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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統治兩百多年間,為何沒有出現太監亂政的現象?

來源 | 悟空問答答主澳古說曆史

“宦官亂政”問題在中國二千餘年的封建史中始終都是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它的出現對曆朝曆代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正如範晔所說宦官的“敗國蠹政之事,不可殚書”,即使強如漢朝,盛如唐朝,都曾出現宦官亂政的問題,甚至在唐朝,還時常出現宦官逼宮弑帝,擁立新君的事情,如唐順宗時期,因順宗改革觸及到了宦官的利益,于是權宦劉貞亮就逼迫順宗禅讓于太子李純,是為憲宗;唐敬宗時期,宦官劉克明等因懼怕被敬宗懲罰,遂将其暗殺,後擁立江王李昂為帝,是為唐文宗。

可以說,東漢、唐朝會亡國,東漢的十常侍等,唐朝的李輔國、俱文珍、王守澄、仇士良等,這些宦官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簡單地說,“宦官亂政”輕則影響一國之根基,緻使朝政腐敗,民不聊生。重則讓一個王朝直接陷入亡國的境遇,緻使戰火四起,生靈塗炭。

那很多人或許都不明白,“宦官亂政”問題的危害性如此嚴重,可曆朝曆代的帝王為何皆不願去廢除宦官呢?且就算不願意廢除,也應該去抑制宦官權力的擴大啊。可為什麼他們不呢?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清朝統治兩百多年間,為何沒有出現太監亂政的現象?

首先對于帝王而言,宦官絕對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最明顯的用處就是使用宦官可以避免“穢亂宮闱”事情的出現,畢竟是個男人都不想被帶綠帽子,更何況身為皇帝,後宮三宮六院自然是少不了的,女人多了,也就顧不了了,如果不使用宦官,難免會出現什麼岔子。是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使用被閹割的宦官來作為皇宮奴仆,自然是最為保險的。

再者宦官的存在還可友善皇帝行使皇權,正如司馬光所言:“寺人之官(宦官),自三王之世,具載于《詩》《禮》,是以謹閨闼之禁,通内外之言,安可無也?”,皇權與相權之争是由來已久的,皇帝要權,宰相們也要權,如此自然免不了要經過一番争鬥,可俗話說的好皇帝就是一個孤家寡人,沒有人幫忙的皇帝有時候真得鬥不過作為百官領頭羊的宰相。

而皇帝要想跟百官鬥,他就必須要有人幫忙,那誰能幫他呢?又有誰能讓皇帝信得過呢?作為皇帝貼身奴仆的宦官自然就是首選對象。作為“閹人”,宦官從入宮開始就注定是不會有自己的後代的,是以他做不到“父憑子貴”,再加上朝堂上的士大夫們向來瞧不起這些非男非女的宦官,是以,宦官是永遠不可能真心與士大夫們同流合污的。如此,作為最不可能與百官合作的,又是皇家奴仆的宦官,他自然就被皇帝拿來作為與百官争權奪利的籌碼。

如東漢,東漢宦官之是以能掌權,多數是因為東漢皇帝需要借助宦官去制衡外戚,甚至是擊潰外戚,進而幫助自己奪回皇權。再如明朝,明朝宦官之是以能掌權,是因為明朝的皇帝需要他們與内閣相抗衡,利用他們去制衡内閣。

總得說,正因曆朝曆代的皇帝都需要與士大夫們争奪權力,也正因為曆代皇帝都想要進行集權統治,是以宦官才會一直存在着,簡單的說,就是“中國封建君主集權制的産生以及封建專制主義的長期延續,是宦官制度得以在中國封建社會充分發展的根本原因”。

但正如筆者所說,在曆朝曆代皆屢屢發生的“宦官亂政”問題,在清朝268年的時間裡卻是從未出現過,即使到清末,雖出現後宮幹政的問題,但宦官亂政卻依然沒有出現過,雖出現過安德海、李蓮英這樣權勢較大的宦官,但他們卻從未真正影響到皇權的運作,更沒有淩駕于皇權之上。

那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清朝統治兩百多年間,為何沒有出現太監亂政的現象?

影視劇照

清朝皇帝從未将權力下放給宦官,對宦官更是提防不已

曆朝曆代之是以會出現宦官亂政的問題,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皇帝自己将一些本不該給宦官的權力下放給了宦官。如唐朝,很多人熟讀唐史,都會發現這麼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安史之亂前,宦官是影響不了朝堂上的任何決策,更别說做出逼宮弑君這等事,可為何安史之亂後,宦官的權勢就變得越來越大呢?

究其原因就在于唐朝皇帝的主動放權,如唐宰相張居翰所言:“國初承平之時,宦官不典兵預政,天寶年間宦官勢力逐漸強大。貞元末年分羽林軍為左右神策軍,用來扈衛天子,以宦官掌管,從此宦官參與機密,奪百官之權,上下勾結,共為不法。大則構煽藩鎮,傾危國家,小則賣官鬻爵,矗害朝政,王室袁亂”,正因為安史之亂後,唐皇讓宦官是既掌軍又掌政,是以,自唐中期之後,朝政就開始逐漸被宦官所控。

再如明朝,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對于宦官的管控是何其的嚴格,朱元璋鑒于前代宦官之禍,于是特制鐵牌置于宮門外,上書“内臣不得幹預政事,預者斬”,即不得為外朝官,不得私交外臣,更不得幹政,違者斬立決。但自朱棣後,因靖難之役,宦官對于朱棣的幫助很大,是以自永樂帝登基後,他就開始賦予宦官出使、專征、分鎮等重權,之後宦官更是被給予與内閣一樣大的權力,即批紅權(當時明朝内閣大臣會将建議寫在一張紙上,然後貼在奏章上面,之後宦官就會這上面用紅字做批示)。是以,自此之後,宦官開始禍亂明朝。

是以,一個王朝若是不想出現宦官亂政的問題,隻要皇帝勤政,不放權即可,隻要能做到這點,宦官就永遠成不了氣候。

而說實在的,在皇帝的素質上,清朝的皇帝無疑是曆朝曆代最高的。清朝皇帝的勤政是世人皆知的事情,無論是康熙、雍正,還是道光、鹹豐,他們雖有種種缺點,但卻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勤政。如順治,順治帝曾夜以繼日“發奮讀書”,并為之“嘔血”。再如雍正,雍正帝登基後是“辦事自朝至夜,刻無停息”,而據統計雍正親筆撰寫的朱批現在單單刊印出來的,就有360卷,而這僅僅隻是從保和殿東西庑中取出來的十分之三,由此可知雍正的勤政。

是以,清朝皇帝都是如此勤政的,他們自然是不需要宦官去協助他去處理朝中之事的。同時清朝的皇帝更是時刻牢記着“明亡不亡于流賊,而亡于宦官”的教訓,他們對于宦官從來都是極其提防的,從未真正相信過他們。如順治臨終前頒布的“罪己诏”中就有這樣一段内容:“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為戒,設立十三衙門,委以任使,與明無異,緻營私作弊,更逾往時,是朕之罪一也”,臨死前的順治将信任宦官視為自己的一大錯。

再如雍正時期,雍正因“近來新進太監,俱不知規矩。朕曾見伊等掃地時,挾持笤帚,竟從寶座前昂然直走,全無敬畏之意”,就是這幾日,後宮中的太監看到我居然是昂首走過,全然無敬畏之心,實在是不知規矩。于是不久雍正就特意下诏:“自今以後,凡王大臣及外國使臣進内,爾太監等俱要整肅規矩,不許斜倚跛立,互相私語。……所有不守規矩内監,朕已交與王大臣查,一經獲,必并爾總管治以重罪”,就是宦官看到王公大臣、外國使節,皆要恭敬的站立讓道,同時不得互相竊竊私語,更不可肆慢無禮,如若宦官敢不講規矩,一經查實必嚴懲,其主管太監亦要一并受罰。

從以上事迹,我們就可窺見清朝皇帝對于宦官的提防。是以,想想看,清皇帝對于太監都是如此的提防,宦官亂政問題在清朝豈有生存的土壤呢?

清朝統治兩百多年間,為何沒有出現太監亂政的現象?

順治

清朝對宦官的管理自始至終都實行高壓政策

清朝自順治建立宦官制度開始,就對宦官實行高壓統治。首先,為了友善管理宦官,同時避免宦官的力量出現不可抑制的增長,清朝嚴格控制宦官的數量。自順治入關時,順治帝就精簡了前明臃腫的太監集團,他先是将崇祯末年的九萬餘宦官削減至九千人,此後又下诏:“依明宮寝舊制,裁定員額,數止千”,即規定日後皇宮的宦官數量止于千人,此後清朝皇帝都未違反這個規定,紫禁城宦官的數量始終都是維持在一千到三千人上下。

其次,清朝嚴格限制宦官的權力。有清一代,宦官的職權始終都被限定在“止備内廷灑掃供役”的範圍之内。在清朝,清廷對于宦官的任命僅限于後宮,他們沒有前往朝堂做官的機會,更沒有在外監軍的權力,總得說終清一朝,清朝宦官自始至終都沒有掌控軍政大權的的機會,如此他們焉能禍亂朝政呢?

同時,對于宦官的品級,清廷亦是有着嚴格的限制。順治十年,順治就上谕:“各衙門官品雖有高下,寺人不過四品”,即宦官品級不得過四品,此後這個規矩在乾隆七年被編入《宮中現行則例》中,其言:“一凡宮内等處太監官職,以現今四品為定,再不加至三品、二品以至頭品”,自此太監品級不能過四品的規矩遂成定制。而有清一代,除了慈禧時期外,清朝皇帝都嚴格遵循太監品級不過四品的規矩。

再是,清廷對宦官實行一系列的限制。順治十年(1653年),順治就對宦官進行種種限制:“一、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二、職司之外,不許幹涉一事;三、不許招引外人;四、不許交接外官;五、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六、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産,進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即宦官非皇命,不得出皇城,除大内事務,其他一切事務皆不得幹涉。同時宦官不得擅交外臣,不得假借親戚之名在外購買田産。

順治十二年(1655年),順治又鑄鐵碑立于交泰殿外,上書“凡有不法行為,均淩遲處死”,一旦宦官犯有不法之事,無論罪行大小,皆淩遲處死,絕不姑息。此外,清律還定:“内監有言事者斬”,隻要宦官敢提一句朝堂上的事情,就定斬不饒。

是以,就是在清朝皇帝對宦官的品級、職權、數量都進行着嚴格管控的情況下,清朝宦官在清朝也就很難翻起什麼大浪。

清朝統治兩百多年間,為何沒有出現太監亂政的現象?

清朝采取獨特的宦官管理機制,由朝廷命官來管理宦官,而非宦官管理宦官

清朝對于宦官的管理,不似明朝由“司禮監”的掌印太監來管理,而是由“内務府”的總管内務府大臣來負責管理。而在清朝,這個職務從來都是從滿洲王公、内大臣、尚書、侍郎等官員中簡選而出,就是說在清朝負責管理太監的是朝廷命官,而不是太監。如此,清朝這般做,也就能避免出現宮禁事務長期固定地被宦官獨斷把持的局面。

同時清時,内務府對于宦官而言是有着絕對的權威的,當時宦官的升降均由内務府移文吏部決定,簡單地說就是清朝宦官是升是降,均由内務府說了算,如果内務府不同意,這個宦官除非得到皇帝的恩旨,否則永遠就沒有升遷的機會。與此同時,清朝還定“宦官犯法内務府可先拿後奏”,就是說隻要内務府認定這個宦官有罪,他就可以無需向皇帝請奏,就可直接派人将其捉拿,待其定罪後再行上奏。

如此,基于這種管理體系,清朝宦官是死死的被内務府、士大夫們牢牢壓制着,他們要想翻天若沒有内務府、士大夫們的同意,幾乎就沒有任何的可能性,而事實上,以清朝士大夫們對于宦官的厭惡,他們也絕沒有掌權的可能。

正是基于以上幾點原因,以清朝皇帝的勤政程度,對于太監的嚴格控制,及制定出的種種對于宦官的限制,是以終清朝268年的時間,清朝都從未出現過宦官亂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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