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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使用12px作為網站的主要字型大小。10px太小,眼睛很容易疲勞,14px雖容易看清,卻破壞頁面的美感。唯獨12px在審美和視力方面都恰到好處。
誰對我的網站字型大小有意見?
我老爸,他是第一個向我反映看不清我的網站文字的人。這使我意識到12px,其實隻是讓我覺得很不錯而已,而對于那些視力下降明顯的中年以上的人來講,幾乎等于10px對于我的感覺。
于是我告訴他,在“檢視”裡調整“文字大小”就可以了。但是卻發現這是徒勞的。在Firefox能輕易調整的字型大小,怎麼在IE就變得如此”堅不可調“?
問題出在哪?
關鍵點:
1. IE無法調整那些使用px作為機關的字型大小;
2. 國外的大部分網站能夠調整的原因在于其使用了em作為字型機關;
3. Firefox能夠調整px和em,但是96%以上的中國網民使用IE浏覽器(或核心)。這意味這中國網站的字型大小可以被認為不可調。
95%的中國網站需要重寫CSS
而在大洋彼岸,幾乎所有的主流站點都使用em作為字型機關,也就是可調的。
沒錯,px比em更加容易使用,我也敢打賭大部分讀者不知道em為何物或者它相當于多少px。
國外人士如此重視網站易用性(Accessibility),不僅因為其根生蒂固的人文精神,直接原因可能是因為有一部法律來限制他們--例如美國的Section 508,強制網站達到一定的易用性。是以沒有哪個主流站點願意被那些視力下降或是殘缺的人告上法庭。
注: 在中國, 可能把微軟告上法庭來的更簡單點,為什麼IE對于px那麼死闆。
如何重寫你的網站CSS
em vs. px
em是何物?
em指字型高,任意浏覽器的預設字型高都是16px。是以未經調整的浏覽器都符合: 1em=16px。那麼12px=0.75em, 10px=0.625em。為了簡化font -size的換算,需要在css中的body選擇器中聲明Font-size=62.5%,這就使em值變為16px*62.5%=10px, 這樣12px=1.2em, 10px=1em, 也就是說隻需要将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機關就行了。em有如下特點:
1. em的值并不是固定的;
2. em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字型大小。
重寫步驟:
1. body選擇器中聲明Font-size=62.5%;
2. 将你的原來的px數值除以10,然後換上em作為機關;
簡單吧,如果隻需要以上兩步就能解決問題的話,可能就沒人用px了。經過以上兩步,你會發現你的網站字型大得出乎想象。因為em的值不固定,又會繼承父級元素的大小,你可能會在content這個div裡把字型大小設為1.2em, 也就是12px。然後你又把選擇器p的字型大小也設為1.2em,但如果p屬于content的子級的話,p的字型大小就不是12px,而是1.2em= 1.2 * 12px=14.4px。這是因為content的字型大小被設為1.2em,這個em值繼承其父級元素body的大小,也就是16px * 62.5% * 1.2=12px, 而p作為其子級,em則繼承content的字型高,也就是12px。是以p的1.2em就不再是12px,而是14.4px。
3. 重新計算那些被放大的字型的em數值。避免字型大小的重複聲明,也就是避免以上提到的1.2 * 1.2= 1.44的現象。比如說你在#content中聲明了字型大小為1.2em,那麼在聲明p的字型大小時就隻能是1em,而不是1.2em, 因為此em非彼em,它因繼承#content的字型高而變為了1em=12px。
詭異的12px漢字(原因待查)
本人在完成em轉換時還發現了一個詭異的現象,就是由以上方法得到的12px(1.2em)大小的漢字在IE中并不等于直接用12px定義的字型大小,而是稍大一點。這個問題我已經解決,你隻需在body選擇器中把62.5%換成63%就能正常顯示了。原因可能是IE處理漢字時,對于浮點的取值精确度有限。閱讀本篇的讀者還有其他解釋嗎?
還可以做哪些改進
為什麼還需改進:
1. 你的網站css過于複雜,以至于不知道元素的從屬關系,很難重寫css;
2. 絕大部分人看了本文之後仍然不會重寫css;
3. 很大部分人不知道浏覽器可以調整頁面的字型大小。
是以你需要一個諸如本站資訊框中的字型大小調整控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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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 netcorner 部落格園部落格,原文連結:http://www.cnblogs.com/netcorner/archive/2007/04/05/2912397.html ,如需轉載請自行聯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