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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玩家MSN為什麼不封殺競争對手?

堅持“推特治國”的特先生早上發了一條資訊,大意是鼓勵美利堅的科研人員要大力發展高科技,其中有一句話令人遐想:

我希望美國公司能夠通過競争去獲勝,而不是靠封殺當下更先進的技術。

大玩家MSN為什麼不封殺競争對手?

發完這條推特幾分鐘後,在白宮大院的另一側,艾森豪威爾行政樓,一場吸引了全世界目光的超級談判正式開始。

商人出身的特先生一直奉行的是“實用主義”思想,如何實作利益最大化是他的行事原則,這在向來左右逢源、冠冕堂皇的政客世界裡,無疑是一股“泥石流”——不過即使如此,特先生也堅信“封殺”不應該成為人們獲得成功的“捷徑”。

這并不意外,很多年前一家來自美國的公司,在和中國同行的競争中,恪守了這一原則,雖然它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在曾經占據優勢的情況之下,丢掉了整個戰場。

這家公司叫做微軟。

1、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微軟幾乎就是科技巨頭企業的唯一代表,他的創始人占據過多年的世界首富的位置。很多現在如日中天的數字英雄,那時候都還在“東北玩泥巴”。

如果我們時光拉回到2002年前後,此時微軟在中國市場遇到了一點“小麻煩”。旗下的MSN——這款當時全球最多使用者的即時通訊軟體,在中國遭遇了本土企業的挑戰。

這一年的3月,隅居深圳的騰訊公司收獲了第一億個注冊使用者,而這個過程,公司創始人馬化騰和他的團隊隻用了36個月。

這款“仿自”ICQ的即時通訊軟體,在經過本土化改造後,以一個小企鵝的形象在年輕的中國網民中間受到歡迎。

幾千公裡之外的華盛頓州雷德蒙德市的微軟總部并沒有嗅到戰火的滋味,這也難怪,在MSN的競争對手的名單裡,來自中國的QQ還沒“上線”——微軟的進階管理者們甚至從來沒有在會議室裡提到過這個名字,直到比爾蓋茨收到唐駿的郵件。

很多年後,唐駿在一篇文章中寫道:

MSN曾風光無限。它的使用者界面及全球性等特征都成為中國網友特别是白領的首選,也成為網際網路免費時代的身份展現。那時中國的小企鵝QQ剛剛開始,一個國外頂級品牌和一個國内品牌的PK戰顯得實力懸殊。

“打工皇帝”唐駿此時剛剛頂着“微軟曆史上唯一一位兩次榮獲比爾蓋茨最高獎項的員工”的光環升任微軟中國總裁,他或許是當時整個微軟管理層中,最早意識到QQ的兇悍殺傷力。

一份市場調查報告讓他坐立不安,報告直言不諱地指出“MSN在中國的即時通訊市場佔有率正在被QQ侵吞,且QQ的市場增長十分迅速。”

美國人并沒有采納唐駿提出的改進MSN功能的建議,比爾蓋茨堅持微軟應該“全球一體化”。但唐駿并不是沒有辦法去狙擊甚至消滅對手,他的團隊建議直接“封殺”QQ。

作為具有統治地位的作業系統,Windows幾乎覆寫了全中國的電腦——這些電腦分布在家庭,商場,辦公室,網吧……如果就像唐駿說的,“讓Windows永遠裝不了QQ”,這對于QQ和騰訊來說,将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

大玩家MSN為什麼不封殺競争對手?

2、

顯然,這并不是事态發展的結局。唐駿沒有采納這個建議,他和他的老闆明白這并不是一個“正确”的競争手段,雖然它十分有效,以緻于後來唐駿在複盤MSN時,坦言“蠻後悔的”,正因為沒有“封殺”對手,最後MSN一敗再敗,直至退出了曆史舞台。

大玩家MSN為什麼不封殺競争對手?

如果盤點一下網際網路行業的“大敗局”,MSN一定能入選案例,商學院的教授們可以分析出無數條導緻MSN潰敗的原因,但估計沒有人會認為對QQ放行是個愚蠢的決定。

這并不是說唐駿和微軟道德有多麼“高尚”,某種程度上說,成王敗寇是全世界通行的競争評判标準。

真正讓唐駿沒法按下“核按鈕”的原因是,當時的微軟正經曆了美國國會的反壟斷控制調查,而伴随着微軟的全球擴張,這樣的指責甚至法院判決一直沒有遠離過這家明星公司。

2002年,蓋茨還親自因為壟斷案出席法庭。兩年後,微軟在歐洲還收到了天價的4.97億歐元罰金。

3、

在現代商業文明中,壟斷一詞一直是讓大公司們害怕的一個定語。而經濟學家們則普遍認為壟斷對于市場效率的作用是消極的。

再回到MSN的案例,如果唐駿利用Windows系統的“壟斷”地位,全面“封殺”QQ,這勢必将影響影響中國整個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走向:在BAT三大巨頭中,騰訊一角是否存在都将會是一個疑問。

羅永浩在今年年初勾起了這件“陳年往事”。在他的社交軟體“聊天寶”甫一推出後就遭遇了微信的全面“封殺”。他在微網誌上稱,反正windows他們家用MSN跟QQ競争的時候,沒有封殺QQ。

大玩家MSN為什麼不封殺競争對手?

作為一款國民軟體,微信的活躍使用者超過了10億,頑強地構築起了一道堅固城牆。不可否認的是,微信強大的使用者優勢來自于競争,也是移動網際網路興起過程中的産物,但這并不意味着,螢幕上的這個APP可以成為一堵牆——作為一家商業公司,騰訊在獲得了商業利益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維護良性競争格局的責任。

中國也在2008年施行了《反壟斷法》。事實上,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不管是反壟斷還是主張适度壟斷,他們的理由都是相同的,就是為了促進市場競争,但這絕不意味着這個市場隻能存在一個大玩家。

MSN當年是這樣的,特先生也是這樣想,這應該不僅僅隻是西洋人的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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