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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馬上就要期末考試了,正在抓緊時間複習
是以這一篇就拖了很久,抱歉啦~
今天會說說:
屬性私有,方法私有,重寫,魔術方法
上篇說過封裝,既将我們不想讓别人看到代碼的内容,但是又需要用到的内容,通過類内部調用來實作調用。
說到這裡卻不得不提一下上篇的: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init__(self, name, age):
self.xxx = name
self.xxxx = age
這裡面self後面的名字,是可以自己随意命名的,上一篇和後面一樣隻是為了好記憶罷了
隻要你記得住,便是颠倒也是無事
何為屬性私有?
舉個例子便是:你的私房錢,你的手機電腦裡面的小秘密等等這些不想被别人知道的東西
那麼上面就說了,封裝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隐藏那些不想讓别人知道的代碼嗎
是以有個屬性私有化,可以讓你的類屬性變成私有的,這可和上篇的封裝不一樣,封裝了還能通過執行個體化對象調用;這個屬性一旦變成私有的,你在類外部是無法調用的
那我想用了怎麼辦?在類内部調用嘛!
好,叭叭了這麼多,想必你們也得煩了,上代碼
使用格式:
class Xxx(object):
age = 20
_name = "Xxx"
這種前面帶着一個下劃線的就是私有屬性,無法通過類外部執行個體化對象的方法進行調用
具體應用:
"""
定義一個挺人類
含有姓名,年齡,體重,身高
将體重設定私有化
通過類内部調用使得能夠在類外部看到你的體重
"""
class Person(object):
_weight = 70
def __init__(self, name, age, height):
self.name = name
self.age = age
self.height = height
def weightPrint(self):
print("我的體重是:", self._weight)
person = Person("布小禅", 20, 180)
person.weightPrint()
這個體重就無法通過
person.weight
、
person._weight
這樣調用,因為這個屬性是私有的
我覺得這個倒是不必多說,隻需要在定義的類方法名字前面也加一個
_
就可以了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love(self):
print("我暗戀Xxx")
這個方法也是無法通過執行個體化對象來調用的,調用需要這樣: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love(self):
print("我暗戀Xxx")
def speakLove(self):
self._love()
重寫需要在繼承的時候使用
兒子繼承了父親的東西後,但是不會完全和父親一樣,而是會有自己的東西,比如說話,玩耍等,這時候就需要使用重寫,給父親的東西多增加一些
格式:
super().父類方法名(self)
像這樣,我們繼承object類,
__init__
是object類的方法,是以要重寫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init__(self):
super().__init__(self)
print("我是重寫加的")
就像這樣
而一般來說,寫
__init__
的時候,是需要先加重寫方法,再做封裝
魔術方法也就是object類的各種方法,他們都是
__xx__
形式的,都具有一些特定的作用
比如
__init__
就是構造方法
而有些魔術方法我們平時構造類的時候會時常用的到,我就說說那些常用的
基本上這個是必須用的,也見過多次了,就不一一叙述了
這個魔術方法的作用和函數的傳回值一樣,不過卻是傳回字元串
使得在執行個體化對象後,可以使用print()函數列印出str方法傳回的值
就像這樣: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str__(self):
return "我是__str__方法的傳回值,顯示在列印執行個體化對象時"
p = Person()
print(p)
運作代碼會顯示:
我是__str__方法的傳回值,顯示在列印執行個體化對象時
一看del就是和删除有關的
也确實是,當這個類的執行個體化被系統記憶體銷毀時毀掉用這個方法
說直白點就是當這個類的執行個體化對象沒用了後,系統會删除這個執行個體化對象在系統占用的記憶體,而删除的時候,就會調用這個方法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del__(self):
print("我沒用了,我被删除了")
p = Person()
運作顯示:
我沒用了,我被删除了
這個__new__方法在執行個體化對象的時候是比__init__方法還先執行的
而這個new方法和别的方法也不大一樣,因為别的方法都必須有個預設的參數self
而這個方法的必須有的參數是 cls
看代碼了解: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init__(self):
print("我是構造方法__init__")
def __new__(cls):
print("我是__new__方法")
p = Person()
代碼運作結果:
我是__new__方法
那麼我們的init方法為什麼無法被執行呢?
因為先調用的new方法,參數是目前類,需要傳回值,傳回重寫方法
像這樣: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init__(self):
print("我是構造方法__init__")
def __new__(cls):
print("我是__new__方法")
return super().__new__(cls)
p = Person()
這樣運作的結果就是:
我是構造方法__init__
讓執行個體化對象類似于函數化,函數是不是都是:xx()的形式
而call方法也可以讓執行個體化對象:xx()
隻要寫個類,我們執行個體化了對象,然後寫個call方法,我們就可以執行個體化對象()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call__(self):
print("執行了__call__方法")
p = Person()
print(p())
運作結果:
執行了__call__方法
None
而為什麼是None呢?
因為call方法裡面沒有傳回值啊,自然就是空
你可以設定傳回值
來讓執行個體化對象()顯示傳回值
class Person(object):
def __call__(self):
print("執行了__call__方法")
return "我是傳回值"
p = Person()
print(p())
我是傳回值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堅持是不變的真理。
學習不要急躁,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的往前走。
每天進步一點點,日積月累之下,你就會發現自己已經變得很厲害了。
我是布小禅,一枚自學萌新,跟着我每天進步一點點吧!
說了這麼多暫時也就夠了,那麼就告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