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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秒鐘:餘杭檢察官講述“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案查處背後的故事

作者:浙江新聞杭州

1月11日,在浙江省檢察院和浙江日報報業集團聯合主辦的“法律監督:守望公平正義 守護美好生活”案例講述會現場,餘杭區檢察院孔凡宇帶來的《九秒鐘》,講述了谷女士在下樓取快遞過程中被偷拍,因網絡诽謗遭遇社會性死亡的真實經曆。作為以公訴程式查處網絡诽謗的第一案,該案有效激活了诽謗罪自訴轉公訴的沉睡條款,釋放了網際網路時代公民人格權刑事保護的法治信号。

九秒鐘:餘杭檢察官講述“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案查處背後的故事

至暗

意外發生在去年7月7日傍晚,28歲的谷女士,像往常一樣,下班後到小區旁邊的快遞驿站取快遞,不料被人偷拍了一段9秒鐘的視訊,随之洶湧而來的變化讓她始料未及。

“寂寞少婦出軌快遞小哥”——一場莫須有的低俗小說劇情在谷女士缺席的微信群裡狂歡上演。7日至16日9天時間裡,始作俑者郎某與何某陸續上傳捏造的聊天記錄截圖39張,并附有視訊和圖檔,引發大量低俗、淫穢評論。

8月5日,上述聊天記錄被他人合并轉發,并相繼擴散到110餘個微信群(群成員約2.6萬)、7個微信公衆号(閱讀數2萬餘次)和其他網絡平台。

8月7日,距離被偷拍整整一個月後,“主人公”谷女士如夢初醒,小區閨蜜、北京好友、甚至國外的前同僚都在提醒她事态發展的嚴重性,車友群、業主群到母嬰群、育兒群甚至追劇資源共享群都有了谷女士的身影,公司上司、同僚、朋友也給她發資訊問怎麼回事。

公司勸退,再就業受阻,确診抑郁狀态……意識到自己背負着負面新聞,谷女士絕望地說:“‘社會性死亡’這個詞,以前對我來說很陌生,現在才發現距離自己那麼近。”

九秒鐘:餘杭檢察官講述“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案查處背後的故事

谷女士是有勇氣的。8月7日當天,谷女士就郎某、何某涉嫌诽謗向杭州市警察局餘杭區分局報案。杭州市警察局餘杭分局于同年8月13日對郎某、何某行政拘留9日。同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托訴訟代理人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然而,持續發酵的謠言并未就此刹車。8月至12月,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後引發網絡熱議,其中僅微網誌話題“被造謠出軌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閱讀量就達4.7億、讨論5.8萬人次。

“不敢想關于這件事情,但又控制不住去想,每次一想起來,心髒就加足了馬力跳動,整個人開始窒息,精神、情緒開始失控。”谷女士在微網誌寫道。

轉機

事情終于開始有了轉機。12月14日,谷女士等來了杭州市餘杭區法院以自訴案件立案的好消息,同時網絡上關于對網絡暴力從法律層面施以重拳的呼聲也不斷高漲,更新的輿論引起了最高檢的關注和重視。

我們經過認真研究,認為郎某、何某的行為不僅損害了谷女士的人格權,而且經網絡這個特定空間得以迅速傳播,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破壞廣大公衆安全感,應予以公訴追訴。

九秒鐘:餘杭檢察官講述“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案查處背後的故事

12月22日,我們餘杭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份檢察建議書不長,不過寥寥三百餘字,卻彙聚了四級檢察機關的共識。它首次明确将惡劣的網絡暴力界定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首次在當事人已經自訴的情形下,依然建議轉為公訴程式。

三天後,公安機關對郎某、何某涉嫌诽謗案立案偵查。我院聯合公安機關向谷女士釋明了公訴立案的意義和必要性,并建議其撤回起訴。12月26日,谷女士向法院撤回起訴。

晴朗

自訴案件順利轉為公訴案件,不過,這還隻是正義的起步。

為了保證調查的順利進行,我們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重點對诽謗罪“情節嚴重”的标準以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公訴情形引導驗證。

九秒鐘:餘杭檢察官講述“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案查處背後的故事

整個驗證過程持續了将近一個月,最後形成案卷18卷、CD光牒76張。當參與此案的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第一次看到堆積如小山的案卷時頗為驚訝:看來從自訴到公訴,驗證的優勢不言而喻了。

今年1月20日,杭州市警察局餘杭分局将該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我們對證據進行了全面的審查,期間,郎某和何某也真誠悔過并支付了賠償款。

随後,根據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和相關法律規定,結合他們認罪認罰的态度,我們審慎地提出了相應的量刑建議,兩名犯罪嫌疑人也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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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我院依法對郎某、何某以诽謗罪提起公訴,并對二被告人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的确定刑量刑建議。4月30日,杭州市餘杭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宣判後,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至此,這場造謠風波得到了圓滿的解決,也打上了深刻的法治印記。

反思

回到最開始的提問:“人生被改寫需要多久?”

隻需要短短9秒鐘。然而我們為了撫平這段傷痕,從發出檢察建議起算,卻足足用了191天。而這距離谷女士陷入輿論漩渦,已長達10個月之久。我們不禁感歎,侵權成本實在太低,維權成本真的太高。

當網絡日益成為現代人的重要活動場域,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與日益泛濫的網絡暴力“狹路相逢”。在“行政處罰”無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而自訴驗證又面臨諸多困難的情況下,我相信本案給出了一個具有時代價值的解法:它激活了自訴程式與公訴程式的銜接條款,使得刑法第246條的立法本意真正得以實作。衆多專家學者,也發出了他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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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起針對普通群眾的網絡诽謗案件,由公安機關啟動刑事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既是響應《民法典》人格權保護的新要求,也是對刑法沉睡條款的喚醒。同時,我們也全程見證了公衆在網絡社會中的法律保護需求從暗流湧上浪尖,無數網友的點贊讓我們真切地體會到,“法治獲得感”原來如此觸手可及。

每個人都不是一座孤島。我記得谷女士曾說過:遭遇這種無妄之災,确實是一種不幸,然而,在這條維權之路上我又是何其幸運,有那麼多支援我的網友、媒體,有秉公執法的政法機關。今天的結果并不是我個人維權的勝利,而是千千萬萬反對網絡暴力的你們共同努力的結果。

(原标題《九秒鐘》,編輯 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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