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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帶娃!廣州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

今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就審理的一起撫養權變更糾紛案,針對離異父母作為監護人履行家庭教育不當、侵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發出了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并與婦聯協同合作,對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依法帶娃!廣州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

▍為争搶孩子撫養權 離婚夫妻鬧上法庭

芳芳(化名)與劉生(化名)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經訴訟離婚,法院判決未成年女兒小劉(化名)由父親劉生攜帶撫養,兒子由母親芳芳攜帶撫養,但小劉一直跟随母親芳芳生活。

2020年7月,芳芳以劉生未盡到撫養責任為由,請求法院判決将女兒小劉的撫養關系變更為由其直接撫養,白雲法院一審駁回芳芳的訴訟請求,經二審廣州市中院維持原判。

2021年10月,芳芳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小劉的撫養權。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發現,雙方當事人為争奪小劉的撫養權,多次訴諸法院,給小劉造成嚴重困擾與傷害。雙方争執激烈,都想要女兒的撫養權,但由于彼此積怨較深,在對待孩子養育的問題上難以達成一緻意見,從孩子早期到青春期的成長過程中,父母一直沖突不斷,導緻孩子長期處于家庭關系緊張、沖突沖突持續的氛圍中,缺乏安全感,父母未能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女兒小劉亦再次表達了希望與母親共同生活的意願。

考慮到小劉已年滿十四周歲,目前是在校國中學生,正處于成長關鍵的青春期,離異父母對抗激烈的生活環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長,白雲法院借助與廣州白雲心理醫院合作平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委托專業心理醫生對小劉進行心理疏導,通過沙盤遊戲科學刻畫了小劉的真實心理,及時引導小劉舒緩情緒,為法庭衡量撫養權歸屬提供參考。同時,心理醫生也對小劉父母進行了心理疏導。

根據心理評估檔案顯示,父親劉生在養育過程中參與較少,缺乏與小劉的情感交流;母親芳芳關愛子女但未能全面關注其心理健康,隻接受孩子表現出積極、開心的一面,存在着情感忽視、無法回應小劉負面情緒的狀況。由于父母長期的激烈沖突與互相怨恨,父母雙方未能配合正确實施家庭教育。

依法帶娃!廣州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

▍法院發出家庭告誡書

家庭本是溫馨的港灣,考慮到父母雙方的再次對峙可能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承辦法官對父母進行教育引導。

為幫助芳芳、劉生糾正監護失職行為,切實通過家庭教育引導雙方正确履行撫養照顧義務和監護職責,承辦法官向芳芳、劉生發出《家庭教育告誡書》,并與廣州市婦聯協同合作,委托廣州市婦聯特聘家庭教育專家、白雲區家長學校副校長黃金鳳博士對當事人進行專業家庭教育指導,圍繞如何調整溝通技巧、改善家庭氛圍、提升教育理念等方面指導當事人轉變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切實承擔對未成年人的監護教育責任。

芳芳與劉生均表示認識到自己在履行監護職責與實施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并表示今後将加強學習,掌握科學知識方法,正确教育子女。

依法帶娃!廣州發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

▍法官寄語:父母應依法盡責帶娃

經辦法官指出,此次發出的《家庭教育告誡書》系我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後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告誡書》,是嚴格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重大探索。該告誡書的出台,是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強與婦聯等相關職能部門協同合作,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創新司法實踐;有利于糾正父母監護失職行為,指導父母正确實施家庭教育,促進依法盡責帶娃,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幫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人生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良好的家庭教育,對于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長至關重要。今後,白雲法院将繼續加強新時代家事審判工作,以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為契機,針對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的當事人送達《家庭教育告誡書》,告知夫妻雙方即使分居或離異,對未成年人子女的家庭教育責任并不免除,若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将視情況予以訓誡,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希望夫妻雙方無論何時都應當充分認識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強化家庭監護意識,讓未成年子女在愛和陪伴中健康快樂成長。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雲法宣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龍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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