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類來說一個類應該隻負責一項職責。
降低類的複雜度,一個類隻負責一項職責
提高類的可讀性,可維護性
降低變更引起的風險
另外注意:
當邏輯足夠簡單時,才可以在代碼級别違反單一職責原則;
當類中方法數量足夠少,可以在方法級别上保持單一職責原則,否則當準守類單一職責原則(将職責拆分為多個類)
舉例:主類 運作各種交通工具

此時主類需要做一點點改動
主類也需要一點改動
對于一個類來說一個類應該隻負責一項職責。
降低類的複雜度,一個類隻負責一項職責
提高類的可讀性,可維護性
降低變更引起的風險
另外注意:
當邏輯足夠簡單時,才可以在代碼級别違反單一職責原則;
當類中方法數量足夠少,可以在方法級别上保持單一職責原則,否則當準守類單一職責原則(将職責拆分為多個類)
舉例:主類 運作各種交通工具
此時主類需要做一點點改動
主類也需要一點改動