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書,看着在燈光下褶褶生輝的三個大字——水浒傳。心底輕歎一聲,為一百零八位好漢的命運而唏噓不已。不禁想要問一句:“英雄?何許人也?”
《水浒傳》這一部文學巨著,講述了北宋時期一段浩浩蕩蕩的綠林往事,書中的英雄們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書中濃厚的生活氣息令人有真真切切的感觸,那一百零八位,或許有很多不同,但他們的友情。是人生難得的君子之交。
我在這些人身上看到了什麼呢?我橫豎睡不着,翻來覆去的看,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篇都是兩個字,忠義!是的,在《江州城劫法場》這一文中就展現的淋漓盡緻:宋江和戴宗即将被知府蔡九開刀問斬,而早在第三十八回,吳用突然發現自己僞造蔡京給兒子的回信中,因為誤用了諱字圖書,而可能導緻梁山好漢半路上準備營救宋江的計劃已經敗露時,便已經緊急着手準備集體去劫法場了。這前後足有六天的時間,這使得他們得以事先為這次劫法場行動精心做好各種準備行動,是以最終取得了營救行動的勝利,成功的在法場上救出了宋江和戴宗。
說到劫法場,就不得不提到書中還有《大名府劫法場》一文,石秀在突然得知盧俊義當天就将被官府斬殺的消息後,事發突然,導緻石秀根本來不及通知大批梁山好漢前來協助自己。這是他匆忙之間采取的個人營救行動。
這是一場結局注定的悲劇。
單打獨鬥的石秀終究寡不敵衆,這次劫法場行動終究宣告失敗,自己也搭了進去。在這次描寫裡,作者惜字如金,僅僅四百多字,顯得十分簡明扼要。這一回的文字處理,有效的避免了與“江州城劫法場”的文字描寫出現重複臃腫現象,做到了同中有異,犯中求避。
這是一個“義”字。是我個人認為全文最直接的展現,以身犯險,為什麼?為了救朋友一條命!在精于算計的當下,這種舉動少不得被嘲笑,但又何妨?問心無愧,順心而為,怎一個“豪爽”了得!
而這一百多位好漢,下場卻不怎麼好。從聚義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遼兵,剿滅叛黨,卻慘遭奸人謀害。這一生大起大落,宛若無根浮萍,難得最後不用再被統治者喊打喊殺,卻慘遭當道的奸臣謀害。
英雄們戲劇化的一生,卻是頂天立地的作為!
我突然覺得,他們若是知道後人稱他們為英雄,或許會展顔一笑,擺擺手:“當不得當不得。比起英雄,我們還是喜歡好漢這個叫法!”又或許,是我淺薄了,他們的心,我怎麼能輕易揣摩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