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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文要求各高校自查基因編輯相關研究項目,新年之前必須完成

科學永遠不該淩駕于倫理之上。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印發了《關于高等學校開展基因編輯相關研究項目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各高校組織開展基因編輯相關研究項目的自查工作。

《通知》中指出,為進一步加強高等院校科研倫理的規範與監管,保障生命和醫學領域科研研究健康發展,此次自查主要針對的是自2013年1月1日以來各高校開展的涉及生物技術中與基因編輯相關的研究項目(包括非政府管道),重點圍繞“是否遵守科研倫理和規範”、“是否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兩點開展。其中,附屬醫院科研活動、國際合作項目、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項目要重點自查。

除此之外,教育部科技司還要求,高校若在自查時發現有違規情況,必須如實并詳細說明項目情況,包括機關、二級機關、項目編号、項目名稱、負責人、項目來源、項目類型、起止時間、項目經費、是否經過倫理審查等。而附屬醫院的相關自查工作,需在學校統組織和指導下進行。

自查結果出來之後,各高校需要在填寫資訊表的基礎上,形成包括機關開展相關研究的整體情況,倫理委員會章程、工作制度或工作程式,以及相關建議等内容,并于12月31日之前報送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發文要求各高校自查基因編輯相關研究項目,新年之前必須完成

基因編輯倫理問題一直是生物醫藥領域的重點,但因其邊界一直沒有統一标準,以緻部分科學家在研究時會一味追求科研成果,忽視倫理問題。

11月底,中國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團隊對一對雙胞胎嬰兒進行基因編輯,徹底點燃了行業對于倫理問題争論的導火線。先是122位科學家釋出聯合聲明,對“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進行強烈譴責;再是此項研究可能涉及的機關相繼否認參與該項目。

對此,人民日報還曾發表評論稱,盡管基因編輯可能對疾病的治療産生劃時代的影響,但顯然,這樣的醫學行為是關系到人類基因譜系,關系到每一個人,也蘊含着倫理風險。基因編輯,根本目的應該是服務于人的健康,服務于人的整體福利。在“科學的前沿,倫理的邊緣”,技術不當使用所帶來的後果無法預估,開不得絲毫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