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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遲過程太恐怖,弄不好還會搭上劊子手小命,但觀衆卻十分喜歡

中國曆史上被淩遲的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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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為人所熟知的有:

一、劉瑾:明代宦官,弘治年間犯罪被赦免後侍奉朱厚照,以進獻飛禽走獸來博取明武宗的歡心,得以數次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被時人稱為“八虎”之首。傳聞淩遲三天,割了三千刀。

二、袁崇煥:明末抗清名将,明思宗朱由檢即位後袁崇煥得以重新啟用,之後,崇祯皇帝中皇太極反間計,以為袁崇煥謀反,将其淩遲處死。行刑時,北京圍觀百姓争奪其肉,下酒生食之。

三、方孝孺:明代大臣,燕王朱棣誓師“靖難”,揮軍南下京師。惠帝亦派兵北伐,當時讨伐燕王的诏書檄文都出自方孝孺之手。燕王進京後文武百官投降燕王,方孝孺拒不投降被人食肉,吃一塊賞銀一兩。

四、鄭鄤:明朝大臣,因上疏彈劾閹黨被害,獄中作《痛瀝奇冤疏》“疾痛呼天,一字一血,字忘溢格”。劊子手将鄭鄤屍體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條條出售,人們買這些人肉是作為配制瘡疥藥原料。

五、石達開:清代太平天國翼王,中國近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革命家、戰略家、武學家、詩人、書法家、民族英雄。自受淩遲不卑不亢,側勸他人咬牙堅持。

六、曾仕和:清代太平天國宰輔,執行淩遲時,劊子手先對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過,慘叫狂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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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封建社會最殘忍的酷刑之一,淩遲可謂名副其實。“淩遲”二字又被稱作“陵遲”,其中,“陵”字寓意緩坡,引申意義便是讓罪犯慢慢地死掉。根據目前可考資料,淩遲這一酷刑最早出現于五代時期,唐、宋兩朝皆未将其寫入律法。直至元代,這種泯滅人性的酷刑才被列入刑罰。

關于淩遲的具體刀數,曆朝曆代皆有規定。元代淩遲的刀數上限是一百二十刀,而到了明代,刀數卻上升到了慘絕人寰的一千刀,可謂是真正實作了“千刀萬剮”。後來,到了清末,淩遲又被統治者改出了許多花樣,成功入圍滿清十大酷刑之一,可見其恐怖程度。

在精神生活匮乏的古代,什麼把戲都沒有刀剮活人吸引人。每逢朝廷處置重刑犯,刑場必會被圍得水洩不通。别看淩遲過程血腥殘忍,其具體操作過程卻極為考驗劊子手的技術。正如肉店切肉的屠夫一般,劊子手也必須練到快、準、狠的手眼功夫。若說隻割一斤,一刀下去,絕不會出現十兩。

通常來說,獄押司中的劊子手都會與市井肉鋪建立合作關系,一來是為了在師傅的帶領下練習刀工,二來則是可以在執行淡季義務幫工。為了練就一手淩遲的絕活,這些劊子手們不知切了多少頭豬,剁了多少包子餡。直至刀工能夠像秤砣一樣精準,他們才算完成了一個劊子手的初級進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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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相比于肉店切的肥豬,人肉顯然更具有挑戰性。

一是因為劊子手們必須面對囚犯猙獰的面孔,心理素質需過硬。

二是因為劊子手在真正執行淩遲的時候,操作刀數不可與規定刀數有出入,否則,劊子手自己也會丢掉性命。

在執行淩遲的過程中,劊子手需按照儀式割掉囚犯胸脯上的一片肉謝天,再割掉左胸上的一片肉謝地,最後再旋掉左胸上的乳粒。根據莫言《檀香刑》的記載,這兩片肉也被稱作“錢肉”,割掉之後,囚犯胸前便會出現兩個銅錢般的窟窿。

就拿五百刀級的淩遲為例,劊子手在胸脯上割了三刀後,新刀口與舊刀口重疊相接,進而,形成了如魚鱗一般的花紋,故淩遲也被稱作“魚鱗割”。若第三刀下去露出的是白生生的肉茬,便表明此次淩遲有了良好的開始。一般來說,優秀的劊子手在執行淩遲時流血很少。隻消行刑前在囚犯胸前一拍,大動脈便被封住了。如此一來,囚犯體内的血液便都會集中到腹部和腿部,切割數刀而不死。

當然,若是第三刀就血流如注,劊子手也有應急的辦法。直接往囚犯身上潑一桶冷水,犯人便會因受驚而血道盡閉。如果,冷水也無法止血,劊子手還會使用醋酸。據《本草綱目》記載:劈頭澆醋有收斂之意。若以上方法都不湊效,劊子手就隻能在囚犯腿肚子上切兩塊肉放血了。此法雖能解決胸腹部血流如注的情況,但是,犯人往往會在切夠五百刀之前血竭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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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劊子手操作淩遲的每一步都有千萬“看客”關注,若操作稍有偏差,基本就離掉腦袋不遠了。按照朝廷的規定,劊子手必須切割均勻,保證犯人在最後一刀時斃命。若是遇到行刑時間延長的情況,操作難度就更高了。是以,縱使是身高八尺的彪悍劊子手,執行完一個淩遲也要累倒在地。

割完胸脯上的三片肉之後,劊子手便要開始割第四刀了。此時犯人血管盡閉,是以,劊子手們可以毫無顧忌的一直割,直到割夠五十刀。操作這一部位其實很講究,若囚犯肌肉發達,胸脯上的肉就很好割,劊子手們往往可以出色完成。可若是遇到骨瘦如柴或是過度肥胖的囚犯,劊子手操作時就會很累。

割完胸肌上的五十片肉時,囚犯兩邊的胸肌會呈現剛好被旋盡的狀态。到這裡,淩遲刑已經完成了十分之一。此時囚犯胸膛上肋骨盡現,薄膜内則是依然跳動的心髒,場面頗為驚悚。待助手為其更換一把新刀後,劊子手們便要繼續脔割其他部位了。

如果,被執行的是男囚犯,劊子手們在旋完胸肌上的肉之後,就會割掉犯人的裆中之物了。這個部位一般要求三刀割盡,即切割時不必考慮肉片大小。通常來說,切割這一部位的痛感不會異常強烈,可很多男囚犯出于一種恐懼和羞恥心理,應激反應會特别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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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無論多麼勇敢的男人,隻要被割掉男根,他便再也不複從前的威風。這個道理就跟拔掉公雞的翎毛、剪掉烈馬的鬃毛一樣。具體操作時,劊子手一般會将男根從裆中一下子揪出來,然後快速割掉。這時助手會高聲向圍觀的看客報數:“第五十一刀!”

接下來,劊子手要割的是犯人口中的舌頭。此時囚犯早已變的面目猙獰,血沫子會不斷從其口中湧出來。因為巨大的痛感,囚犯們往往會到處亂咬,是以,此時挖去一個死刑犯的舌頭,無異于虎口拔牙。到這一步,助手會再次向犯人潑冷水,劊子手則迅速捏緊囚犯的喉嚨,直到那條紫舌頭自然吐出唇外。手起刀落之間,犯人的舌頭便被割掉了,這算第五十四刀。

執行到這一步,劊子手的操作速度必須加快,切割的肉片也需縮小。在避開囚犯血管密集部位的同時,用二百刀割盡雙腿的肌肉,用一百刀割盡雙臂、腹部的肌肉,最後,再用一百五十刀割盡屁股上的肉。以上部位都切割完成後,一個五百刀的淩遲刑才算徹底結束。值得一提的是,劊子手還會命助手向周圍的看客和行刑官員展示其從囚犯身上割下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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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因為,這樣的話一來可以彰顯朝廷執法的公正和冷酷無情,二來則可以震懾觀刑的群衆,讓他們收束惡念,不敢犯罪。

這一點,也是曆代統治者們鼓勵百姓前來觀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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