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ng 對象用于處理文本(字元串)。
下表列出了 String 對象支援的屬性:
序号
屬性 & 描述
執行個體
1.
constructor
對建立該對象的函數的引用。
輸出結果:
2.
length
傳回字元串的長度。
3.
prototype
允許您向對象添加屬性和方法。
下表列出了 String 對象支援的方法:
方法 & 描述
charAt()
傳回在指定位置的字元。
charCodeAt()
傳回在指定的位置的字元的 Unicode 編碼。
concat()
連接配接兩個或更多字元串,并傳回新的字元串。
4.
indexOf()
傳回某個指定的字元串值在字元串中首次出現的位置。
5.
lastIndexOf()
從後向前搜尋字元串,并從起始位置(0)開始計算傳回字元串最後出現的位置。
6.
localeCompare()
用本地特定的順序來比較兩個字元串。
7.
<b>match()</b>
查找找到一個或多個正規表達式的比對。
8.
replace()
替換與正規表達式比對的子串
9.
search()
檢索與正規表達式相比對的值
10.
slice()
提取字元串的片斷,并在新的字元串中傳回被提取的部分。
11.
split()
把字元串分割為子字元串數組。
12.
substr()
從起始索引号提取字元串中指定數目的字元。
13.
substring()
提取字元串中兩個指定的索引号之間的字元。
14.
toLocaleLowerCase()
根據主機的語言環境把字元串轉換為小寫,隻有幾種語言(如土耳其語)具有地方特有的大小寫映射。
15.
toLocaleUpperCase()
據主機的語言環境把字元串轉換為大寫,隻有幾種語言(如土耳其語)具有地方特有的大小寫映射。
16.
toLowerCase()
把字元串轉換為小寫。
17.
toString()
傳回字元串。
18.
toUpperCase()
把字元串轉換為大寫。
19.
valueOf()
傳回指定字元串對象的原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