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青島市紀委監委指定,李滄區紀委監委對青島市警察局城陽分局治安管理大隊二中隊原中隊長、一級警長辛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辛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數額巨大,涉嫌A錢犯罪;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從業人員财物,涉嫌行賄犯罪。
辛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城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辛剛開除黨籍處分;
青島市警察局城陽分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李滄區監委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大衆日報用戶端記者 魏然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