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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3 函數:函數定義與參數傳遞

函數定義

簡單的規則:

  • 函數代碼塊以 def 關鍵詞開頭,後接函數辨別符名稱和圓括号 ()。
  • 任何傳入參數和自變量必須放在圓括号中間,圓括号之間可以用于定義參數。
  • 函數的第一行語句可以選擇性地使用文檔字元串—用于存放函數說明。
  • 函數内容以冒号起始,并且縮進。
  • return [表達式] 結束函數,選擇性地傳回一個值給調用方。不帶表達式的return相當于傳回 None。

一般格式:

def 函數名(參數清單):
    函數體      

例子:

def Area(x,y):
    return x*y

print(Area(4,5)) #20      

參數傳遞

在 python 中,類型屬于對象,變量是沒有類型的:

a=[1,2,3]

a="Hello"      

以上代碼中,[1,2,3] 是 List 類型,"Hello" 是 String 類型,而變量 a 是沒有類型,它僅僅是一個對象的引用(一個指針),可以是指向 List 類型對象,也可以是指向 String 類型對象。

可更改(mutable)與不可更改(immutable)對象

在 python 中,strings, tuples, 和 numbers 是不可更改的對象,而 list,dict 等則是可以修改的對象。  

不可變類型:變量指派 a=5 後再指派 a=10,這裡實際是新生成一個 int 值對象 10,再讓 a 指向它,而 5 被丢棄,不是改變a的值,相當于新生成了a。    

可變類型:變量指派 la=[1,2,3,4] 後再指派 la[2]=5 則是将 list la 的第三個元素值更改,本身la沒有動,隻是其内部的一部分值被修改了。

python 函數的參數傳遞

不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值傳遞,如 整數、字元串、元組。如fun(a),傳遞的隻是a的值,沒有影響a對象本身。比如在 fun(a)内部修改 a 的值,隻是修改另一個複制的對象,不會影響 a 本身。

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引用傳遞,如 清單,字典。如 fun(la),則是将 la 真正的傳過去,修改後fun外部的la也會受影響 python 中一切都是對象,嚴格意義我們不能說值傳遞還是引用傳遞,我們應該說傳不可變對象和傳可變對象。

傳不可變對象執行個體:

def ChangeInt(a):
    a = 10

b = 2
ChangeInt(b)
print(b)  # 結果是 2      

執行個體中有 int 對象 2,指向它的變量是 b,在傳遞給 ChangeInt 函數時,按傳值的方式複制了變量 b,a 和 b 都指向了同一個 Int 對象,在 a=10 時,則新生成一個 int 值對象 10,并讓 a 指向它。

傳可變對象執行個體:

可變對象在函數裡修改了參數,那麼在調用這個函數的函數裡,原始的參數也被改變了。例如:

def changeme(mylist):
    mylist.append([1, 2, 3, 4])
    print("函數内取值: ", mylist)
    return

mylist = [10, 20, 30]
changeme(mylist)
print("函數外取值: ", mylist)      
函數内取值:  [10, 20, 30, [1, 2, 3, 4]]
函數外取值:  [10, 20, 30,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