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徐典典
尋親過程,是在跟買家賽跑
孫卓回家了,回到了深圳親生父母身邊,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孫媽媽說,幸好孩子還小,一切都還來得及。一句話,讓人唏噓不已。
在此之前,認親僅僅兩天後,孫海洋夫婦又親自把孫卓送回了山東。孫海洋說,“這件事做得很離譜,很奇怪,但我又很無奈。”
剛得知自己是被拐來的時候,孫卓很震驚、“很蒙”,“腦子一片空白”,他的第一反應并不是回家,而是留在養父母身邊。那時,“親生父母”對他而言,還隻是陌生人。
孫海洋隻能等。
為此,18歲的孫卓遭受了網上數不清的指責和謾罵,說他“認賊作父”。
孩子是找到了不假,可孩子,真的回來了嗎?
孫海洋心裡很清楚,那些18歲左右被找到的孩子,回到親生家庭的很少。
至今仍然奔波在尋子路上的杜小華,說過一句特别紮心的話:
尋親過程,是在跟買家賽跑。
有的人砸鍋賣鐵,把全部的身家,把幾十年的尊嚴都放進去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孩子。最後,孩子卻沒有選擇回到親生父母身邊。
他們隻是找到了當年那個走失的兒童,卻沒能真正赢回自己的孩子。
還有更多的父母,依然奔波在找孩子的路上,每一天都備受煎熬。
一位和孫海洋一起找孩子的父親,孩子找到後跟着生活了一段時間,很不适應。孩子跟自己的親生父親說:“我恨死你了,本來過得好好的,你突然說是我父親,把我帶回來,我對這邊一點都不熟,也沒有朋友。”
後來,這個孩子回到了養父母那邊,還把父親的微信拉黑了。
孫海洋無疑是幸運的。從認親到接兒子回到身邊,隻用了18天。但是,沒人知道這18天裡,孫海洋經曆了怎樣的輾轉反側。他多次重複的一句話就是,“孩子還在人家手上。”
“怕活着的時候,見不到孩子了”
兩個月前,孫海洋還在到處奔走,還在擔憂,“怕活着的時候,見不到孫卓了。”
他曾經遇到過一位父親,女兒丢失30年還沒找到,這讓他特别恐懼。一直堅定找孩子,相信孩子一定能找到的他,忍不住擔心,萬一活不到那麼久,等不到親眼見到孩子回來,這将是一生最大的遺憾。
他說,“我隻想見到我的孩子一眼,我就安心了。”
12月6日一早,警車來接他,告訴他,“今天可能會有驚喜”,孫海洋已經猜到是兒子找到了。
在認親儀式上,警察公布了一份DNA鑒定《認定書》,稱“陽谷縣一個叫國某的少年,就是孫海洋彭四英的兒子孫卓”。
就在那短短的幾分鐘裡,孫海洋的内心已經急瘋了。曾經無數次的懷疑、驚喜、失落、恐懼,此刻都湧上心頭,他害怕,這一次會不會又錯了?
“我就覺得,你不要整這麼多東西,你快點把孩子給我,快點把孩子給我看。我要見到孩子。”
“我就怕有變化,你待會又說這個東西搞錯了。”
直到通道門打開,他看見兒子真真切切地沖他跑了過來,他一把緊緊抱住兒子,哭喊起來。
那一刻,他才相信,自己真正地找到孩子了,再也不用找孩子了。
帶孫卓去深圳認親的山東警察,打算再把孫卓帶回山東。孫海洋極力要求留下孫卓,并承諾:“給我兩天時間。兩天後,我把他送回山東。”
他把孫卓接回自己在深圳的出租屋裡,又抓緊時間帶孩子回了湖北的老家,再親自開車送兒子去山東。短短兩天,安排得滿滿當當。這一切,絕不是随意的安排,而是一個父親在默默地把兒子往回拉,他多想兒子回到他身邊,卻無法逼他。
他說,“我們站在孫卓的位置上想,‘我一直把這兩位當成我的親生父母,他們就是我的衣食父母。突然之間又不是了,我怎麼能夠改變得這麼快?’”
他知道,兒子還需要時間慢慢地消化。
為此,他小心翼翼地面對外界的聲音,他說,“尊重孩子的意願”。
他的每一步看似退讓的做法,都是為了保護兒子,赢回兒子。
在找到兒子之前,孫海洋就足夠理智和清醒。
他說,找孩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家長們還要努力把自己變好:“孩子(找到後)一看你窮得像個鬼一樣,又瞎又聾又病的,或者走火入魔一樣。那不是孩子想看到的親生父母。孩子見到你都怕了。他怎麼可能回來?”
找回兒子之前,他就做好了迎接兒子的準備。
有些父母在丢失孩子後,又丢了更多東西。有人離婚了,有人生意不做回老家了,還有人身體出了問題。
為什麼很多孩子找到後不願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因為這個家已經垮了。
可以說,孫海洋是靠智慧赢回了孫卓。
“原諒不原諒,交給法律吧”
“你會原諒他的養父母嗎?”
面對媒體的提問,孫海洋沉默了好幾次。
他知道兒子無法割舍和養父母之間14年的親情,放不下那邊的兩個姐姐。他尊重兒子的感情,但對傷害了自己十幾年的仇人,你讓他怎麼諒解?
雖然他說,孩子找回來了,他的仇恨也煙消雲散了。然而,十幾年的磨難,是可以輕易消散的嗎?
他說:“原諒不原諒,交給法律吧,不是我們能夠說的。”
網上也看到一些同情孫卓養父母的聲音。但是不要忘了,建立在惡的基礎上的善,從來就不是真正的善。
這些所謂的養父母,他們在買孩子的那一刻,就非常清楚,自己正在破壞一個完整的家庭,正在踐踏别人的人生。
他們對孩子再好,也是基于孩子對他們有利的前提下,也是建立在毀掉别人的基礎上。
中國尋親網站“寶貝回家”資料顯示,截止到2020年,網站共有53153個家庭在尋找失蹤的孩子,找回來的隻有2324個。
其中,1-12歲的男孩失蹤人數遠多于女孩,13-18歲的失蹤人數,女孩遠多于男孩。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這些所謂的養父母,需要的不是一個兒子,而是一個1-12歲的男孩,來替他們養老送終。
他們需要的也不是女兒,而是一個13-18歲的女孩來替他們傳宗接代。
無論買家對孩子有多好,都不配得到同情和諒解。
買賣同罪,讓親情回歸親情,讓法律回歸法律。這樣,才能震懾住那些想要出手買孩子的人,才能避免更多的悲劇發生。
參考資料:
《尋子父親孫海洋:穿越人生無數個十字路口》,鳳凰WEEKLY
《孫海洋:再過些天,一家人可以給孫卓過十八歲生日了》,南方周末
—— End ——
作者:徐典典,育兒專欄編輯,專注育兒和兒童心理學研究。部分圖檔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