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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懷林:認知先賢,傳承精神遺産——夏竦生活實踐評議

作者:家譜研究

感謝許懷林教授授權《夏竦研究》《家譜研究》自媒體釋出

夏竦(985-1051),字子喬,江西德安縣人,活躍在北宋政壇四十餘年,官至宰執,在朝政建設、西北邊防、州縣治理、文化學術諸方面皆有貢獻,社會影響深遠,卒後獲谥“文莊”,留下豐厚的精神遺産,不愧是中華文明史上的先賢。

曆史先賢生活在各自特定的社會環境中,無不打上時代烙印。他們是人,不是十全十美的神仙。世無完人,要看大節。夏竦畢生經曆複雜,政績很多,而在官僚上層的交往中,卻遭受非議,被當作“奸邪”彈劾,有值得歌頌與引以為戒的兩面。約千年之後的我們,在咀嚼文化遺産,認知夏竦其人之時,亟需深入發掘原始資料,鑒别真僞,實事求是對待其生活言行,把握曆史文化遺産,傳揚優良思想作風。

為求認知夏竦,須探尋他本人的言論和同時代人的記錄,而記錄北宋曆史、資料價值高的,以南宋李焘撰《續資治通鑒長編》居最。李焘廣泛搜集了實錄、國史、會要、野史、家乘、墓志銘、行狀等有關資料,并分注考異,既儲存了大量史料,又可考訂《宋史》、《遼史》及其它文集筆記傳寫之誤。基于這點認識,本文評議的夏竦生平事迹,憑藉的史料以夏竦《文莊集》、北宋王珪《夏文莊公竦神道碑》和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為主要,其它文籍資料酌情采錄使用。

許懷林:認知先賢,傳承精神遺産——夏竦生活實踐評議

一、夏竦生平經曆簡況

夏竦是北宋仁宗時期的顯要大臣,生平事迹集中反映在他的《神道碑》①裡面。這篇《神道碑》是夏竦死後,翰林學士王珪遵神宗之命“論次公之世系與行事”②,具有時近則真的優勢,同時又是寫作于事主死後十餘年,時過境遷,對有關“奸邪”的議論可能會比較冷靜地看待。王珪奉命而作,自然是要展示以皇帝為核心的朝廷旨意。比較其他私人筆記,《神道碑》應該是資料價值更高的。

《神道碑》寫道:太宗時期,夏竦父夏承皓在抵抗遼朝騎兵侵擾時“力戰以沒”,朝廷給予褒獎,以夏竦為潤州丹陽縣主簿。真宗景徳四年(1007),參加制舉,考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科,擢升光祿寺丞,通判台州。大中祥符七年(1014),趙祯(繼位後的仁宗)封慶國公,宰相王旦推薦夏竦給“傳道經義”。八年,設定資善堂,供皇太子、皇子就學讀書,命夏竦“勸學資善堂”,成了太子等人的老師,與帝王結下師徒情誼。此後仕途暢通,先後在朝任知制诰、給事中、翰林學士、谏議大夫、三司使、禮部尚書、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等;在地方任陜西四路經畧、安撫、招讨等使,又曾任鄧州、襄州、壽州、安州、洪州、青州等知州;臨終時為武寕軍節度使、徐州大都督府長史。遇“夏秋雨不已,河水大溢,公親行隄上,已而得疾”,病卒于抗禦水災任所。在六十七個生涯歲月中,進入社會生活領域以後,一直活躍在政壇上,官職雖有升降變動,卻無大錯大失承受責罰的記錄;有充當皇子師傅的經曆,然而沒有依侍榮寵驕橫跋扈,始終憑自己的才幹忠于職守。

王珪概括夏竦一生曰:“公少好學,自經史、百氏、陰陽、律曆之書,無所不學。其學必究古今治亂,天人災變之原。其為文章,闳衍瓌麗,殆非學者之所能至。凡朝廷有大典冊,屢以屬之。其譽滿天下。雖出臨軍午,入幹機務,未嘗輙廢書也。祥符中,郡國多獻古鼎、鐘、盤、敦之器,而其上多科鬥文字,公乃學為古文竒字,至偃卧以指畫侵膚,其勤若此。所治有風迹,為民立伍保之法,而盜賊不敢發闾裡。又善遇士卒,其疾病飲食,自拊視之。在陜西嘗上十策,通嘉勒斯,赉結熟羌,増弓手,練強弩,并小寨,絕互市之類,皆當時施用之。公自以材器髙,未嘗過許人,故士大夫遙生憚疑,而少已附者。公居亦防畏,不敢以貴執自安也。

臣珪伏思先帝臨禦之日久,其選用材賢可謂至矣。公始以文學輔東宮,及帝躬親政事,屢倚以為宰臣。惜其數離讒呰,卒不從容廟堂,與圖太平之功,非命也耶!始,樞宻使田況,嘗從公幕府,及公薨,以謂公有王佐之藴,而不及施,信矣夫!雖然,出入榮華四十餘年,可謂盛矣。”

夏竦在生時因遭“奸邪”指責,堵塞了他走向宰相之路。王珪這裡隻說“士大夫遙生憚疑”,夏竦“數離讒呰”,沒有使用“奸邪”貶語,該是符合仁宗要晉升夏竦的心願。

許懷林:認知先賢,傳承精神遺産——夏竦生活實踐評議

二、夏竦從政業績舉要

夏竦曆仕三朝,顯赫于世四十年,為國事民隐盡力獻身,《宋史·夏竦傳》也稱贊他“為郡有治績,喜作條教,于裡闾立保伍之法,至盜賊不敢發”③,做出了突出而實在的政績,絕非虛浮的面子工程。按照他的仕履門類,分别叙述施政于地方、獻策于朝廷、直言主張于邊防三個方面。

1、治理地方的有效舉措。天禧三年(1019),夏竦知襄州(今湖北襄陽),“屬歲大饑,百姓流亡,盜賊相乗。公既發公廪,又募富人出粟十餘萬斛,以赈救之。其全活者四十六萬餘口。廵按使姜遵上其事,賜書褒谕。後民思其惠,以其所賜诏書作金石刻焉。”僅一地一次赈災,實效即達救活46萬餘人。這個龐大資料可能不實,隻宜當作“極多”看待④。由于成效突出,受到上司贊同,奏報朝廷,獲得褒獎,尤其是百姓感恩,把诏書刻為石碑,藉以永久銘記。民心的向背,最好地證明了夏竦是竭力辦事,真誠無私,這種作風值得宣揚,予以推廣。

天聖元年(1023)夏竦知洪州(今江西南昌),遇上疫病流行,交代醫官“制藥分給居民”,醫官說“藥雖付之,恐亦虛設。公曰:何故?醫曰:江西之俗,尚鬼信巫,每有疾病,未嘗親藥餌也。公曰:如此則居死于非命者多矣,不可以不禁止。”⑤夏竦經過深入訪查,得知“洪之風俗右鬼尚巫,所居設壇場,陳旗幟,依神以蔔禍福,病者輙屏去親愛,其醫藥飲食,如神曰未可,即不敢以忤神。苟死于饑渇,則規罔寡孤,維其意所出。公索其部中,凡得千九百餘家,妖符,怪箓,神衣,鬼帽,鐘,角,刀,笏之類,以萬計,悉令燔毀之。乃言漢晉張角、孫恩之亂,不可不察。朝廷為下诏,更立重法,自江浙以南,悉禁絶之。”⑥據《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當時仁宗根據夏竦奏報的情況,“诏江南東西、荊湖南北、廣南東西、兩浙、福建路轉運司:自今師巫以邪神為名,屏去病人衣食、湯藥,斷絕親識,意涉陷害者,并共謀之人,并比類咒詛律條坐之。”⑦夏竦奏請“朝廷嚴賜條約,所冀摒除巨害,保佑群生,杜漸防萌”,無疑是立足于維護宋朝統治考慮,但并不構成對群眾的危害,而是有利。即便是哪一千九百餘家“師巫”,是“勒令改業歸農,及攻習針灸之脈”⑧,力促從事有益社會民生的正當行業。合情合理的打擊妖巫的措施,十分有利于民風習俗轉向健康良好,效益深廣至于江南大地,影響很深遠。

五十年後的熙甯九年(1076),曾鞏來洪州主政,碰上瘟疫肆虐,他要求“自州至縣、鎮、亭、傳皆儲藥以授病者……人賴以生。”⑨沒有遇到“好巫尚鬼”舊習的阻擾。熙甯八九兩年,越州大旱,爆發病疫,知州趙抃盡心救災治疫,全面調查災情,深入細緻,收效良好,曾鞏特意總結其具體措施,“著其荒政可師者”,宣傳推廣,其中也沒有一點巫師為害的影子。⑩

還有為民着想,讓社會收益的建議:天聖四年(1026)四月甲子,“翰林學士夏竦言:江西、閩越之民,多採山澤大龜,倒植埳中,生戕去肉取其甲,謂之龜筒。痛楚之聲,所不忍聞,得直至微,而殘物尤甚,請嚴禁止。又請于金山、大孤小孤山、飏瀾、左裡、馬當、長蘆口别置遊艇,募水工拯救危溺。并從之。”⑪《長編》錄存這兩件事,顯然是看重它的社會效益。制止殘害大龜,保護自然生物,置于千年之前的小農經濟時代評估,難能可貴。在鄱陽湖以及入長江的險要航道設定救溺船艇,保障黃金水道航運安全,在古代依賴水運的條件下至關重要,擺在今天依然不可輕視。夏竦奏請這兩件事,是心中有為民謀利的意願。

2、對朝政建設的積極奏議。真宗大中祥符年間,制造“天書”,在泰山、汾陰封禅,大臣們都讨好附和,制造祥瑞。當時“參知政事丁謂請大治城西砲場,酾金水作後土祠,以拟汾隂睢上。三司使林特欲于上林中為複道,壞元武門以屬玉清。江淮發運使李溥,又欲緻海上巨石于會靈池中,為三神山,跨閣道以幾遇神仙之屬。方群臣争言符瑞,公獨抗疏,以謂其事闊遠,非是以承天意,遂皆寖。”在群臣向真宗皇帝獻媚的時候,夏竦沒有倚風作斜(邪),而是“獨抗疏”,直言谏诤,抵制了一場勞民傷财的土木工程浩劫。

面對朝政機制中的諸多弊端,夏竦提出了一批積極建議,促使行政管理趨于健全。天聖五年(1027),夏竦任給事中右府主,主管武師系統文書,謹守職責,确立了考核吏員制度。此前對“進绌武吏,而大臣多缺略,吏得因縁為奸”,夏竦到任之後,“乃集考前後賞罰之所當者,列為諸房定例,而吏不得欺矣”⑫。扭轉了升黜武吏中的奸弊。

天聖四年(1026)拜右谏議大夫,樞宻副使。鑒于與契丹約和二十餘年,與遼接界的北地久不習武事,夏竦認為“人事荒忽不常,而邊備不可弛,乃屢陳是以守禦之策。”其中一項建議是“增廣信等七州軍塘水”。廣信軍在河北路,原易州遂城縣,太平興國六年(981)改為威勇軍,景德元年(1004)再改名廣信軍。由于“土平而近邊”,為求防禦契丹騎兵沖擊,北宋遂疏浚池塘,蓄水抵擋。

天聖七年(1029),為參知政事,提出恢複制舉六科⑬,以收遺才;複百官轉對,廣開言路,聽取進谏建議;又請複置理檢使。三項建議,均得到準許兌現。早在太宗淳化三年(992)五月置理檢院,維持時間不長,至道三年(997)十一月即廢,于是“朝政得失、天下冤枉寝不能自達”。現複置理檢使,凡指陳軍國大事、時政得失、冤濫枉屈諸事,“并許詣理檢使審問以聞”⑭,社會管理管道得以疏通。

從《文莊集》看到,在真宗、仁宗時期,夏竦改良時政的奏議涉及面廣,雖然有理論闡述多,目前事實少的不足,然而選項都有針對性,不少奏疏中對問題評議貼切,揭露弊端,坦率真誠。卷十三《進策》的項目有議職官、慎爵祿、議選調、遏權要、退巧宦、制流外、議國用、去冗制、省賜赉、均賦斂、順時令、禁淫祀、賤商賈、論将帥、計北寇、複塞垣、禁宦寺,共17項。卷十五《奏議》有擇牧守奏、擇令佐奏、去貪吏奏、厚文德奏、議貢舉奏、平莞榷奏、抑仙釋奏、總大綱奏、謹邊防奏、洪州請斷祅巫奏,共10件。

《議職官》評議官制體系中的大弊病,是官位與職責背離:“或隸官棘寺,翻司大倉之粟;系職青宮⑮,乃主關市之征;或呼為博士,不通章句之學;号為著作,罔知筆下之事”等,共十二類“名實相違,不可以訓”的怪現狀,然後指出“國家之敗由官邪也,任官之道可不慎欤!”

《均賦稅》指出征收賦稅極不公平:“或地廣而稅鮮,賦多而田寡;……植稻梁而課菽麥,無桑柘而責繭稅。官府由是生奸,豪右于焉得志,無告之民積于罷弊”。要求朝廷“申命有司特著稅令,辨肥瘠之地,定輕重之法,分科列目,第為九等”,按照土地肥脊,實行公平征斂。

《禁淫祀》揭露社會民俗流弊,“黔黎無識,黩神右鬼,妖巫憑之,詐降靈異,元元從之……貧者貨鬻以供祭賽。村聚裡闾,廟貌相望,春夏秋冬,歌舞薦仍,民産益薄,而蠶食滋甚。”認為“誠當峻示科條,禁其詭誕,杜齊民蠹耗之源,抑巫覡妖怪之本。”在主政洪州期間的《洪州請斷祅巫奏》是他實踐主張的見證。

《議貢舉奏》曆數科舉考試之弊,例如堆積如山的試卷,隻靠五個考官鑒别,“學古者注意于策論,修辭者宅心于詩賦,簡略者鄙其闳衍,绮麗者輕其質直,鑒裁既紛,品題乃惑”,導緻勝敗“多乖外望”,謗議飛騰。他敦請朝廷“改立制度”,錄取需“擇材而升,不限其數”;公開主考官的批語,“如有不當,并聽言上”,接受輿論監督。

簡言之,夏竦對朝政的建議開明而積極,顯示出心憂國計民隐的忠良信念。宋朝國家機器運轉中暴露諸多問題,改革的呼聲已經興起,不妨說這正是範仲淹“慶曆新政”、王安石“熙甯變法”的前奏。

三、夏竦主政陝西邊防的穩妥主張

與遼夏對峙,是宋朝統治者頭痛的大事。仁宗時期,西夏趙元昊對宋朝發動軍事進攻,西部邊防頓時緊張。以文學起家的夏竦,被潮流卷入軍事漩渦,成為邊防前線的統帥。康定元年(1040)五月,夏竦由涇原、秦鳳路緣邊經略安撫使改為陜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使、緣邊招讨使、知永興軍,韓琦、範仲淹為副使,協同夏竦主管前線軍政。此前的寶元二年(1039)六月,夏竦受命“議西鄙事”,已經詳細陳述了意見,他追溯宋夏交往曆史,回顧真宗“鑒追讨之弊,憫關輔之勞,惟戒疆吏謹烽候,嚴卒乘,來即驅逐,去勿追捕”決策,“此實真宗之遠圖”。随後剖析敵我态勢,西夏自繼遷、德明至元昊祖孫三代,已經“拓地千餘裡,積貨數十年……以繼遷窮蹙,比元昊富厚,事勢可知也;以先朝累勝之軍,較當今關東之兵,勇怯可知也;以興國習戰之師,方緣邊未試之将,工拙可知也;繼遷逃伏平夏,元昊窟穴河外,地勢可知也。”宋軍戰鬥力明顯衰退,“若分兵深入,則軍行三十裡,自赍糧糗,不能支久,須載刍粟,難于援送。……若窮其巢穴,須渡大河,既無長舟巨艦,則需浮囊挽绠,賊列寨河上,以逸待勞,我師半渡,左右夾擊,未知何謀可以捍禦?臣以為不較主客之利,不計攻守之便,議追讨者,是為無策”。

鑒于客觀條件差異,夏竦建議“若繕治壁壘,修利器械,限制将佐,控扼險阻,但趣過于歲月,不預計于勝負,是當今之常制也”。具體對策是:“一,教習強弩以為竒兵;二,覊縻屬羌以為藩籬;三,诏角厮啰父子并力破賊;四,度地形險易遠近,寨栅多少、軍士勇怯,而增減屯兵;五,诏諸路互相應援;六,募土人為兵,号神虎保㨗,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七,增置弓手、壯丁、獵戸,以備城守;八,并邊小寨毋積刍糧,賊攻急則棄小寨,入保大寨,以全兵力;九,關中民坐累若過誤者,許入粟贖罪,銅一斤為粟五㪷,以贍邊計;十,損并邊冗兵、冗官,及減騎軍,以纾饋運。”朝廷認同夏竦這套方案,“當時頗采用之”⑯

夏竦的這個對策,實事求是地吸取祖宗經驗教訓,依據宋夏雙方的軍政現狀,以及所處的地理環境,做出有把握的穩妥選擇。遵照這個總原則,他在陝西邊防采取防守為上方針,“毋得與戰”,又“防其縁邊和市”,對西夏實施經濟制裁,“坐待其斃”。

然而,一些主戰的官僚不從實際出發,隻憑求勝的主觀願望,揚言出擊,抨擊夏竦“怯戰”。可惜,好水川慘敗之後,又傳來劉平、葛懷敏“輕賊失軍”,仁宗從“銳意興師”氣氛中有所醒悟,“悔不用公言”。召夏竦回朝任樞宻使,主掌軍事決策大權。可是仍有人阻擾,說夏竦“怯于用兵,今而用之,則邊将之志堕矣。”為免前線士氣不振,仁宗不得已改變成命,然而“終以公言為是”。仁宗可以獨裁卻又顧全各方,想要夏竦為宰相,又因“議者诋公終不已”,隻好給予無職權的“英國公”爵位。仁宗解釋說“為時謗傷者甚衆,而朕隻卿也”。當國家面臨敵人進攻的時候,統治集團中出現主戰與主守紛争,古今皆有,不足為怪。面對西夏來犯,主張穩妥為上策的不隻夏竦一人。例如:康定元年(1040)三月,同知樞密院事陳執中上奏說“元昊乘天下久不用兵而竊發西陲”,對付政策應“寇大至則保城壘,小至則自驅逐”;“仍須廣土兵,減騎卒”,“靜守以驕其志,畜銳以挫其鋒”⑰。同年六月,翰林學士丁度回答“禦戎之策”,寫出《備邊要覽》,全面分析敵我形勢,結論是“為今之計,莫若謹亭障,遠斥候,控扼要害,為制禦之全策”⑱。

夏竦在手握軍政大權之時,沒有輕舉妄動,盲目出擊,招緻損兵折将的罪責。處理有關戰敗責任者,能夠注重真憑實據,公正表态。例如“好水川之戰”,元昊佯敗,宋軍被誘入好水川(今甯夏隆德西北),全軍覆沒,主将任福戰死。追究失敗責任,直接命任福迎擊的韓琦主動請罪。夏竦得知事情經過,為韓琦辯白,免予重罰。洪邁記載說:“夏羌之叛,英公為四路經略安撫招讨使,韓魏公(琦)副之。賊犯山外,韓公令大将任福自懷遠城趨得勝寨(今甯夏西吉東南),出賊後,如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戒之至再。又移檄申約,苟違節度,雖有功亦斬。福竟為賊誘,沒于好水川,朝論歸咎于韓。英公使人收散兵,得韓檄于福衣帶間,言罪不在韓,故但奪一官。英公此事賢矣,而後來士大夫未必知也,予是以表出之。”⑲洪邁(1123—1202)上距夏竦(985—1051)已約二百年,仍然鄭重其事的記錄,其賢惠之舉必然使人信服,長期流傳。

四、夏竦在文化學術上的貢獻

綜合考察得知,夏竦的學識淵博,成就卓越。王珪概述曰:“公少好學,自經史、百氏、陰陽、律曆之書,無所不學。其學必究古今治亂,天人災變之原。”茲舉幾個事例展示他學以緻用的成果。

1、文章氣骨。天聖三年(1025)夏竦為知制诰,判集賢院,朝命出使契丹。他以“父之沒敵難,又母喪未除,義不得行,乃抗章力辭之”,上表說:“父殁王事,身丁母憂。義不戴天,難下穹廬之拜;禮當枕塊,忍聞夷樂之聲?”。此表被認為是“四六(骈文)偶對,最為精絕”⑳19的佳作,他是夏竦維護節義,厭棄背誦經文,做谄媚之文,堅守“文以氣骨為主”的成果,亦是不唯命是從,反證了“事君不顧其節”的指責。

2、經絡學。夏竦不僅善于寫作詩詞、表章制诰,還撰著經絡、律曆、音韻等學術作品。北宋中期,醫官王唯一精研氣穴經絡結構,鑄成銅人模型,又撰集舊聞,訂正訛謬,寫出《銅人針灸圖經》,于天聖五年十月上奏朝廷。仁宗“因命翰林學士夏竦撰序,摹印頒行”㉑。仁宗此命,是看中夏竦的經絡醫學能力。夏竦《銅人鍼灸經序》首先指出診病關系國政,“聖人之有天下也,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王澤不流,則奸生于下,故辨淑慝以制治。真氣不榮則疢動于體,故謹醫砭以救民。”

接着從《黃帝内經》拈出有關經絡的要旨:“昔我聖祖之問岐伯也,以為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天之數十有二,人經絡以應之;周天之度三百六十有五,人氣穴以應之。上下有紀,左右有象,督任有會,腧合有數,窮妙於血脈,參變乎陰陽。……由是開灸針刺之術備焉,神聖工巧之藝生焉。”聖祖指黃帝。岐伯答黃帝之問,黃帝面授雷公之道,即是天人感應而緻的人體12條經絡,365個穴位,統于督脈、任脈兩大系統。神醫扁鵲、華佗治愈疾病皆用針刺技法。由于“去聖寝遠,其學難精”,流傳下來的經文有訛誤,醫者對穴位把握不準,緻使“平民受弊而莫贖,庸醫承誤而不思”。于是,仁宗采取開明舉措,而王惟一竭心創制,遂有卓越成果。夏竦寫道:

“洪惟我後,勤哀兆庶……敕太醫以謹方技,深惟針艾之法,舊列王官之守,人命所系,日用尤急,思革其謬者濟于民。殿中省尚藥奉禦王惟一,素授禁方,尤工砺石,竭心奉诏,精意參詳,定偃側于人形,正分寸于腧膜,増古今之救驗,刋日相之破漏,總會諸說,勒成三篇。後又以古經訓诂至精,學者封執,多失傳心,豈如會目着辭,不若案形,複令創鑄銅人為式,内分髒腑,旁注谿谷,井榮所會,孔穴所安,竅而達中,刻題于側,使觀者爛然而有第,疑者煥然而冰釋,……肇頒四方,景式萬代,……保我黎蒸,介乎壽考。㉒”21

把經絡穴位标注在銅鑄的人體上,形象逼真,有利于學習運用。将秘藏在王官的醫術“肇頒四方”,推向社會,對群眾健康有保護效益。這項功德無量的創舉,首先歸功于研制者王唯一,而仁宗把它頒行地方也不可忘記。序文的醫學理論分析、針灸技術要訣并茂,不愧是上乘作品。

3、律曆學。天聖八年(1030)八月,龍圖閣待制燕肅把“蓮花漏法”上奏朝廷。燕肅,青州益都人,北宋時代傑出的天文學家,曾制造出指南車、記裡鼓車,其制作的“蓮花漏”是更先進的刻漏計時儀器。燕肅還把蓮花漏推向社會,在任官所在“皆刻石以記其法,州郡用之以候昏曉,世推其精密”㉓。對燕肅的科技成果,夏竦寫出《颍州蓮花漏銘》,給予了充分的贊揚。他說燕肅知青州,“建茲漏于白樓”。不久,自己知青州,“因得細睹其制,精妙參神”。幾年後,燕肅知颍州(今安徽阜陽),夏竦在睢陽(今河南商丘),兩地接壤,經常通問,“因請更為颍漏,以廣其傳”。燕肅“由是再考晷度,以梓潼在南,比古法晝増一刻,夜損一刻。青社稍北,晝増三刻,夜損三刻。颍處梓、青之間,晝増二刻,夜損亦如之。仍作屋祕漏,得天愈宻。”夏竦能夠從曆法的專業角度介紹,因其深入學習過天文知識,“予舊隸史局,粗親此學,以為幹體左旋,七曜運舍,皆動物也。赤道橫帶,黃道斜截,複有進退。夫物動而有進退者,勢乆必差,故昔賢制術,以天度乘晝夜,漏減三百而一為定度,以減天度以為明,加正度以為昏,是以追晷景之實,防節氣之差。”

是以,他從天文學高度評議:“夫迎日推䇿,帝鴻之憲天也。治曆明時,成湯之應人也。日月有發斂,晝夜有増減,非在璇不能測盈縮,非運儀不能定昏明,以是曆數起焉,漏刻生焉。晝參乎晷景,夜驗乎次舍,雖上天之運不能逃矣。”并且略叙“漏刻”制度演進大概,“漢承周秦,圖籍最備……逮施于李蘭,始變古法……參以中星,因時升降,而置箭之制,世不複傳。”經唐至北宋,燕肅“蓮花漏”問世,才有大改進:“其制:為四分之壺,參差置水器于上,剡木為四分之箭,箭四觚,面二十五刻,刻六十分,四面百刻,總六千分以效日。凡四十八箭。一氣一易,鑄金蓮承箭,銅烏引水,下注金蓮浮箭而上。”

縱觀“漏刻”進步曆史,夏竦很感概:“然三百歲鬥曆改憲,而異人出焉,今燕君其當之乎。夫六藝群書,唯天文數術,探赜索隠,鈎深緻遠,最為難明。若心所不達,雖通人前識,讵測其方。而世之俗儒,或以為非薦紳先生之所稱道,何其誤欤。仲尼作春秋,每于朔閏,發文以宣明曆數,此聖人之深意也。書不雲乎,敬授人時;禮不雲乎,百度得數而有常。後之觀者,幸無忽焉。”

最後,夏竦銘曰:“極星建中,黃道營外。度有迩遐,時有明晦。聖人觀象,古史诒則。孔壺為漏,浮箭為刻。……秦氏遺法,漢京垂制。曆世彌文,舊規加麗。……。寂寥罔诏,世失其傳。猗嗟燕君,文學餘力。博貫舊章,肇新景式。……杪忽無差,升降靡息。意侔造化,數窮天地。”㉔23燕肅的“蓮花漏”将漏刻計時推進到新高度,通過夏竦的專業性序文,世人得以了解的更清晰。

4、音韻學。夏竦“多識古文,學奇字,至夜以指畫膚”,慶曆四年(1044)二月,編著完成古文字的字彙《古文四聲韻》。他在上奏序言中稱:大中祥符(1008—1016)年間,“郡國所上古器多有科鬥文,深懼顧問不通,以忝厥職。由是師資先達,博訪遺逸,斷碑蠧簡,搜求殆遍,積年逾紀,篆籀方該,自嗟其勞,慮有散墜,遂集前後所獲古體文字,準唐《切韻》,分為四聲,庶令後學易于讨閲,仍條其所出,傳信于世”㉕全書按韻編排,分五卷,卷一上平聲;卷二下平聲;卷三,上聲;卷四,去聲;卷五,入聲。真宗大中祥符年間,夏竦為秘書丞,直集賢院,遷右正言,又被推薦給慶國公傳道經義,勸學資善堂,是太子、皇子們的老師。看到上古器物的蝌蚪文,即有“深懼顧問不通,以忝厥職”的強烈責任感,随即向前輩求學,“積年逾紀”,耗十二三年的功夫,篆籀古文“搜求殆遍”,為免散失,編纂成《古文四聲韻》,為學界提供了研究大陸戰國文字的重要參考資料。

五、彈劾夏竦“奸邪”的史實與辨識

畢生顯赫的夏竦,為人處事的人品并非完美無瑕疵,同僚對他的批評抨擊不少,緻使未能登上宰相高位。王珪《神道碑》說:“公自以材器髙,未嘗過許人,故士大夫遙生憚疑,而少已附者。公居亦防畏,不敢以貴執自安也。臣珪伏思先帝臨禦之日久,其選用材賢可謂至矣。公始以文學輔東宮,及帝躬親政事,屢倚以為宰臣,惜其數離讒訾,卒不從容廟堂,與圖太平之功,非命也耶。”李焘《續資治通鑒長編》寫他“才術過人,然急于進取,喜交結,任術數,傾側反複,世目為奸邪”㉖。被指責為“奸邪”的具體事實,筆者翻檢文籍,主要是以下事例:

1、天聖三年(1025)七月壬寅,夏竦起複為知制诰。這個官位得來是他在“丁母憂”的時候,“潛至京師,求起複,依内官張懷德為内助,而王欽若雅善竦,因左右之,故有是命”㉗。丁憂而外出謀官,從孝道規矩上衡量是欠缺。尋求宦官為内助,屬交際手腕,雖是帝制時代平常事,卻有虧剛正,不足為訓。

2、慶曆三年(1043)四月,仁宗拟召夏竦為樞密使,“台谏交章論竦,在陜西畏懦茍且,不肯盡力……嘗出廵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至軍變”㉘。夏竦主持陝西軍政的得失,前面已有分析,不再贅述。此處批評“嘗出廵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至軍變”,是生活奢靡,在軍事前線如此,于嚴肅軍紀有害,不可取。

3、慶曆四年(1044)六月,參知政事範仲淹為陝西、河東路宣撫使,由此帶出一段故事:“先是,石介奏記於弼,責以行伊、周之事,夏竦怨介斥已,又欲因是傾弼等,乃使女奴陰習介書,久之習成,遂改伊、周曰伊、霍,而僞作介為弼撰廢立詔草,飛語上聞。帝雖不信,而仲淹、弼始恐懼,不敢自安于朝,皆請出按西北邊”㉙。李焘在《長編》中錄存此事,交待範仲淹離開朝廷的原因,讀者由此得知夏竦此次傷人手段之辣。把輔佐幼主的周公旦,更換為廢立皇帝的霍光,确有令人心驚之效。當年流行“朋黨”事件,君子與小人混争,指使女奴仿人筆迹作案,無疑是“奸邪”之行。然而,可疑的是夏竦此舉目的何在?為什麼不見他與石介、範仲淹、富弼等人争鬥的記錄?為什麼他在陝西前線與韓琦、範仲淹合作共事,無互相攻讦記錄?由此看來,夏竦飛語中傷富弼等人,是否屬實,還存在再推敲餘地。

4、彈劾夏竦奸邪最猛烈的是禦史何郯。慶曆八年(1048)五月,何郯奏言:“伏見樞宻使、平章事夏竦,其性邪,其欲侈,其學非而博,其行僞而堅,有纎人善柔之質,無大臣鲠直之望。事君不顧其節,遇下不由其誠,肆己之欺誣,謂可以蔽明,任己之側媚,謂可以矯正,犯紀律之所戒而不恥,冒名教之所棄而不疑。聚斂貨殖,以逞貪恣,不可格以亷恥之行。比周權幸,以圖進取,不可語以忠正之方。……近者衛兵為亂,突入宮掖,變故之大,可為寒心。凡在職守,失于防察,責其慢官,宜寘大戮。而竦隻縁管皇城司内臣楊懷敏素與交通,曲為掩藏,欲以結納。主憂于上而不為之恤,民議于下而不知其非,但欲私相為恩,未嘗公議其罪,是以緻官司之責不均一,賊黨之惡不究窮,是謀為己利則慮深,圖去君害則計淺,居股肱腹心之任,所舉如此,不忠莫大焉。……”㉚。扣了一連串大黒帽,将夏竦批得一無是處。然而他身居高位,與其說是彈劾夏竦,毋甯說是指責仁宗昏庸。所舉執行個體一條,即與宦官楊懷敏“素與交通”,未窮治“衛兵為亂”。說“欲以結納”、“欲私相為恩”,隻是何郯的猜想,并無事實根據。

衛兵作亂,爆發在慶曆八年閏正月二十二日夜,“是夕,崇正殿親從官顔秀、郭逵、王勝、孫利等四人謀為變……其三人為宿衛兵所誅,王勝走匿宮城北樓,經日乃得,而捕者即支分之,卒不知其始所謀”㉛。當時,“樞密使夏竦言于上,請禦史同宦官即禁中鞫其事,且言不可滋蔓,使反側者不安。”參知政事丁度“固請付外台窮治黨與,自旦争至食時,上卒從竦議。”二十四日,勾當皇城司的五個官員分别被處罰。何郯再三言“懷敏正當内宿,責其曠職,得罪合重一等”,“上令中書召郯等,谕以獨寬假懷敏之故”。何郯堅持己見,“伏望陛下舉祖宗之法,以塞公議,正左右之罰,以示無私,不惜出一懷敏,慰中外臣子之望”㉜處理這樁大案,本是遵從帝意,何郯沒能說服仁宗,卻在四個月後,歸咎于夏竦。

何郯是禦史,堅守職責,谏诤言事,沒有錯。然而将此事認作夏竦之奸邪,就需思考其真實成分。夏竦建議“即禁中鞫其事,且言不可滋蔓,使反側者不安”,錯在哪裡?“衛兵為亂”,被大事化小,拿來作夏竦奸邪之例證,難以服人。

六、綜觀夏竦,可謂賢能

綜觀夏竦一生,置于北宋時代政治生态環境考察,在官僚顯宦中,他的主流大節好,是賢能者。北宋朝廷評議宰執大臣,“奸邪”之中沒有夏竦。天聖七年(1029)三月,仁宗“謂輔臣曰:王欽若久在政府,察其所為,真奸邪也。王曾曰:欽若與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時号為‘五鬼’,其奸邪險诐之迹,誠如聖谕”㉝。夏竦沒有與王欽若、丁謂等并列,是劣迹不甚。《宋史·夏竦傳》說他性貪,商販部中,畜聲伎甚衆等,但是沒有侵吞國庫、陷害同僚、刻剝百姓之實事。

評價人物,看其主流。皇祐元年(1049)二月,仁宗向近臣問輔翊之能、方面之才、帥領偏裨的勝任者,權三司使葉清臣回答說:“今輔翊之臣,抱忠義之深者莫如富弼,為社稷之固者莫如範仲淹,谙古今故事者莫如夏竦,議論之敏者莫如鄭戬,……至于率領偏裨……威禦綏甯,則竦、戬尤其所長”㉞以夏竦從政實踐檢驗,葉的評價不虛。“谙古今故事”,在本文中已能窺見。“威禦綏甯”,則比較抽象,相關的陳述有:“竦以文學起家……治軍尤嚴,敢誅殺;即疾病死䘮,撫循甚至。嘗有龍騎卒戌邊,群剽,州郡莫能止,或宻以告竦。竦時在關中,俟其至,召诘之,誅斬殆盡,軍中大震。其威略多類此。”

流言飛語,更不能輕信。夏竦晚年患病,“以疾求還京師,或言于上曰:‘竦求還京師,圖大用爾,稱疾詐也。’竦既卒,上臨奠,命内侍去竦面幕視之,見竦顔色枯悴,謂左右曰:‘竦枯悴若此,疾豈詐乎。’”由此舉一反三,哪些出于自家揣測的說詞,皆不可輕信。

仁宗對夏竦說“為時謗傷者甚衆,而朕獨知卿也”,有東宮情誼。然而縱觀曆史,由北宋到南宋,再至清朝,人們對夏竦都是肯定為主,強調他的政績,表彰他對文化學術的貢獻。神宗史官宋敏求贊揚夏竦,“由文章取賢科,位宰執,流風遺烈,光華休暢。……以哲乂而經文武,穆于天縡,是皆為當世偉人,表的于後公……後之學者贊仰之,範模之,景山學海,可得緻欤!”。南宋紹興十年(1140),鄂州通判江邈評贊夏竦“嘉言谠議,脍炙人口,至今不絕。而尤工于表章制诰,雖使琳、瑀、常、楊複生,未易既遽出其右。”清朝乾隆年間編纂《四庫全書》,對夏竦《文莊集》提要是:“竦之為人無足取,其文章則詞尚有《燕許軌範》、《歸田錄》、《青廂雜記》、《東軒筆錄》、《中山詩話》、《玉海》、《困學紀聞》諸書皆稱引之”;集中所載事迹,“皆足以訂宋史之訛”,“補宋史之缺”;“竦在洪州能斷妖巫,毀淫祠。仁宗時增設賢良等六科,複百官轉對,置理檢使,亦皆竦所發;好水川之事,議者歸咎韓琦,竦于任福衣帶中得琦檄,奏之,明其非罪。則竦雖巧忮,較之丁謂、王欽若輩,尚稍稍有間,……竦學赅洽,百家及二氏之書皆能通貫,故其文征引奧博。”

經過上千年的檢驗,證明夏竦是中華文明史上的先賢。他有深厚廣博的學識,堅定的為國分憂、為民謀利的志向,務真求實的政績;長期位高權重,但無徇私枉法之罪惡。夏竦的精神遺産有教化效益;為人處事中的瑕疵,有鑒戒警示意義。

溫習曆史,認識先輩。宋代江西的經濟文化大發展,蓬勃湧現的人物主流形象是“文節俱高”,“竊觀國朝文章之士,特盛于江西”,如歐陽修、王安石、劉攽、劉敞、曾鞏、曾布、李觏、劉恕、黃庭堅等,“此八九公是以光明俊偉,著于時而垂于後者,非以其文,以其節也。蓋文不高則不傳,文高矣而節不能與之俱高,則雖傳而不久。是故君子惟其節之為貴也。”這是蜀人李道傳闡述、獲得朝野公認的見解。江西先賢“文與節俱高”的特色,是異常珍貴的精神遺産,值得精心總結,繼承并發揚光大。

2021、4、25于牛齋

注解(另行排版):

①碑銘見王珪《華陽集》卷四十七《夏文莊公竦神道碑銘》。以後凡未着出處的引文,均見《神道碑》。

② 碑文無寫作時間,但有“仁宗”“先帝”稱呼,可認定為英宗或神宗時之事。王珪在熙甯三年十二月由翰林學士升參知政事,而碑文中他自稱“史臣”。英宗繼位三天後颠狂病發,約三年卒,故推定為神宗初年命王珪寫作。

③《宋史》卷二百八十三《夏竦傳》。

④全活46萬餘口,似乎太多。查《宋史》卷83地理一,襄陽府“崇甯戶八萬七千三百七,口一十九萬二千六百五”,遠少于46萬。然而災荒時期人口流亡嚴重,不可用在籍戶口衡量。《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71記皇佑三年(1051)八月韓琦在定州,“歲大歉,為赈之,活饑人數百萬。”如此龐大的人群,絕不能拘泥為一個州的人口數。

⑤曾敏行《獨醒雜志》卷二。

⑥此為《神道碑》所記,夏竦的《洪州請斷妖巫奏》有更多巫觋害民的事實。

⑦《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一,天聖元年十一月戊戌。

(以下注釋省略)

感謝許懷林教授授權釋出

許懷林:認知先賢,傳承精神遺産——夏竦生活實踐評議

許懷林,1937年生,江西師範大學教授、江西省文史研究館館員,主要從事宋史、江西地方史、客家學教學和研究。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以及省古籍整理、社科研究項目4項,出版專著《江西史稿》、《江西省志·區劃志》、《江西通史·北宋卷、南宋卷》、《客家社會曆史研究》等。主編、合著《江西曆史(中學鄉土教材)》、《鄱陽湖流域生态環境的曆史考察》、《中國地域文化大系·江西文化》、《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江西卷》、《嘉靖·江西省大志》等。發表專題研究論文《試論宋代江西經濟文化的大發展》、《北宋轉運使制度略論》等百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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