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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醫療模式也需要契合時代發展

來論

因為貓出現嚴重腹瀉,石晨在網上找了一家寵物醫院,花3000元做了檢查和治療,醫生坦言貓存活率不足兩成。石晨又找一家寵物醫院,僅花費300元就治好了貓病。……專家表示,寵物行業近年來發展迅速,但寵物醫療仍未有完備的制度規範,應盡快出台專門規定,以解決寵物醫療領域亂象。(1月4日《法治日報》)

寵物醫療亂象雖然存在已久,但目前展現出一些新特點、出現新危害。比如,處理寵物醫療糾紛無法可依,目前動物福利日益受到重視、由寵物引發的糾紛也明顯增多,這些時代新變化,都可能牽涉寵物醫療問題,建構契合時代的寵物醫療新模式已成為一項緊迫任務。

将寵物醫療引入法治軌道,應該成為建設法治社會的一項内容。《動物防疫法》、《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等法規的一些内容,雖然涉及寵物醫療,但篇幅太少,内容簡單。與醫療事故有關的法規,主體對象均為自然人,寵物醫療責任問題現有法律存在空白。既然處理寵物醫療糾紛無法可依,寵物醫生就不太擔心出事索賠,不學無術、無資質執業、過度診療等就在所難免。隻有健全相關法規,寵物醫療行為才能受到有力限制。

技術規範是行業發展的“方向盤”,這塊短闆也需盡快補齊。給人看病,需要寫病曆、簽知情同意書,這樣既可以規範醫療行為,還能夠做到全過程留痕,事後出現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倒查起來很友善。此外,給人下診斷和開藥,都需遵循診療規範,超規範診療、超适應症用藥,醫生就會面臨被追責的風險。然而,這些技術規範,寵物醫療行業卻不具備,導緻寵物醫生即使随意診療,也難以定性為違規操作。隻有為寵物醫療制定各種技術規範,診療行為才能被關進規則的籠子裡。

寵物醫療價格缺乏标準、收費名目類别混亂,也是催生亂象的重要原因。像報道中提到的案例,寵物的同一症狀收費相差十倍不足為奇,即使寵物醫生信口要價,也缺乏有效的辦法加以管制。由于價格方面的限制力不強,目前借寵物生病宰客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有養寵者坦言,寵物“看病貴”遠超自己“看病貴”,養寵最擔心的就是寵物患病。寵物醫療缺乏嚴格的收費标準,任由寵物醫生說了算,這個問題也亟待解決。

針對人的醫療需要不斷改革,針對寵物的醫療同樣不能一成不變。社會在進步,倘若寵物醫療仍然沿襲過去的老做法,就會越來越跟不上時代發展步伐,不僅舊亂象得不到治理,還可能出現新亂象。隻有建構起契合時代的寵物醫療新模式,方能盡快讓寵物醫療由亂轉治。 □唐傳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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