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明太祖朱元璋,後世對他的評價有褒有貶。有人說朱元璋從貧窮的放牛娃白手起家,一步一步登上大明的皇帝寶座,無疑是傳奇的一生,同時他勤政愛民,從登基到去世,幾乎沒有一天好好休息過,這無疑是值得贊揚的地方。

朱元璋所做最惹人争議的事情就是對貪官污吏的打擊,朱元璋小時候沒少被貪官污吏敲詐勒索,是以一直很憎恨貪官污吏。上位後很快展開了“反貪官”運動,史書記載,朱元璋當政的31年間殺掉了15萬貪官。
對一個皇帝來說,反貪官自然是為國為民的好事情,那這件事情究竟什麼地方惹人争議呢?原來官員隻要A錢60兩銀子就要被判死刑,他有一次發現了禦史身上藏着十幾封托關系拉關系的信,大發雷霆,于是诏令天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從中央到各地,不管你是誰,貪60兩銀子以上,一律判死刑。
随着生産力提升,國家也相對比較富裕,銀子慢慢多了起來。根據明朝相關的史料記載,一兩銀子大概能買兩石大米,兩石大米就是20鬥米,就是如今200公斤左右,意思就是一兩銀子能買200公斤左右的大米,雖然如今米價并沒有統一規定,就拿5塊錢一斤來算(小編買過米,大概就是這個價),買200公斤左右的大米,大概要2000塊左右。
按照這個資料來算,A錢60兩銀子差不多12萬人民币,而且元朝末年國家混亂,明初的時候百廢待興,銀子肯定比小編所算更為值錢。從朱元璋的角度來看,貪這麼多錢,死的真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