識時李有才自稱幹着大工程,開着豪車,住着别墅,一下子就俘虜了王小燕的心。但此時王小燕萬萬沒想到,李有才不是什麼老闆,他所謂的工程是假的,别墅、豪車都是租的。而李有才知道王小燕有金融公司工作經曆後,便打起了做金融業務的主意。經王小燕介紹,兩人一同入職上海天一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濱州分公司,該公司有接受融資款的業務。

2018年6月,李有才、王小燕在高青縣注冊成立了淄博天一資訊咨詢有限公司,他們謊稱該公司是上海天一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在高青的分公司,并私自印制存單、私刻印章,以年收益率10.5%、11%的高利回報為誘惑,在高青縣轄區向140餘人非法集資1200餘萬元,這些錢全部彙入到了李有才的個人銀行賬戶。

李有才、王小燕将吸收來的資金用于個人買房、買車、日常消費、還債、投資、賭博以及償還客戶本息,資金鍊斷裂後造成投資人實際損失790餘萬元。

2021年5月21日,該案在高青縣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現場,李有才和王小燕互相推诿,但面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二人最後啞口無言。10月21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李有才提出上訴。12月3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的辦理充分利用了自行補充偵查這一法定權力,辦案檢察官通過對關鍵證據進行親曆性審查,準确、全面把握案情,有效提升了辦案質效。”高青縣檢察院檢察長李玉偉表示,“近年來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犯罪案件多發,廣大群衆一定要提高警惕。檢察機關将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加大懲處力度,做好以案釋法法治宣傳教育,守好百姓的‘錢袋子’。”

(文中公司和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盧金增 付連營 袁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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