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薩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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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知縣月俸祿隻有3兩銀子,如何養活自己?薩沙問答第85集
說起來,滿清時代知縣的月薪确實很少,一般不到5兩白銀。
對于普通人來說,5兩銀子維持一家生活是綽綽有餘的,甚至相當富足。
知縣和普通人不同,他有一套自己的班子,花費很大。
我們看看《紅樓夢》就知道,賈寶玉的父親賈政在地方做官,需要不少輔助人員。
首先,他需要一些幹粗活的仆人,比如擡轎子的雜役、買東西的男仆、做飯的廚師等等,這些政府都是不管的;
其次,他需要一些随從(也叫作親随)來做一些事情,包括處理政務和搞好社交。縣太爺是朝廷命官,很多場合是不能親自做一些事的,比如通過親随來做。
再次,知縣還需要師爺和幕僚,用于協助處理政務和出謀劃策。
這麼多人要靠知縣吃飯,區區5兩銀子無論如何不夠。
怎麼辦呢?
自然會有辦法。
知縣有很多其他收入,包括灰色收入。
第一就是火耗銀。
火耗銀是一種慣例,也就是老百姓納稅的時候,會向縣衙多繳納一些。為什麼呢?
清代納稅是用白銀,而農民平時都使用銅錢。
到了納稅的時候,農民會在銀鋪内換一些碎銀子,交給縣衙。
縣衙不可能上繳這些散碎銀子,就需要鑄造成50兩的大銀錠然後上交。
古代鑄造銀錠的時候,不可避免會有一些損耗。
縣衙門就會以此為借口,要求老百姓多交一些銀子彌補火耗的損失,這就是火耗銀。
實際上,火耗銀根本不上交朝廷,都是作為知縣的灰色收入。
這是公開的潛規則,全國各地都是這樣。
由于是潛規則,各地火耗銀的标準不同,越來越高。
順治年間,禮科給事中季開生奏稱:“天下火耗之重,每銀一兩有加至五六錢者。”
看看,火耗銀接近于納稅的一半,大大加重人民負擔。
到了康熙時代,火耗銀導緻老百姓普遍不滿,朝廷就幹脆将其廢除,改為政府發放的養廉銀。
其實火耗銀并沒有取消,隻是沒有以往那麼多了。
第二養廉銀。
在康熙時期,一些地方的火耗銀幾乎同稅收一樣多。
這大大違背了永不加賦的祖訓,人民也極度不滿。
無奈之下,康熙開始發放養廉銀,解決基層政府經費不足的問題。
不同地方的知縣每年給“養廉銀”幾百兩到一千兩不等。
在康熙看來,這幾百兩銀子足夠知縣全部開銷了,也就沒有必要A錢。
可惜,這隻是皇上的一廂情願,大量A錢仍然是存在的。
第三A錢。
常見的A錢方法,是截留稅收。
古代官場是瞞上不瞞下,隻要能夠哄得好上級,知縣怎麼A錢也沒事。
常見的是借口稅收不足,每年私自截留一部分稅金,中飽私囊。
小說《儒林外史》中,聲名狼藉的嚴貢生也隐晦地指責知縣A錢:我這高要是廣東出名縣分。一年之中,錢糧、花布、牛、驢、漁船、田房稅,不下萬金。他又用手在桌上畫着,低聲說道,像湯父母這個作法,不過八千金;前任潘父母做的時候,實有萬金。
嚴貢生說得很清楚,高要縣本來每年稅金是1萬多兩銀子,到了湯知縣上任隻有8000兩。
差額的幾千兩,顯然都被湯知縣A錢了。
第四敲詐勒索。
知縣是父母官,可以使用各種方法敲詐本地鄉民和富戶。
這種事情是官場常用的手段,古往今來都是如此。
一般由縣衙的小吏出面勒索,親随作為中間人,知縣最後拿錢。
一旦事情敗露,知縣會推出親随或者小吏背黑鍋。
《儒林外史》中,嚴貢生在鄉裡胡來,後畏罪逃走。縣衙門卻跑去敲詐嚴貢生的哥哥,本地大富豪嚴監生。他們兄弟早就分家,平時也不走動,找嚴監生是毫無道理的。
即便如此,嚴監生還是拿出很多銀子來打點,這才沒事。
第五司法腐敗。
知縣的一個重要權力,就是判案。
我們還是說說《儒林外史》,有個叫做匡超人的讀書人,同叫做潘三的縣衙小吏勾結。
潘三就是一個惡棍,專門依靠司法腐敗賺錢。
後來潘三被判了死刑,因為他收了上萬兩銀子的賄賂(大部分要給知縣),竟然扭轉了幾起人命案。
是以說,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不是胡說的。
水師提督常坤拿錢行賄,竟然将兒子常威犯下的強奸殺人滅門特大案件,栽贓到受害者頭上。自然,常家行賄不少,僅僅給包龍星的銀子,就有3萬兩;給來福的行賄也有5000兩;更夫給了500兩。至于那個陳知縣,恐怕沒有幾萬兩銀子也搞不定的。
總之,知縣一般都是腐敗的,不腐敗就無法在官場立足。
《紅樓夢》的賈政就是清官,拒絕接受各種賄賂。
結果,他的下場很慘。
首先是借此撈錢的手下官吏們,紛紛辭職走人或者不再合作;其次親随、師爺這些人也極度不滿,認為斷了财路。
同僚發現他不受賄,認為賈政是沽名釣譽的人,唯恐被他檢舉,人人和他保持距離,經常舉報他。
而上級節度使發現賈政沒有按照慣例行賄,也頗為不滿,認為他不把自己放在眼裡。
最終就是,賈政做官沒賺一分錢,每年還要從家裡拿幾千兩銀子倒貼,最終還人人都責怪他,皇帝也将他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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