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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印發《關于加大支援本市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22條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有關機關: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上司小組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六穩”“六保”任務,精準幫扶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上司同意,現将《關于加大支援本市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22條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上 海 市 商 務 委 員 會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 海 市 金 融 工 作 局

上海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7月28日

關于加大支援本市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

22條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總書記在企業家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上司小組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六穩”“六保”任務,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精準幫扶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1、全面落實國家減稅政策。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娛樂、文化體育等服務增值稅等政策延長至2020年底。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可延緩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内一并繳納。(市稅務局)

2、全面落實國家減費政策。免征中小微企業及按機關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機關繳費的政策延長至2020年底。推出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緩繳2020年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免征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減半征收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政策延長至2020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财政局、上海海事局)

3、加大地方減稅降費力度。繼續落實本市對地方權限内的有關稅費政策在國家規定幅度内降到最低水準的相關規定。(市财政局、市稅務局)

二、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

4、延長房租減免。本市國有企業上半年對非國有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租。本市行政事業機關上半年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租。本市在滬央企上半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租。鼓勵非國有房屋出租人對中小微企業減免房租。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現行規定減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将國有房屋直接租賃給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確定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市國資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财政局、市稅務局)

5、降低用電和電信資費。降低工商業電價5%政策延長至2020年底。推動上海三大營運商面向中小企業減免寬帶提速、3個月遠端辦公費用,提供優惠雲網融合套餐,實作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對持上海電信、上海移動、上海聯通寬帶賬單的網吧企業減免6個月寬帶上網費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文化旅遊局)

6、降低物流成本。進一步推動口岸作業單證無紙化,壓縮單證流轉時間,提升貨物進出港效率。深化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改革,研究擴大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範圍。(市商務委、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7、加大就業補貼。加快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補貼發放進度。受疫情影響企業職工線上教育訓練補貼政策至疫情結束後的3個月止。缺乏自主教育訓練能力的中小微企業可委托開展職工線上教育訓練,并按規定予以教育訓練費補貼。實施對企業新吸納就業重點群體的以工代訓補貼,以及對受疫情影響困難企業的以工代訓補貼。探索線上線下融合的職業技能教育訓練政策措施。支援多管道靈活就業,對疫情期間與其他企業“共享用工”的,可繼續享受相應就業補貼扶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商務委)

三、開拓國内外市場

8、擴大有效投資。落實“新基建”35條,高水準推進5G等“新網絡”建設,推進産業更新與科技創新、社會民生、生态環境、綜合交通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保證和能源供應等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帶動相關領域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擴大市、區兩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規模,支援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資訊化委)

9、促進民間消費。發展假日經濟、夜間經濟、“宅經濟”,鼓勵企業向本市居民派送各類消費券,推動文化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體育娛樂等行業中小企業加快複蘇。(市商務委、市體育局、市文化旅遊局)

10、積極培育新型消費。落實“促進線上新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3條,培育壯大生鮮電商、物流直配、網絡診療、線上教育、數字娛樂等消費熱點,擴大資訊消費,積極培育新興消費。(市經濟資訊化委)

11、支援中小企業線上銷售。聯合大型電商平台開展中小企業幫扶行動,為中小企業提供免費認證、免費教育訓練服務,減免營運服務收費,提供流量支援,幫助中小企業快速拓展銷售管道。支援外貿企業出口轉内銷,簡化内銷認證和辦稅程式,支援适銷對路的出口産品開拓國内市場。(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商務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2、支援中小企業線上參展。支援中小企業創新應用網絡營銷、線上洽談交易等新模式,通過“雲展覽”開拓國内、國際市場。鼓勵線上展覽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業務教育訓練、宣傳推介和資訊服務。(市商務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财政局)

四、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

13、實施産業鍊補鍊固鍊強鍊行動。聚焦重點産業鍊,建立“揭榜挂帥”機制,組織中小企業參與産業鍊供需對接。以龍頭企業為引領,發揮平台型企業作用,建設10個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載體,促進大中小企業在研發創新、創意設計、生産制造、物資采購、市場營銷、資金融通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市經濟資訊化委)

14、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引導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衆創空間、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向“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建設6個國家級雙創特色載體,10個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雙創示範基地,首次獲評的雙創示範基地,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組織“創客中國”、中國創新挑戰賽(上海)、科技成果直通車等賽事活動,通過獎勵等措施,營造企業需求導向的産學研合作、大中小企業協同,激發全民創新活力的開放創新生态。(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

15、加快創新企業培育。培育“專精特新”企業2500家,支援企業成長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區級财政按規定給予獎勵。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5000家,2020年末有效期内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15000家。(市經濟資訊化委、市科委)

五、強化中小企業融資服務

16、加大政策性融資擔保力度。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擔保放大倍數原則上不低于5倍,力争2020年新增擔保規模300億元,其中信用貸款比例不低于90%。對纾困專項貸款中需擔保增信的穩企業保就業重點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保盡保,給予全覆寫支援。(市财政局)

17、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鼓勵本市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在滬分行、全市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參與實施“上海小微企業流動資金應急貸”。對參與“應急貸”的擔保機構按照其實際代償損失部分給予不超過70%的代償補償;對擔保費率低于市場平均費率且成效明顯的擔保機構,經核定後給予不超過擔保額1%的保費補貼。(市經濟資訊化委、市财政局)

18、實施文旅企業貼息。對本市旅行社和A級旅遊景區,因項目建設、維持營運或目前應對疫情沖擊所發生且需在2020年償還的銀行貸款利息,給予不超過人民銀行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的貼息支援,貼息期為半年,每家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市文化旅遊局、市财政局)

19、發展供應鍊金融。建立與供應鍊核心企業的聯系溝通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和供應鍊核心企業加強合作,發展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鍊金融産品。(市經濟資訊化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務委)

六、優化中小企業服務

20、加大清欠賬款力度。年内無分歧賬款清償比例保持100%,有序推進有分歧賬款清償,防止新增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款項。(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國資委)

21、“一網通辦”“一網統管”賦能中小企業發展。建設 “一網通辦”企業專屬網頁,依托“一網統管”精細化管理網絡,為中小企業提供個性化、精準化服務。完善“上海市企業服務雲”惠企政策“一窗受理”功能,提高企業政策知曉和申報便利度,增強企業獲得感。(市大資料中心、市經濟資訊化委)

22、提升公共服務能級。設立中小企業服務專員,建立首接負責制,受理中小企業各類訴求,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依托“上海市企業服務雲”,為本市中小企業提供優質低價産品服務,惠企讓利幅度不少于5000萬元。開展“千智萬企”志願服務行動,組織100場線上線下專題活動。對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提供咨詢等法律幫助,探索對經濟困難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提供法律援助。(市經濟資訊化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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