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重慶萬州發生了一起事故。10月28日上午,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共汽車與一輛小轎車在長江二橋相撞後,墜入江中。乘客劉某上車後,司機提醒到站,劉某未下車,在車繼續行駛途中,她要求下車遭到拒絕,便開始同司機争吵甚至鬥毆,最後導緻車輛失控撞上了護欄,不慎墜江,車上15人全部身亡。
這無疑是一次血和淚的深刻教訓。然而造成這場悲劇的根本原因,僅僅是因為兩人鬥毆導緻車輛墜江嗎?
首先,我們可以注意到,公共汽車司機在受到女乘客的責罵後,不是不理不睬,而是與她互罵,雙方的情緒越來越不可遏制,進而更新為鬥毆。司機的做法違反駕駛員所應當遵循的相關規則,他已經忽略了作為一名駕駛員所要承擔的責任。他身為司機,就掌控着整輛車上15人的生命安全,這關乎到他的職業道德,他是否擁有冷靜處理事故的智慧,更關乎到千家萬戶的幸福。
但是我們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在當時那麼突然的情況下,司機有一定的過失是合乎情理的,沒有人能永遠在突發時刻把事情處理得完美無缺。而且抛開司機的身份,但從成人角度來分析,一個人被狠狠的砸了腦袋,他的第一反應絕對不是忍讓,而是反擊。
女乘客更是受到了衆人的譴責。她的自私與低素質成了輿論的中心。她在坐過站要求下車而遭到拒絕後毆打司機的舉動遭到了全網的千夫所指;她用自己的不文明自私地斷送了15個鮮活的生命,同時車上的其他乘客對此事視若無睹,他們的冷漠令人心寒。司機與女乘客總共吵了五分鐘,這足夠一個人去對女乘客說“你不應該這樣,剛才司機提醒到站了”,然而卻沒有。他們都持事不關己的态度,這足以展現他們的文明素養。
這讓我想起另一則新聞,同樣是一名乘客與司機發生争執,乘客想要搶過方向盤,結果被旁邊一名男乘客一腳踹飛,那名男乘客說:“希望這一踹,能讓他認清自己。”如果公共汽車上有一個人做出這樣的舉動,那麼最後公共汽車還會墜江嗎?他們還會失去自己的生命嗎?這不由得引起我們的深思。
政府部門沒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是一大失誤。在美國的紐澤西州,法律規定騷擾駕駛員者将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及7000美元罰款;在紐約,則被重罰七年有期徒刑。而在我國,每天公共汽車上的沖突都在發生,每個角落都會有碰瓷事件的上演,而在每次血與淚的教訓中,人們不斷的譴責,或用激奮的語言“伸張正義”,真正去反思的人寥寥無幾。一個大國的文明,就在這些事中展現。
文明,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文明,傳遞着你與我之間的溫情;文明,架起了心與心之間的橋梁。少一點沖動,多一些文明,這個社會就會多一份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