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外業務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是指對銀行的資産負債表沒有直接影響,但卻能夠為銀行帶來額外收益,同時也使銀行承受額外風險的經營活動。
廣義的表外業務,泛指所有能給銀行帶來收入而又不在資産負債表中反應的業務。
主要包括如下:
信用類業務:票據、信用證、保函等
承諾類業務:貸款承諾函等
委托類業務:委托貸款、代理清算、代收代付、代理産品銷售等
咨詢類業務:金融顧問服務等
其他類業務:保管箱等
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表外業務多指的是銀行的理财業務。
銀行通過發行理财産品,募集資金,再借助信托公司等通道(目前也開始可以不借助通道),将資金提供給融資企業。銀行從中收取手續費。
與吸收存款進而發放貸款的表内業務相比,好處主要有這麼幾點:
- 不占存貸比,不占放貸規模
- 不受巴塞爾協定制約
- 法律上講,銀行隻對理财産品承擔管理責任,即是到期未兌付也遠遠不像存款那麼嚴重
二、中間業務
所謂中間業務,指商業銀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戶辦理各位委托事項,并從中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主要包括:
- 結算業務
- 租賃服務
- 信托業務
- 代理業務
- 信用卡業務
- 代保管業務
- 資訊咨詢業務
結算:各經濟機關之間
清算:銀行之間的貨币支付
三、二者的差別
商業的所有中間業務都屬于表外業務,但是表外業務不僅僅包含中間業務。
在中間業務中,銀行一般僅僅處在中間人或服務者的地位,不承擔任何資産負債方面的風險。
表外業務雖然不直接反映在資産、負債各方,即不直接形成資産或負債,但卻是一種潛在的資産或負債,在一定條件下,表外業務可以轉換為表内業務,是以銀行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