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世紀,當歐洲各國通過航海大發現,忙于建立遍及全球的殖民體系,擴張實力、掠奪财富的同時。在遙遠的東方,曆經兩百年發展的明王朝,面對國内極為嚴重的社會經濟危機,在内憂外患的情況下,随時有着被傾覆的可能。

1572年,當十歲的神宗皇帝被張居正扶上皇帝的寶座時,看着懵懂的萬曆小皇帝。得到李太後和司禮監太監馮保全力支援的張居正,希望通過一次改革力挽狂瀾,力圖挽回明朝衰敗的态勢,張居正有着改革的決心與能力,但他卻忽略了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大實力,為他的改革最終失敗埋下了隐患。
困頓的明王朝
張居正,這個出生于湖北江陵的軍戶子弟,自幼便以神童之名聲名遠播,10歲即通讀四書五經,12歲中秀才,16歲中舉人,因才能出衆,在明穆宗時期就頗受信任,穆宗死後,委命張居正等三大臣輔佐年幼的萬曆皇帝。此時,擔任内閣首府,首握要權的張繼正非常清楚,他面前這個看似龐大的明王朝早已經千瘡百孔,隻在通過大刀闊斧的改革才能加以挽救。
在張居正看來,明朝存在着五大隐患,分别是:
1.宗室尾大不掉;
2.無可用之人才;
3.官員考核無據;
4.軍備渙散不堪;
5.财政入不敷出。
而财政入不敷出,則是各種沖突的聚焦點,也是改革的當務之急,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嚴重的财政危機?,其根源在于三個方面,
第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國家賦稅入不敷出
明朝中期之後,土地兼并發展迅猛,大量民田被皇親國戚及官僚地主所侵占。皇莊、王莊遍及京畿,地方上官僚與地主豪強也跟風兼并土地,侵奪民産。一時間,不論是有爵位的勳臣,還是大内派出的太監,亦或是有功名伴身的豪紳,紛紛搶占土地,各類莊田不斷擴張,土地高度集中,百姓苦不堪言。
與此同時,奪得大量土地的貴族官僚們,由于享有無需納糧交稅的優免權。在兼并土地之後,利用特權虛報田數逃稅,這也就造成了明朝的土地被兼并的越來越多,而國家的稅收卻越來越少。
到了萬曆初年,全國田賦收入比明朝初期整整減少了一半,對于以田賦作為主要财政收入的明朝來說,納稅田的數量減少,直接導緻了财政收入日益縮減,但龐大的皇室及行政機構開支有增無減,以及官員的A錢和浩大的軍費,都極大的加重了明朝财政入不敷出的程度。
第二,人口流失,可控人口急劇減少
随着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愈演愈烈,明朝實際控制的人口也開始不斷減少,大量農民紛紛破産,或流亡荒野他鄉,或賣身于豪強為奴。
以至于,明朝建立之初,全國戶口總數尚有1600多萬戶,但是到了弘治四年(1491年)全國僅剩下900多萬戶,明朝控制的人口數量大量減少,相應的也會導緻土地荒廢、賦稅和徭役的征發困難,必然會加重明朝财政及經濟發展的困境。
第三,賦役不公,百姓負擔沉重
明朝的賦役制度,是沿用前朝的兩稅法、田賦有夏稅和秋糧之分。役法有裡甲、均瑤、雜泛,是以賦稅和徭役是分開的。稅是按田畝數量進行征收,對象是田。徭役征發的對象是戶丁,這中賦役的征發方案,理論上是公平的。
但是,自嘉靖、隆慶之後,官僚豪紳們在擁有優免定額的權利以外,還運用各種舞弊的手段,逃避賦役。一般他們會買通胥吏,用“飛灑”,“詭寄”等方法,巧妙規避,逃脫賦役責任,而将繁重的賦役轉嫁到貧苦的百姓頭上,以至于出現了“富者田廣而賦役輕,貧者田狹而賦役重”和“有有田而無賦者,有有賦而無田者”的情況。造成賦役嚴重不均的現象。
在上述因素的惡性循環下,明朝的社會經濟危機和政治統治危機日益凸顯,國困民窮的現狀逼迫着明朝開始尋覓改革自救的辦法。
張居正推行改革
正是基于以上種種困境,迫使明朝不得不作出改變。這時成為内閣首輔的張居正,為了鞏固明朝的統治,振興國家财政,決定發動一場自上而下的變革,力圖推行以“一條鞭法”為核心的财政改革,但在這之前,他需要先整頓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
吏治先行
在張居正看來,明朝自嘉靖以來,政府的腐敗和官吏的因循守舊情況極為嚴重,大臣的奏章,各衙門的公文,每天都充塞這這個龐大的行政體系,但解決問題的效率卻極為低下。
張居正很清楚要解決這種運轉不靈,缺乏效率的官僚體制,勢必會觸動各級官員的既得利益,阻力必然不小。但他更清楚的知道,整頓吏治刻不容緩,隻有吏治有成,他的經濟改革“一條鞭法”才能真正的實行。
為此,張居正在萬曆元年(1573年)六月,即開始實行“考成法”。“撫按考成,奏章每具二冊,一送内閣,一送六科,撫按延遲,則部臣糾之。六部隐蔽,則科臣糾之。六科隐蔽,則内閣糾之”。張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閣控制六科,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行政審批監督系統,層層制約,随時考成,極大的提高了對中央及地方各級官吏的管理效率。
當時,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計”之年,他都強調要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謀取信任的官員列為“下考”,對于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進行全部裁撤。
同時,他采用“能辦國家事,有禮于君者,即舉而錄之”的選人标準,打破正常,選拔了一大批有才幹的官吏,根據他們每個人的特長,委任重要職務。如王崇古、李成梁、戚繼光、潘季馴、張學顔、李漸庵等各方面的人才,為張居正的改革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清理逋賦,追繳欠稅
當政治領域改革初見成效後,張居正開始深入到财政經濟領域的改革,矛頭直指以權謀私的官僚和豪紳地主勢力。
當時明朝官員為增加賦稅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進行攤派,而不敢向權貴追繳他們偷逃的欠稅,因為這些豪強權貴無一不是具有極強的政治影響力,對他們追繳欠稅,往往稅還未追到,烏紗帽就已丢了,是以大多不了了之。
張居正提出對官員“以錢谷為考成”的主張,凡是追繳欠稅不力的官員,都要受到批評、調離或撤職的處分,以追索田糧評定政績,迫使官員打擊不法權貴,使貪官無處藏身。
清丈田地
當然,考成法隻能解決一部分欠稅的問題,大量的瞞田逃稅和稅役不均才是财政改革的重點,但這需要從賦役制度上加以變革,而清丈田地則是這一變革的基礎。
萬曆五年(1577年)十一月,在官僚地主一浪高過一浪的抗議聲中,張居正通令清丈全國田地,徹底清查被皇親國戚、勳臣豪強及各級官僚所兼并隐瞞的土地。
在處置了一些抵制侵占的勳貴、官吏之後,萬曆十年(1581年)清丈全國田地的工作基本完成,在這三年間共查出漏稅土地八十餘萬頃,清丈工作沉重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迫使他們交出欺瞞的田畝,或者按照實際田畝數額繳納賦稅,進而扭轉了明朝财政虧空的局面。
在賦稅不均的現象初步被糾正後,張居正将甘洋、海瑞等人實行的一條鞭法,推行至全國。将賦役進行合并,把徭役攤入田畝中與賦稅、土貢方物一同合并征收丁銀,改變了以往征收實物的賦役征收方式,并規定了稅銀有官方征繳,杜絕了裡甲、胥吏對百姓的盤剝,顯著的緩解了百姓的負擔。
改革成功,萬曆新政起
經過張居正十年改革,明朝出現了政令統一,國庫充盈的新氣象,史稱萬曆新政。對于改革的成效,清代曆史學家張廷玉曾評論到:
“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
換言之,改革使明朝重新展現了強有力的政府機制,從這一點來說,張居正以首輔一人之力挑戰既得利益集團,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人亡政息,悲劇收場
1582年,張居正因病去世,令人意料不到的是,悲劇在其去世僅僅半年之後,就迅速上演。反對張居正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制造了強大聲勢,将張居正改革時重用的人通通罷免,同時将曾經反對過張居正的人恢複名譽和官職。
甚至于,一直對張居正尊崇備至的萬曆皇帝,在張居正偉岸的身影之後漸漸長大。年輕的萬曆皇帝急需證明自己是具有親政能力的帝王,他早已厭煩張居正的說教,對自己這位關懷備至的老師,也出現了極大的轉變,在既得利益集團污蔑、構陷的虛假證據之下,萬曆皇帝選擇了全盤否定張居正的改革政績,并下诏認定張居正多項罪名。
最為凄慘的是,張居正的弟弟及兒子不是自盡就是被發配從軍,全家十幾口人在抄家時竟被官府關在室内活活餓死。
結語
張居正改革,即整頓了稅收,解決财政危機,又緩和了明朝的内部沖突,挽救了行将崩塌的明王朝。但是由于此時的明朝經過兩百年的發展,守舊的既得利益集團勢力十分強大,即使張居正在一時獲得了改革的強權,但由于其改革過于剛直,一刀切的改革手段觸動了衆多豪強權貴的利益,遭到了他們的堅決抵制,而這些人的利益往往又和皇權相伴生。即使他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為明王朝續了命,但是隻要舊制度下的利益集團——官僚、宗室成員、地主的存在,任何改革終究隻有失敗的可能,而明王朝的滅亡也隻是時間的問題而已。
參考資料:
《明史》
《明史紀事本末》
《明臣奏議》
《張文忠公全集》
《明會典》
《明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