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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項公費太燙手,範仲淹、韓琦都因為它栽了,官員怕踩雷不敢用

曆史是什麼:是過去傳到将來的回聲,是将來對過去的反映。——雨果

宋朝有項公費太燙手,範仲淹、韓琦都因為它栽了,官員怕踩雷不敢用

宋朝官府有一種公費,叫公使錢,其使用有很大的随意性。正因這種随意性,仁宗朝圍繞公使錢的使用正當與否,引發了數次大案,而每一次大案的背後,都有黨争的影子。

一、何為“公使錢”?

關于“公使錢”,是各級官署的辦公費用,主要用途是供給官衙日常開支和招待過往官員及公務人員。這一制度是宋太祖趙匡胤創立的,宋人王明清曾講: “太祖既廢藩鎮,命士人典州,天下忻便,于是置公使庫,使遇過客必館置供饋,以濟其乏食。”這實際是宋太祖對地方的一種籠絡手段。唐末五代藩鎮割據強勁,宋太祖收藩鎮兵權,而轉以用這種經濟利益來迷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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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的趙匡胤

公使錢的來源有兩種,一種是朝廷撥款的正賜錢,一種是地方自籌的錢。自籌公使錢一般是根據當地情況來設定的,甚至有非法經營,常見的有房地産、高利貸、開設妓院酒樓、倒賣商品等。

朝廷并沒有限制公使錢的用途,但随着時間的推移,公使錢逐漸通用化,也就是說,它的用途逐漸擴大,包括供給官吏的日常夥食、宴請當地士兵吏員、救濟下屬等。正因為地方官使用公使錢的彈性較大,使用途徑又比較複雜,是以其公、私的界限慢慢變得模糊,無論是用于公務還是假公濟私,全看地方長官的個人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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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記載仁宗的親舅舅李用和: “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而用和悉用為軍費。”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是很多地方官都自覺地将這筆錢塞入自己的腰包一些。而李用和統統充作軍費,可見他為官清廉。但關鍵的一點在于,塞入腰包的行為法律沒有認可,而是士人預設的的一種行為。是以在宋朝官員傾軋時,A錢、濫用公使錢就成為一種最容易構陷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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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滕宗諒案

因為公使錢,仁宗時發生這樣一件事。當時西夏元昊稱帝後,宋夏之間爆發了多次戰争,幾次大規模戰役宋朝都慘敗了,仁宗便選擇與西夏和議。和議之後,仁宗就将西北表現有功的範仲淹調回京主持新政,範仲淹便推薦了自己的好友滕宗諒(字子京)接替他的職位。當時範仲淹向仁宗打包票,說“如無稱效、及有所犯,臣甘當同罪”,範仲淹用自己的名譽和性命擔保,仁宗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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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任不久後,滕宗諒就因公使錢的使用不當而被彈劾。慶曆三年(1043年),陝西四路都部署鄭戬舉報滕宗諒,說他 “前在慶州枉費公用錢十六萬缗”。

監察禦史梁堅也彈劾滕宗諒,在他的劄子中,列舉了滕宗諒的具體不法行為,如滕宗諒在泾州時曾低價收購老百姓的牛,來犒勞将士等。

範仲淹為自己的好友辯護,說當時因為敵人已經逼近,為了犒勞将士們讓他們英勇作戰,就算行為過分點也情有可原。

梁堅又說滕宗諒在頒州時曾賞賜銀葉子給女妓倡優,讓士兵們引發怨恨。範仲淹再次為滕辯解,說這不是滕親自幹的。但無論怎樣辯解,滕宗諒用女妓來搞樂舞之事都是不對的。因為仁宗慶元年間就下過一道政令, “邊臣僚宴會,自今并毋得以女妓祗應”。

梁堅乘勝追擊,上奏說 “滕宗諒到任(慶州)後,使錢十六萬貫,其間有數萬貫不明”。而此次範仲淹認為16萬貫中,有15萬貫并不能算作公使錢,而是軍隊的物料錢。此次,範仲淹為保滕宗諒,甘願用自己的相位做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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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仁宗朝“公使錢”之争

梁堅、範仲淹争辯之後,朝中就興起了一場關于公使錢用途的大讨論,此時正值慶曆新政時期。範仲淹認為朝廷因為重文輕武,對邊疆本來就刻薄少恩,是以在公使錢上,隻要官員不裝入自己的腰包,就應該從便使用,而不該是以事構陷罪狀。歐陽修、尹洙、蘇舜欽都贊同範仲淹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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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本來就仁厚,聽到這些話,就将滕宗諒降一級了結此案,這件事也暫時告一段落。但随着禦史梁堅的去世,在悲情之中,此事又被翻了出來。尤其是禦史中丞王拱辰,針對此事做文章。他指斥滕宗諒曾燒毀賬簿。一時之間,好多大臣附和,指責對滕宗諒的懲罰太輕了。在重臣的壓力下,仁宗連貶滕宗諒三次。範仲淹不久也因受到牽連出京,慶曆新政主心骨自此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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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滕宗諒燒賬簿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範仲淹為政西部時,拉攏羌人是一個重要的政策。當時一批羌人前來歸附,滕宗諒便花了3000公使錢犒勞這群人,史書記載說 “屬羌數千人内附,滕厚加勞遺,以結其心”。這是邊疆的一種慣例。梁堅所說的16萬,實際是把往日的費用也歸納進來并放大。隻是等到梁堅彈劾他之後,他擔心此案牽連的人太多,是以就把賬簿燒了。王拱辰拿這事做文章,他真的百口莫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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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宗諒的不幸在于,當時全國都在節衣縮食支援前線,連仁宗都下令縮減宮中用度。他在這時候揮霍了本來就敏感的公使錢,能不給人話柄嗎?再加上他在政治上傾向于範仲淹,是以就無辜卷入了慶曆新政時的黨争。

四、尹洙案與黨争

滕宗諒案不久之後,因為公使錢,又爆發了尹洙案。尹洙同樣是宋夏邊境的要員,知渭州。慶曆五年(1045年),邊将董士廉入朝彈劾尹洙“ 将官錢數百貫挪作己用”。尹洙辯解說是将錢借給部下讓他們還債,同時用這筆錢興辦産業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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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舊例來說,尹洙并沒有違制,但他卻淪為政治鬥争的犧牲品。彈劾尹洙的幕後老闆夏竦,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因為尹洙與韓琦交好,而此時新政一黨都被放逐出朝廷了,此時在朝廷中擔任要職的,就隻有韓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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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西部戰事,韓琦主攻,尹洙堅定地執行其政策,反對修築水洛城,上面說過,舉報尹洙的董士廉就是被尹洙下大獄的。而北宋戰略改變之後,意識到重修水洛城的重要性,諸事牽連,自然就扯到韓琦的頭上。韓琦迫于壓力,上書請求補任外官,随着他出任揚州,仁宗朝黨争就告一段落了。

宋朝有項公費太燙手,範仲淹、韓琦都因為它栽了,官員怕踩雷不敢用

宋代的“公使錢”有非常大的灰色空間,如何使用公使錢并沒有嚴明的規定。是以在特殊時期,公使錢的使用往往會被放大,成為黨争構陷政敵的借口。仁宗朝滕宗諒案和尹洙案爆發後,對政壇産生了很大的影響,一批官員是以而被貶出京。案情的兩位主人公都受到貶官處分,而他們的長官範仲淹、韓琦也受到牽連。

有此教訓,邊将對于使用公使錢都變得異常謹慎,雖然公使錢是一種很好的資源,但他們生怕踩了地雷。名将狄青不就說過嗎, “不願主領公使錢,恐未知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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